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法促助经济多元发展及融入大湾区建设
海域资源是澳门特区推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抓手,《海域使用法》的制定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澳门长期以来以旅游博彩业为主要支柱,经济结构相对单一,而海域资源的合理开发的能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该法明确了海域使用的用途导向,鼓励发展与澳门「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定位相契合的海洋旅游、海上交通等产业,同时支持公用事业、公共服务相关的海域利用项目,助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优化亲水环境,提升旅游吸引力与城市竞争力。此外,该法遵循维护国家海域整体性原则,注重与内地相关政策法规的协调性,为澳门深化区域合作、参与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协同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推动澳门更好地融入国家海洋发展布局,实现与大湾区城市的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海域使用法》为澳门发展海洋经济、实现「1+4」适度多元发展策略提供了法治基础。澳门陆地面积狭小,海域资源是其拓展发展空间、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依托。《海域使用法》通过建立海域有偿使用制度,要求用海人缴纳海域使用金(法定例外情况可豁免),并根据用海项目的类型、性质和用途确定缴费金额,倒逼用海人合理、高效利用海域资源,杜绝海域闲置、浪费现象。该法所确立的「专用批给」和「临时使用准照」两种海域使用权获取方式,并建立了有偿使用制度,适用于具有长久性或涉及重大投资的用海项目,这为投资者提供了长期、稳定的法律保障,尤其利好那些需要大规模、长时间投入的公益性质或对澳门经济有重大作用的项目,确保海域资源能被投入到真正能产生经济效益的项目中。
同时,该法明确海域使用需与海洋功能区划、城市规划相协调,鼓励发展符合规划的港口航运、滨海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既盘活了现有海域资源——目前澳门已使用海域约占总面积的百分之三十,主要用于航道、港池等基础用途,也为未来海洋经济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法治支撑。清晰的法律规定使得规划中的「澳门海上游」、滨海步道、海上游艇、冲浪、海钓等项目有了更明确的落地依据。通过串联妈阁码头、路环码头等旅游资源,可以形成「一线多站」的旅游模式,丰富游客体验,并为举办各类海上运动赛事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助于将澳门打造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此外,该法还为澳门深化区域合作、开展「一程多站」海岛游、海上体育等合作项目奠定了基础,助力澳门依托海域资源突破发展瓶颈,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宜居城市建设是澳门特区的发展目标之一,而海域生态环境是宜居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域使用法》将海域环境保护作为核心原则之一,贯穿于海域使用的全流程,实现了开发与保护的协同推进。该法明确要求用海人在使用海域时,必须保护海域环境,不得影响洪潮通道、海上交通安全,不得妨碍其它合法海上活动,同时需履行海域环境影响评估、污染防控及设施维护等义务。在事前预防方面,由环境保护局对用海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污染应对措施;在事后控制方面,明确发生海洋污染事故时,行政当局与用海人需及时采取措施减少环境影响,对可能造成污染的海上设施,要求用海人在使用终止后予以移除。这一系列规定,有效守护了澳门海域的生态平衡,保护了红树林、中华白海豚等珍稀物种及其栖息环境,确保海域资源能够可持续利用,为澳门打造宜居宜游的城市环境提供了生态保障。既保障了海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也为澳门居民营造了更优质的亲水环境,助力打造宜居宜游的城市形象,增强居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海域使用法》始终坚持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明确海域使用需优先满足公共服务、公用事业的需求,例如海上交通设施、电讯电力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均被纳入专用批给的优先范围。同时,该法通过规范海域使用管理,推动海域资源向公共服务领域倾斜,有助于扩大居民休闲空间、优化亲水环境,丰富市民与游客的休闲体验,提升民生福祉。此外,海域的有序开发的还能推动澳门城市基础设施优化,完善海上交通、滨海休闲等配套设施,助力打造宜居宜游的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吸引人才落地,为澳门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支撑。
区域协同是大湾区建设的核心要义,《海域使用法》通过规范海域管理、搭建合作机制,推动澳门与大湾区其它城市实现海域资源共建共享。法案明确遵循「遵守区域合作安排」的原则,要求澳门海域使用与珠江河口区域的海域综合规划相协调,为跨区域海域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实践层面,澳门可依托法案建立的海域管理机制,加强与珠海等邻近城市的协同合作,共同开发海岛观光、海上运动赛事等多元化项目,鼓励澳门企业参与湾区其它城市的海域旅游项目投资与管理,推动区域旅游市场一体化发展。同时,法案强调海洋生态保护,要求用海项目降低对环境的影响,这与大湾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的要求高度一致,澳门可与湾区城市共建海域生态监测网络,建立污染防控通报机制,共同守护珠江口海域生态环境,实现区域绿色可持续发展。法案确立的海域动态监测体系、数据数据库等管理措施,将提升澳门海域管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动澳门与大湾区其它城市实现海域管理信息共享、执法协同,打破区域壁垒,促进要素自由流动,让澳门更好地融入大湾区产业协同发展格局。
展望未来,随着《海域使用法》的正式实施,澳门将以海域为纽带,进一步深化与大湾区各城市的协同合作,在海洋旅游、生态保护、港口物流等领域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这部法案不仅是澳门海域管理的里程碑,更是澳门融入大湾区建设的「加速器」,将推动澳门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中实现自身更高质量的发展,为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书写更加精彩的「海洋篇章」。
从国家发展大局来看,澳门《海域使用法》的实施,是「一国两制」实践在海洋治理领域的重要延伸,也是澳门主动对接国家战略、服务大湾区建设的具体体现。中央政府赋予澳门海域管辖权的初衷,是希望澳门用好管好海洋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而《海域使用法》正是落实这一初衷的关键举措。通过这部法案,澳门不仅能够启动自身海域资源潜力,突破发展瓶颈,更能发挥「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搭建起内地与澳门、粤港澳大湾区与国际市场的海上联通桥梁,推动区域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的高效流动,助力大湾区建设成为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因此,《海域使用法》的制定和实施,不仅是澳门落实国家授权、完善法治体系的重要举措,更是其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多元、强化生态保护、保障公共利益的关键支撑。该法既立足澳门海域管理的实际需求,厘清了各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也衔接了国家海洋战略,为澳门充分发挥海域资源优势、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为「一国两制」实践的深入推进注入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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