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耽美作者涉嫌非法经营罪案:作者已提起上诉

今年5月,武汉市武昌区法院一审判决耽美作者“深海先生”,即唐心犯非法经营罪,判刑四年,并处罚金12万元。据法制日报报道,唐心已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原一审对其的判决,改判其缓刑。

唐心此前出版过5本耽美小说,均为通过网店代理印刷的自助出版刊物。通过该方式出版的刊物被称“个人志”,与出版社发行的商业志有所不同。有耽美作家称,不少耽美圈写手都有出版过“个人志”。有专家认为“个人志”流行,法律需反思是否存在滞后。

唐心一案还涉及筹划运作人员、编辑、印刷场所、分销网店等环节人员。据了解,涉案的淘宝店主两人获刑3年6个月,印刷厂经营者两人获刑2年6个月,一协作印刷者获刑1年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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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海作品《笼中帝》及周边/图源自网络

据检方起诉书披露,该案调查时间长达一年多,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三次起诉延期。

对于判决结果,唐心父亲唐世君告诉每日人物,不能接受并表示会继续上诉,“怎么能把作者认定为非法经营主体,那其他出版个人志的作者怎么办?”

唐心的辩护人刘律师在庭审中辩护称,本案中工作室和印刷厂是非法经营罪的主体,作者唐心没有参与出版经营行为且不具有犯罪的主观故意。不过,据判决书显示,法院没有采纳此辩护意见。

同样未被法院采纳的还有,辩护律师提出唐心应构成“特殊自首”。其解释称,冷某某举报唐心的作品是淫秽作品,而唐心如实供述的罪行与举报罪行属于不同罪名。

法院驳回的理由是,鉴定结果虽属于色情出版物,但举报人指向的内容与唐心供述属于同一事实,仅是出版物性质有待确定,区别于“特殊自首”的认定条件。

8月22日,中国扫黄打非网官网刊发消息,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人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对网络文学继续深化开展整治,将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对不法分子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严格处理,将其打疼打怕,打出声势和震慑。

针对专项整治中出现的舆论观点,该负责人指出,多数网民对开展网络文学专项整治是支持的,其中很多网民还积极举报问题作品、问题企业,就整治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对于部分网民基于追捧偶像、不熟悉法律法规、理解认识差异、情绪宣泄等原因发出不同声音,他表示,在依法查办一些案件时,一些群体、自媒体出于某种目的,炒作是对某类群体的打压,而无视或者故意掩盖作品传播淫秽色情、非法出版的违法事实;一些网络文学企业故意曲解“带节奏”,将正常行业监管行为描述为针对性行动,掩盖存在问题,推卸自身责任;一些企业在专项整治要求完善自身内容把关制度、明确审核标准时,用过急过紧方式“一刀切”,机械式应对,给从业人员造成对行业监管政策的误解。

他强调,专项整治始终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工作中“扫黄打非”部门切实依法监管、依法办案,网上网下出版的内容监管标准也是明确的、一致的。

据悉,截至7月底,此次网络文学专项整治工作共核处涉嫌传播低俗色情甚至淫秽内容的网络文学网站、APP、微信公众号和作者线索347条,其中已查办刑事案件10起、行政案件67起,约谈网站70余家。经过整治,网络文学环境面貌有明显改观、网络市场秩序也更加规范。

链接阅读:

耽美作者出版个人志一审获刑四年,律师:不应构成非法经营罪主体

(N记号外、每日人物、中新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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