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条款」的来龙去脉与现实影响

       台湾地区「立法院」昨日召开院会,三读通过《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二十六条修正案。因修法动因高度关联新竹市长高虹安的司法案件与参选资格争议,故而该修正案被舆论广泛称作「高虹安条款」。此次修法并非单纯的法条微调,而是一场个案司法困境倒逼立法修正、政治博弈裹挟法治调整的典型事件。

此前,新竹市长高虹安因不满旅美学者陈时奋指控其博士论文抄袭,反遭自诉诬告,二审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由于诬告罪最重本刑为七年,不符合易科罚金的条件,仅能易服社会劳动。而原有《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公职人员若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判决确定,无论是否服刑、是否以社会劳动替代,只要刑罚未执行完毕,均不得登记为候选人。不同于一般案件,该案诬告罪依法无法易科罚金,仅能通过服社会劳动替代刑期。

二零二六年「九合一」选举的县市长选举候选人登记截止日为九月四日,而该案届时仍然处于上诉阶段,三审结果未定。若三审维持二审六个月刑期的判决,高虹安需通过社会劳动抵刑,但剩余时间不足以完成全部劳役时数。按照旧法规则,她将因「刑罚未执行完毕」被直接剥夺参选资格,无缘连任选举。

除此之外,高虹安此前还有涉贪相关诉讼争议。二零二四年七月,台北地方法院曾依《贪污治罪条例》对其作出相关判决,导致其一度被停职,后续二审撤销贪污罪名,新竹市政府随即申请恢复其市长职务,相关罢免案也因票数不足失败。多重司法争议迭加,让高虹安的政治前途完全绑定于法律条文的适用,也为后续修法争议埋下伏笔。

就此来说,旧法「一刀切」的参选资格限制规则,与个案中「轻刑、未实质入狱、可社会劳动抵刑」的司法情形形成冲突,产生了明显的规则适配漏洞,这成为朝野启动修法的直接契机。因此,中国国民党和台湾民众党党团连手推动「选罢法」第二十六条的修正案。自六月初修法草案被提出至十二日三读通过,短短十余天内,台湾地区政坛蓝白绿三党展开激烈攻防,修法过程充满政治博弈色彩,也让此次立法修正饱受「量身修法」的争议。

修法初期,朝野各方原本存在基础共识,均认可需优化旧法严苛的参选资格限制,将「受缓刑宣告者」纳入合法参选范围,修正旧法过于僵化的问题。但分歧很快凸显,民众党党团提出更进一步的修正诉求,主张将「易服社会劳动、易刑处分」的情形也一并纳入参选豁免范围。这一诉求精准直击高虹安的核心困境——其二审判决无缓刑,唯一保留参选资格的可能就是社会劳动抵刑后的资格认定,若无此条款调整,修法将无法为其解围。

这一诉求引发民进党阵营的强烈反对。绿营认为,此次修法完全是为高虹安个人「量身定制」,是典型的「因人设法」,违背立法公平原则,若修法通过将出现「全台仅适配高虹安一人」的特殊条款,严重破坏法治严肃性。同时,绿营质疑修法将放宽公职人员涉罪参选门坎,弱化对公职人员的品行约束,损害选举公信力。

而蓝白阵营为稳固政坛合作格局、保障民众党核心政治人物的参选权益,形成了坚定的修法同盟。昨日「立法院」就该修正案进行三读表决,最终以五十七票赞成、四十八票反对的结果,顺利完成三读程序,正式落地生效。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法并非单向放宽规则,同步新增了部分禁令,对诈骗、贪污等重大犯罪的参选限制予以保留,试图平衡规则放宽与公职人员操守约束的争议。

 此次《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二十六条修正,核心是重构了涉刑公职人员的参选资格认定标准,打破了旧法单一严苛的限制规则。一方面,大幅放宽参选资格限制范围。新法明确规定,公职人员涉犯相关案件,最终获宣告缓刑,或通过易服社会劳动、易刑处分等方式替代自由刑的,一律保有登记参选资格。这一调整彻底改变了旧法「只要有期徒刑判决确定、未完成刑罚执行即不得参选」的刚性规则,将轻刑、非监禁、替代性刑罚情形从参选禁止范围中剔除,填补了旧法规则僵化的漏洞。

另一方面,保留重大犯罪参选禁令,守住底线规则。修法并非无底线放宽,同步明确针对贪污、诈骗等重大恶性犯罪,即便适用缓刑或易服劳役,仍将保留参选限制,杜绝严重违法犯罪者通过规则漏洞获取参选资格,兼顾了选举公平与公职人员廉洁性要求。

《公职人员选罢法》第二十六条修正案的立法逻辑,是以比例原则修正旧法僵化规则、分层界定参选资格、兼顾权利保障与廉洁底线,同时迭加个案司法困境的现实修正需求,是法理补漏与现实政治适配结合的结果。实际上,旧法存在明显的法理缺陷,未遵循行政法比例原则,对公职人员参选资格采取绝对化限制:只要有期徒刑判决确定、刑罚未执行完毕,无论罪行轻重、是否监禁服刑,一律剥夺参选权。而修法的核心法理初衷,是区分罪行危害与惩戒方式,摒弃单一严苛标准,认定轻微过失、非监禁惩戒(缓刑、易服社会劳动、易刑处分)并无重大社会危害性,当事人已承担法律惩戒,过度剥夺其政治参选权利属于处罚过度、权责不对等,需通过修法松绑,让法律适配司法实践。

「高虹安条款」的落地,彻底解除高虹安的参选危机。即便高虹安三审维持六个月刑期、以社会劳动替代服刑,也不会被剥夺今年底新竹市长选举的参选资格,彻底扫清了其连任路上的最大法律障碍。原本因司法判决几乎锁定的政治困局,通过立法修正实现逆转,为其保留了核心政治舞台。

本次修法成为检验蓝白合作默契的关键试金石。在绿营全力反对、舆论争议巨大的背景下,蓝白阵营仍然坚定连手护航修法落地,进一步巩固了双方的政治同盟关系,展现出「蓝白合」的强大立法话语权,为后续地方选举、政坛议事博弈奠定了合作基础。

而与此同时,修法也进一步加剧了朝野对立态势。民进党阵营持续抨击修法不公,将其定义为「政治凌驾法治」的典型案例,持续放大舆论争议,试图消解蓝白的政治正当性,以此凝聚中间选民年轻选票。然而,绿营的攻击策略是一把「双刃剑」,它确实能够刺痛中间选民,但也可能因为过度攻击而引发反感,反而将能强化高虹安「受政治迫害」的形象。三方博弈的加剧,让台湾地区政坛的议事对抗性进一步升级,后续各类法案审议、选举议题的攻防将更为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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