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宝龙香港国安讲话对澳门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中央港澳办主任、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在二零二六年香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讲话,核心围绕「以高水平安全护航由治及兴」的力量,虽然直接面向香港,但其精神对澳门维护国家安全、统筹发展与安全、深化「一国两制」 实践具有全面、直接且深远的指导意义。

     夏宝在讲话中强调,安全是繁荣稳定的基石,发展与安全是一体之两翼。这与澳门长期以来「稳定是发展前提,国安才能澳安」的治理理念完全一致。讲话总结的香港从「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经验,印证了澳门一贯坚持的忧患意识、底线思维的正确性,并为澳门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提供了清晰的辩证思路:安全是发展的基础,没有安全,一切发展都无从谈起。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只有实现高质量发展,才能为高水平安全提供更坚实的基础。这一理念要求澳门必须在发展中巩固安全,在安全中谋求发展,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

夏宝龙在讲话中提醒,安全不是一劳永逸的,必须居安思危,时刻警惕各种风险。这对澳门的具体指导意义在于,必须防范外部势力的干预和地缘政治带来的风险。作为高度开放的国际城市,澳门需警惕网络攻击、金融风险、公共安全事件等非传统安全威胁。这就要求澳门持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并在全社会推广国家安全教育,筑牢安全防线。必须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一国两制」 实践全过程,警惕风险隐患永不止步。

夏宝龙指出,《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实现了「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其立法技术兼顾普通法与大陆法传统,具有跨法系融合的示范意义。澳门可参考其实体法、程序法与组织法一体化设计的模式,进一步细化本地国安法的适用标准,尤其在防范非暴力颠覆、网络煽动等新型风险方面补足法律空白。夏宝龙讲话后,澳门在国家安全与治理现代化方面面临进一步法律修订的契机,其讲话中强调的「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筑牢国家安全屏障」等理念,为澳门完善法治体系提供了明确方向。澳门可参照《香港国安法》「实体法+程序法+组织法」一体化的模式,推动修订《维护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可考虑在法律中赋予本地安全机构更明确的执法授权,明确非暴力颠覆、网络煽动、外部渗透等新型风险的认定标准与处置流程。同时,通过立法强化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实体化运作权限,提升跨部门协调效率,以完善《维护国家安全法》的配套机制。

夏宝龙强调「筑牢国家安全屏障」,澳门可借鉴借鉴香港构建新安全格局的经验,持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机制,如推动国安委法治化、实体化,进一步优化澳门国安委运作,强化司法机关与安全机构的协作流程,同时建立司法机关与安全机关的案件通报与协作机制,提升对国安案件的侦办效率与法律适用专业性、精准度与及时性。并加强执法、情报、宣传等能力建设,提升特区政府依法治理、高效施政的水平,全领域、全流程防范外部干预与内部风险。加强执法协作,保安范畴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演练,防范外部干预与非传统安全威胁。推进网络安全立法与技术防控,抵御网络攻击与虚假信息渗透,守护城市数字安全屏障。

夏宝龙在讲话中提出,要抢抓百年变局下的战略机遇,主动对接国家「十五五」规划。这与澳门特区政府的发展思路高度契合。澳门必须立足「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的定位,积极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自身所长服务国家所需。夏宝龙讲话中强调的推动高质量发展,对澳门而言,核心是在于利用国家战略机遇解决澳门经济结构单一的问题,扎实推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为对接国家「十五五」规划,澳门正编制自身的第三个五年规划(2026-2030),确保与国家规划高度契合,争取将澳门的发展项目纳入国家整体布局,落实「1+4」适度多元发展,在巩固综合旅游休闲业的同时,重点培育大健康、现代金融、高新技术、会展商贸及文化体育四大产业。并引导澳门企业(特别是工商界)成为横琴建设的先行者,推动科技研发、中医药、现代金融等产业在横琴落地,深化「澳琴一体化」的建设,推进广珠(澳)高铁等跨境基建,完善口岸设施的「硬联通」,及推动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创造与澳门趋同的营商和生活环境的「软联通」。

夏宝龙在讲话中强调:「要警惕外部势力『以港遏华』图谋不变,肆意抹黑香港,攻击『一国两制』」,这一警示对澳门同样适用,为澳门媒体监管法律的完善提供了重要指引,尤其在防范外部势力干预、强化媒体社会责任、推动相关法律与时俱进方面,展现出深远影响。澳门作为「一国两制」实践的重要一环,其媒体环境既享有高度自由,也面临复杂挑战。部分境外媒体和网络平台借新闻自由之名,传播煽动性内容、干预特区事务的现象值得高度关注。

在此背景下,澳门媒体监管法律的修订方向逐步明确。其一是推动《出版法》《视听广播法》的适应性修订。澳门曾于二零一二年启动《出版法》修订程序,提出「只删不增」原则,拟取消争议性的「出版委员会」机制。夏宝龙讲话后,社会对强化媒体内容责任而非行政审查的共识增强。未来修法或更侧重于明确媒体在传播国家安全信息中的义务,例如要求主流媒体在重大公共事件中履行事实核查与正向引导责任。

其二是填补网络新媒体监管的法律空白。《香港国安法》实践表明,非传统媒体平台(如社交账号、自媒体)已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阵地。澳门现行《出版法》主要针对传统纸媒,难以覆盖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兴传播形式。参考「一国两制」下国家安全实践,应当在《出版法》及《网络安全法》中增设条款,规范具有公共影响力的网络内容生产者的行为边界。

其三是强化媒体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与职业规范。夏宝龙强调「全社会共同捍卫国安法」,因而澳门的新闻从业团体应当推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新闻职业培训体系。未来或通过行业自律公约或行政指引,引导媒体在报导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议题时,秉持客观、公正、负责任立场。

其四是防范外部资金操控本地舆论的风险。借鉴香港经验,澳门可考虑在相关财政法规中及未来制定《反外国制裁法》时,增设透明度要求,对接受境外大额资助的媒体机构进行资金来源申报,防止其成为外部势力干预澳门事务的工具。

      夏宝龙的讲话不仅是对香港的指引,更是中央对新时代港澳「一国两制」 事业的统一部署。澳门必须在保持自身良好局面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标中央要求,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以更高水平的国家安全,保障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澳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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