说说常识:爱国应该是普世价值的内容

        茅于轼写了一篇文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自洽》,对于这个标题,我不反对。因为,作为一个价值观体系,它的内部逻辑关系确实应该自洽。

        中国政府推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中间,确实可能存在一些逻辑上相互有矛盾的现象,需要官方理论工作者作出进一步的解释。但是,茅于轼以为西方人的”普世价值“就不存在需要自洽的问题,就大错特错了。         

        首先,西方价值观建立在基督教文化基础上。

        西方人在重要社交场合都要表现出对于主的虔诚;美国总统就职宣誓必须手按圣经。以至于中国的孙海英会说出”民主:民无论何时都要与主联合起来“这样类似于相声语言的话来。我想问问茅于轼先生,有了主这个主宰宇宙的东西,平等,还可能有实质性的存在吗?

        茅于轼说,【普世价值中最核心的基础是“平等”。在“平等”的基础上发展出自由、人权、法治等等】。

        平等,确实是一个不应该受到质疑的价值观。不过:

        第一、上面我分析过了,在基督教文化基础上形成的西方价值观里面,不可能有实质意义上的平等概念;

        第二,当代西方价值观体系里的平等概念,只包括了形式上的政治权利,却没有经济上的实质平等内容。

        富豪可以住豪宅;穷人可以吗?穷人想住豪宅而不可得,是平等吗?

        即使是政治权利,拥有资源的人可以成为候选人,乃至于被选举成为总统;没有资源的人,除了投票以外,还能干什么?在有的国家比如澳大利亚,连不投票的权力夜没有。这是什么平等?

        从这个分析可以看出,当代西方价值观体系里面的平等,不但在逻辑上不自洽,在实际上也完全是假的。那么,在这个【“平等”的基础上发展出自由、人权、法治等等】的逻辑自洽性也就自然的不存在了。

        按照茅于轼批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使用的对于”爱国“与”诚信“的逻辑质疑方法,我也可以对西方价值观体系中自由与法治的关系进行质疑:

        自由就应该是没有拘束;法治则是要求人们接受规则的拘束。那么,当我要摆脱拘束,却受到法律的限制的时候,是应该要自由呢,还是应该要法治?

        从逻辑上进行概念分析,法治与自由之间的矛盾才是没办法调和的;而诚信与爱国之间,则可以通过理性的解释,在逻辑上得到融合。比如说,诚信指的是不违背良心基础上的诚实,而爱国则是良心的要求。那么,诚信与爱国之间,就是不矛盾的了。

        可是,自由与法治之间,就是一个对立统一的关系,在很多情况下,它们之间就是对立的。比如美国建国后一百年时间里实行的奴隶制度,就是自由与法治之间严重对立的典型现象。如果不是美国内战,美国社会的法治还会维持奴隶制度不知道多长时间。

        即使内战导致了奴隶制的废除,美国社会的法治依然维持了种族歧视制度一百多年。茅于轼先生是高龄著名学者,应该不会不知道这些历史现象。

        如果从人类的伦理要求来说,法治不过是人类在追求伦理道路上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的要求,也就是说,法治本身不是伦理要求。自由才是。因此,用茅于轼的逻辑分析方法,真正有矛盾的不是爱国与诚信;而是法治与自由。

        茅于轼说,【只要有了不平等,社会总也稳定不下来,总会有人造反要求平等。所以一个平等的社会才有可能是一个稳定的社会】。这话说得不错。只是不知道他说这话的时候,想到了实行了西方人的”普世价值“以后的众多发展中国家的情况没有?

        比如马里,曾被西方人赞扬是”非洲民主的灯塔“,比如利比亚、乌克兰等等目前处于战乱之中的国家,与他说的【有了不平等,社会总也稳定不下来,总会有人造反要求平等。所以一个平等的社会才有可能是一个稳定的社会】之间的关系如何?

