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男孩拒绝借车遭9人群殴,其中8人未满14周岁,未成年犯罪的惩治需要加强吗?

据极目新闻相关报道,2026年3月21日,宁夏银川西夏区兴泾镇小学生小泽(化名)独自骑电动三轮车外出玩耍,遭多名中小学生向其“借”三轮车,小泽拒绝后竟被持续殴打、辱骂、拍视频。

更让人震惊的是,小泽还遭施暴者胁迫,多人进入其家中翻找财物。

​据小泽母亲所述,最初在3月21日看到小泽受伤回家时,小泽双亲还以为孩子只是和寻常一样与其他孩子打闹,并未就此深究。没想到在3月25日时,小泽遭受殴打的视频被转发到了本地微信群,群内网友看到视频后怒斥施暴者的行为“太恶劣、太过分、太气人。”

3月26日,小泽双亲在看到视频后立刻选择报警,根据小泽的供述和警方的通报,小泽母亲才理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小泽母亲称至今不敢仔细看小泽遭施暴的视频。她说此前看了部分视频,听到儿子的哭声、看到施暴者的行为,因为心脏不舒服,还吃过速效救心丸。

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分局也在事后向家长通报:经查明,3月21日12时许,陈某与陈某某在兴泾镇富祥园小区门口玩耍,遇见同在此处的被侵害人小泽、马某某、于某、禹某,5人商议借用小泽的三轮车未果后,违法行为人陈某伙同马某某、陈某某、于某、禹某殴打小泽。小泽妥协后,5人与小泽前往兴泾镇三村主题公园时,遇见同在此处的金某、马某、田某、李某。

在该公园,在禹某的提议下,陈某伙同禹某、马某某、陈某某、于某、金某在与小泽无任何矛盾纠纷的情况下,随意对小泽的躯干、四肢等身体多处部位实施拳打脚踢等殴打行为。李某、马某、田某在一旁围观助势、起哄煽动,为殴打行为提供支持,造成小泽身体受到不同程度伤害。

9名施暴者的违法行为属于寻衅滋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8人案发时未满14周岁,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陈某案发时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其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成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12日的行政处罚。因陈某案发时,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不送拘留所执行拘留。

4月19日,记者联系西夏分局兴泾派出所,值班人员称,该所此前介入过该案,由专人办理,其不了解后续进展。

而截至发稿,记者致电西夏分局相关部门、西夏区教育局和兴泾镇某希望小学的公开电话,未获回复。小泽的班主任称,小泽被殴打一事尚未处理完毕。

有大V表示如今很多坏孩子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了解的很清楚,并因此针对性的对其他孩子施暴,认为还是未成年人保护太多了以及惩罚力度太弱了。

该大V甚至认为如有必要,还可以校方新加坡的鞭刑,打的这些施暴者皮开肉绽也许他们就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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