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精通诗词押韵,却被私刑押运——兼论诗词韵律的灵魂

诗词歌赋都是人类文化之一,它们存在的目的是为人类文化服务,而不是人类文化为它们服务。只要语言通顺,意境一体,涵义深远,回味无穷,何必拘泥一字韵母?如果只顾拘泥诗词格律,不惜破坏诗词意境,便是本末倒置。
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胡适之先生评《蝶恋花·答李淑一》。
胡先生是大学问家,精通考据,讲究实证。他掐着指头一算:上阕的“柳、九、有、酒、袖”是仄声韵,下阕的“舞、虎、雨”也是仄声韵——坏就坏在,这两个韵不在同一个韵部。于是胡先生得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结论:没有一句是通的。
我读到此处,不禁哑然失笑。
按胡先生的逻辑,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大概也不通,因为“光”和“乡”不押韵。苏东坡的“大江东去”更是破绽百出。格律这东西,本是前人为方便吟唱、增加美感而造的拐杖,到了胡先生手里,却变成了砍杀意境的铡刀。
关于这首词的押韵问题,作者本人早已有过正面回应。1958年出版《毛主席诗词十九首》时,他在自注中写得明明白白:“上下两韵,不可改,只得仍之。”
十个字,干干净净。
请注意这十个字里的分量:“不可改”——不是不能改,是不可以改。因为改了,韵是合了,但意境就破了,气韵就断了,那颗从人间直上九霄的灵魂就散了。“只得仍之”——这是审慎之后的坚持,是权衡之后的抉择。作者比任何人都清楚这里“出韵”了,但他更清楚:文学的第一军规,是忠于情感与意境,而不是忠于韵书。
这便是大家与小儒的分水岭。小儒看见“出韵”,如丧考妣;大家看见“出韵”,微微一笑,说一句“不可改,只得仍之”,然后任凭这首词带着它那两个韵脚,飞上万里长空。
“隽永、豪迈、仙气”——这七个字,恰恰是《蝶恋花·答李淑一》独一无二的气质,也恰恰是它超越格律的“神韵”所在。
所谓隽永,是“我失骄杨君失柳”中烈士之名化为杨柳的锥心与缠绵,一字双关,情意如丝,生死不渝。读者读到此处,不会去想“柳”字押没押上韵,只会感到一种沉入骨髓的悲怆与深情。
所谓豪迈,是“忽报人间曾伏虎”中英雄俯仰天地的气概。此句如雷霆乍起,革命者的胜利宣告惊天动地。如果为了押回上阕的“ou”韵,把“伏虎”改成“伏首”,把“倾盆雨”改成“倾盆酒”,那股气就泄了,就成了文人案头的清供,而不是人间伏虎的壮歌。
所谓仙气,是全词最奇绝之处。失去爱人,不写孤灯寒窗,不写涕泗横流,而是把生死场直接搬到了月宫——吴刚捧酒、嫦娥舒袖、万里长空。这种仙气,恰恰因为放弃了下方人间的哭腔,选择了天上甘露的升腾。韵律从低回盘旋的“ou”韵,猛然转入开口宏大的“u”韵,正好对应了魂灵飞升仙境的画面。
这三者,浑然一体,不可分割。若强行把所有韵脚绑回同一个韵部,隽永会变成酸腐,豪迈会变成叫嚣,仙气会变成庸俗——那才是真正的“不通”。
这便是胡适之的悲剧——不是他个人的悲剧,而是某种“考据癖”的悲剧。他太懂押韵了,以至于忘了诗词首先是人写的,是写给活人看的,是要表达一种血性与肝胆的。他拿着一把韵文的卡尺,去量一座巍峨的山,最后说:这山不平整,不通。
可命运偏偏开了一个更大的玩笑。
胡适一生讲究规矩,讲究法制,讲究“证据”与“程序”。他在台湾的那个小圈子里,远离故土,看着自己曾经寄予厚望的政权日渐腐朽。他或许至死都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如此“通”达事理,最后却被历史的洪流像一件旧行李一样“押运”到了那个海岛上。
“押韵”与“押运”,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他追求的是语言文字的“押韵”,是形式上的严丝合缝;而历史对他施行的,却是一种不讲道理的“押运”,是一种超越一切格律和逻辑的蛮力。他以为自己掌握了真理的韵脚,殊不知在时代的暴风骤雨面前,任何过于精密的格律都脆弱如纸。
胡适先生之所以这样执着,是因为他迷失了诗词韵律的灵魂。
诗词韵律的灵魂,是人与文学对话的意境。
他追求的是语言文字的“押韵”,是形式上的严丝合缝;而历史对他施行的,却是一种不讲道理的“押运”,是一种超越一切格律和逻辑的蛮力。他以为自己掌握了真理的韵脚,殊不知在时代的暴风骤雨面前,任何过于精密的格律都脆弱如纸。
胡适先生之所以这样执着,是因为他迷失了诗词韵律的灵魂。
诗词韵律的灵魂,从来不在韵脚里,不在平仄中,不在任何一本韵书的页码之间。它在哪里?它在人与文学的对话里。
当一个人失去挚爱、痛彻心扉时,他提笔写下“我失骄杨君失柳”——这是人与命运的对话。
当他想象吴刚捧酒、嫦娥舒袖、万里长空为忠魂起舞——这是人与永恒的对话。
当他高歌“忽报人间曾伏虎,泪飞顿作倾盆雨”——这是人与历史的对话。
这三重对话,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不可分割的意境。这个意境,不需要任何韵书来给它盖章认证。因为它自己就是自己的证明。
如果格律是灵魂,那么作者本人为什么不修改这两个韵?他没有能力改吗?当然不是。以他的旧学造诣,换两个字使之同韵,易如反掌。他不改,是因为他深知:灵魂从来不是格律,而是“气”与“神”。是隽永的儿女情长,是豪迈的英雄肝胆,是仙气的天地境界。这种气、这种神,不可分割,更不可被区区一个韵脚所困。
“上下两韵,不可改,只得仍之”——这十个字,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关于“形式与内容”最有力的一次表态。它不是不能,而是不为;不是疏忽,而是选择;不是破格,而是立法。
最后,不妨给胡先生写一段悼词:
胡先生一生追求“押韵”,从美国押到北京,从北京押到台北,最终被一只不讲押韵的轮船,无声无息地押运到了历史教科书的一角。
而那位写下“不可改,只得仍之”的人,用一首“出韵”的词,让整个汉语世界在每一个怀念的时刻,都飘起了倾盆大雨。
这便是规矩与灵魂的区别。
规矩,是用来被后人打破的;而灵魂,是用来让后人流泪的。
格律如鞋,意境如脚。鞋是为脚服务的,不是为了证明鞋的规矩而削足适履。胡适先生一生讲究“押韵”,最终却被历史“押运”到了一个孤岛上——这个黑色幽默恰好说明:人间最磅礴的力量,从来不按韵书行事。
“上下两韵,不可改,只得仍之。”
十个字,抵得上一万篇考据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