        我并不认为今天的中国很平等了。但是按照茅于轼的逻辑,今天的中国社会应该是比利比亚、伊拉克、乌克兰等等实行了西方人主张的”普世价值“之后的国家,社会稳定得多,应该也平等得多。也就是说,西方价值观并不一定给社会带来真正的平等,所以也就不见得不会【有人造反要求平等】。    

      茅于轼先生在他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自洽》中说,【爱国也不可能成为普遍的价值目标。中国人的爱国可能和日本人的爱国发生冲突。所以爱国不可能成为普世价值。倒是孙中山的“博爱”是可以成为普世价值的。一个国家的百姓不但爱自己的国家,爱自己的人民;也要爱别的国家,爱别国的人民。不过博爱比普世价值观要求更高了。一个还没有实现平等、自由等目标的地方谈不上讲博爱。】
        茅于轼先生不主张爱中国,在他的很多言论中都表现出来过。这一段话更明确地在暗示,日本等实行了西方政治模式的国家的人们不妨爱国,中国是万万不能够爱的。因为在他眼里,【一个还没有实现平等、自由等目标的地方谈不上讲博爱】,这里很明显说的是中国,也就是说中国是不应该被爱的。

        从他的这段话可以证明,连博爱是什么,他也没有弄明白。

        首先,”博爱“不是孙中山发明的概念,在西方国家历史上早已有之,所以,茅于轼先生这里的【倒是孙中山的“博爱”是可以成为普世价值的】这句话,逻辑上有掠西方人之美之嫌。

        如果说因为中国人的孙中山说过“博爱”,就可以说是【孙中山的”博爱“】,那么中国人自然也有人说过”平等“、”自由“等等概念,那么也就不用说西方人的价值观是普世价值了,因为这些都可以是中国人比如我的”平等“、”自由“了。那么西方人的价值观还有学习的必要吗?

        当然,这里可能不过是茅于轼先生一时不留心犯下的错误,其实他应该知道【孙中山的”博爱“】在西方人的意识形态体系中早已有之,否则,他也不会说【是可以成为普世价值的】。不过他以为西方人没有明确把“博爱”当作普世价值的内容而已。

        他在这里的表现证明,他不知道,人类的普世价值的各项内容从根本上说,都起始于自由与博爱。人权、平等、民主等等都不过是从自由与博爱衍生出来的要求。

        不过西方人因为受到“性恶论”对于价值观思维的逻辑限制,渐渐地把博爱概念淡化了,过分强调了自由。但是从平等、法治、民主等等概念上进行逻辑分析,他们是不会不承认博爱的普世价值属性的。要知道,法国十八世纪大革命时期,就是以博爱为理论旗帜的。

       从定义上说, 博爱说的是人们应该爱一切人,这与一个国家的具体环境如何没有关系。茅于轼先生显然在这里犯了逻辑错误,才会说出【一个还没有实现平等、自由等目标的地方谈不上讲博爱】的话来。

        按照他的这个逻辑,他现在至少在中国是不会博爱的了。而不博爱的人,当然是与普世价值要求相违背的。一个自己的言行要与普世价值要求相违背的人讲普世价值,是不是在说谎?茅于轼先生应该好好想想这个问题。

        下面说说爱国是不是普世价值的问题。

        爱谁,就是希望谁好,并愿意为了让他好而付出努力。

        爱国,当然也是希望国家好,并愿意为了国家好而付出努力。什么是好?当然有客观标准。就像爱孩子,是希望孩子好,不会说孩子犯了错误甚至犯了罪,还要纵容他。因为那就不是爱,而是害。所以,爱国,不等于纵容国家做坏事。

        一方面,国家是国家所在地域人们的生存环境,爱国就是爱自己的生存环境。

        人们不能因为自己的家庭环境不好,就不爱自己的家,所以,国家条件不好不能成为不爱国的理由;

        另一方面,国家是统治者的工具,爱国不等于纵容统治者做坏事。这个逻辑,茅于轼先生大约确实不懂。所以当他认为中国不好的时候,就以为不应该爱中国。

        如果明白了爱国不等于纵容统治者做坏事,就可以明白,在逻辑上,在理论上,即使自己的国家很坏,人们也应该爱国的。只是方式应该与那些很好的国家的人们不一样而已。就像你给孩子好吃的,是在爱孩子,对犯了错的孩子进行必要的教育乃至于惩罚,也是爱孩子一样。

        在这里,不是说应该把统治者当孩子——事实上统治者也不是孩子——对待,而是说国家即使真的不好,逻辑上也不成为不爱国的理由。

        所以,茅于轼先生【一个还没有实现平等、自由等目标的地方谈不上讲博爱】的话,即使在中国社会确实不好的环境下,也是错误的。

        既然即使在一个不好的国家里也应该爱国,那么,爱国作为普世价值的内容,当然不应该存在问题。于是可以确定,茅于轼先生说【爱国不可能成为普世价值】,在逻辑上是错误的。

        而且,因为自己觉得国家不好,就反对爱国,这实际上是阶级斗争思维的结果。因为你觉得这个国家不好,还有其他人觉得这个国家好。如果因此就认为这个国家不应该被爱,就是不愿意与价值观不同的人拥有同一个国家。这不是阶级斗争思想是什么?
        进一步分析,今天的中国很不好吗?茅于轼先生自己也曾多次说过,中国这几十年来的进步是很快的;人民的生活改善的程度是很大的。

        判断一个国家是不是好,最基本的不就应该是人民的生活环境改善与否吗?人民的生活环境改善了,就意味着人民的生活自由增加了,同时也意味着人民的生活水平与精英们的生活水平接近了,也就意味着人民与精英之间的不平等减少了,就意味着人民自由、平等的要求得到了实现。

        人民自由平等的要求得到了实现,不就是民主应该追求的目标吗?民主的目标得到了实现,不就是民主的实现吗?自由、平等、民主都在增加,为什么说这个国家不好?

        茅于轼先生在承认中国人民的要求在逐渐得到满足的同时,却否认中国的自由民主现象。原因在于他只是从自身的利益要求出发,来衡量社会的是否自由民主。

        在很多中国公知的眼里,只要自己们的自由最大化了,人民的自由再缺乏也不影响社会的自由民主属性;反过来,只要自己们的自由受到了限制,人民的自由增加再多,也不能说社会有自由民主。而中国与西方国家的政治模式的最大不同,就在于精英阶层的自由受到的限制不一样。

        曾经有一位印度女记者,在中国待过相当长一段时间后感叹说:相比印度,中国底层民众能够获得很有尊严的生活,令她感到惊奇;但是作为一个社会精英,她依然更愿意在印度生活。

        这个感叹充分说明了,印度虽然贫穷,虽然底层民众缺乏自由,但是社会精英们的自由空间却比中国社会更大——它们可以更自由地攫取社会权利,肆意操纵民众。而中国的社会精英们在这方面确实受到相对较多的限制。

        那么,作为普通民众,应该选择什么样的国家生活呢?除了一些被西方意识形态洗脑干净了的人以外,答案应该是不言自明。

        但是从西方意识形态教条出发,中国却是比印度更坏的国家!尽管中国底层民众更能够有尊严的生活,也就是他们的利益与意志要求相对更能得到满足。

        所以,茅于轼他们坚决不肯承认中国社会的自由民主现象;

        所以,他们认为对于中国这样的国家就不应该爱;

        所以,他们就进一步错误地认为,爱国不是普世价值的内容;

        所以,他们讲话的时候就会逻辑破绽到处可见而不以为意。

        我知道,右边的公知与愤愤们看了我这篇博客会气得抓狂。为了缓解一下他们的神经,我这里解释一句:

        我并没有以为中国社会就自由民主了,只是说也有一些自由民主的现象,并且在越来越多。

        相对的——我这里又不怕右边的公知与愤愤们抓狂了——西方政治模式下的国家,自由民主现象有的并不多,有的虽然比中国多,却正进入减少的趋势当中。因此,相对于别的国家的人们,中国人更应该爱自己的国家,也就是更应该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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