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案:男子捡到钱,差点冤枉入狱,此案背后浮现出一个恐怖杀人团伙

文 | 雾满拦江

(01)

网友争论:

是有罪推定好?还是无罪推定更好?

有罪推定支持者认为:对犯罪分子,不能有任何姑息心理,不坚持有罪推定,就会让犯罪分子漏网。

无罪推定支持者认为,有罪推定,万一冤枉好人咋整?

两派网友,哪一派才是正确的呢?

来看一起真实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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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1982年,广西南宁隆安县:

警方破获一起抢夺巨款大案。

案情如下:

福建长乐县男子谢金栋,到广西隆安推销尼龙蚊帐。

案发当天,谢金栋走过一条小路,迎面走来一个女子,两人同时看到路边有只黄色帆布包。

女子把包捡起。

谢金栋冲过去,从女子手中把包抢过来,把开包一看,里边有两沓现金,还有一册账簿。

谢金栋丢掉小包和账簿,带着现金逃离。

他逃到南宁,把抢来的两沓现金汇走。

女子把挎包和账簿带回家,等待失主来认领。

不久,公安局接到信用社会计甘子武报案,说他丢失挎包一只,内有现金3000元,以及账簿一册。

公安人员立即行动:

在南宁朝阳旅社,抓到谢金栋。

同时在南宁火车站邮局,查到谢金栋向福建长乐县汇款1400元。

据此,公安人员认为,谢金栋犯了抢夺罪,应该立即逮捕。

检察院看了公安局的材料,陷入沉思:

有什么地方不对:

丢失挎包的会计甘子武说:他丢失的包中,有3000元钱。

可谢金栋汇回家的,却是1400元,

还有1600元,哪里去了?

(03)

为解开现金数量对不上的疑惑,检察院对案情进行预审:

谢金栋承认自己曾捡到一个挎包。

但他说,挎包里并没有钱,所以他当时顺手把包丢掉了。

他也说现场还有个女子。

但他否认自己从女子手中抢包的说法。

为核实谢金栋的话,检察院寻找目击者。

现场竟然有11个目击证人。

11个证人的说法,竟然跟公安局的说法,完全相反:

公安局称,女子捡到了包,谢金栋从女子手中把包抢走,所以谢金栋犯了抢夺罪。

但11个证人称——捡到包的,是谢金栋。

而那名女子,是从谢金栋手中,硬把包抢过来的。

到底是公安局说得对,还是11个证人说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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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检察院再次询问现场女子。

这时女子才承认,先捡到包的,确是谢金栋。

而她,才是从谢金栋手里抢包的人。

谢金栋也改了口,承认他捡到的包中,确实有1400元钱,而他把这1400元钱,汇回了家。

到这步,检察院就给公安局做工作:

这个谢金栋,他是捡的钱,而不是抢的。

虽说他把捡来的钱,据为已有,但这事最多是不道德,让他还回来就是了。

因此判他个抢夺罪,关进大牢,这未免太夸张了。

做了公安局的工作,检察院又想起一桩事儿来:

这个案子,还是不对:

谢金栋捡到的1400元钱,是会计甘子武丢的。

可甘子武报案时,说挎包里有3000元。

还有1600元,哪里去了?

(05)

再找失主甘子武,问他到底丢了多少钱。

这次甘子武改口了,他说丢的不是3000元,而是2700元。

2700元,还是跟谢金栋捡的1400元,对不上账。

可是等等,这个甘子武,他可是会计啊。

会计对钱的数目,最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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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会计说丢了3000元,那绝对是3000元,一分也不会差。

如果他先说丢了3000元,又改口说丢了2700元,那就只有一种可能:

——这个会计,对自己掌管的钱,心里没数。

所以检察院认为,应该查查甘子武同志的账。

这一查不要紧,查出甘子武的账目,有很大一笔钱去向不明。

再问甘子武,这些失踪的公款,都被他花掉了。

难怪他弄不清自己丢了多少钱,他是心里真的没数。

于是甘子武以贪污罪,被判七年徒刑。

(06)

要蹲监狱了,甘子武跟大家说:他心里有个巨大的困惑,想跟大家探讨一下。

此时不说,等进监狱他就没机会了。

那就说吧。

甘子武说:两年前,他有个朋友,从他这里拿走2000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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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把这笔钱,交给自己的弟弟。

朋友的弟弟,和另外两个人,一个叫甘邦风,一个叫宋太进。三人拿着这2000元钱,去一个村子,找一个叫马才光的人,要买马才光手里的黄金。

到了村口,宋太进说:马才光只允许去两个人,现在咱们三个人,怎么办?

三人商量,由宋太进带钱,甘邦风做保镳,两人进村,去找马才光买黄金。

朋友的弟弟,等在村外。

于是宋太进甘邦风二人,带钱进了村。

朋友的弟弟就在村口等。

这一等,等到大半夜,也不见两人回来。

朋友的弟弟很纳闷,就一个人回家了。

从那天起,宋太进和甘邦风两个大活人,就消失了。

后来,宋太进的父亲,找朋友弟弟问自己的儿子哪儿去了。

朋友弟弟告诉对方情况。

于是宋太进的父亲,就去找马才光询问。

但是马光才回答说:他根本没见到过宋太进。

但宋太进的父亲回家不久,就收到了儿子宋太进的来信:

信中说:“儿因事外出,今在田东,南宁一带,已成家。因流动性大,不必回信,请双老保重”。

可是很奇怪,信中说宋太进到了南宁,可信封上的邮戳,却是本地的。

得知这些奇怪的情况,检察院先找宋太进的父亲,拿到这封奇怪的信,又通过其它途径,获得了马才光的笔迹。

然后技术鉴定。

果然,这封所谓的宋太进来信,是马才光的笔迹。

此时宋太进,甘邦风两人,已消失两年之久,于是立即询问马才光。

马才光吱唔一番,最后终于承认,宋太进和甘邦风,已经被他杀了。

两年前,马才光找了两个人,用金色纸铂,包着铁条冒充黄金,引诱买家上钩。

等宋太进,甘邦风两个买家来到,再把二人诱入附近的一座山洞中,然后三人突然动手,把宋太进和甘邦风掐死,抢走了两人带去的现金2000元,手表6只,以及自行车一辆。

那座山洞,传说是以前丢弃麻疯病人的地方,从无人敢于进入。

所以宋太进与甘邦风,死了两年,无人知晓。

公安人员押着三名罪犯,来到麻疯洞,从洞中挖出两具白骨。

法医鉴定,确认这两具白骨,正是失踪两年的宋太进与甘邦风。

再找到死者的自行车,以及剩余的钱物,这起案子,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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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这起案子告诉我们三句话:

第一句:有罪推定如果错了,不仅会冤枉一个好人,还会放过一群坏人,同时又制造了一群坏人。

第二句:无罪推定如果错了,最多是放过一个坏人。

第三句:无论是有罪推定,还是无罪推定,都不好。

最好的是——实事求是。

就拿这个案子来说,现场有11个目击者,亲睹女子抢夺谢金栋捡到的包,可递交到检察院的材料,竟然要以抢夺罪判谢金栋入狱。

这就是有罪推定。

管你谁抢夺谁,先把你关入大牢,OK?

如果谢金栋无辜入狱,就没人留意到失主甘子武的异常,在放过这个贪污犯的同时,还放过了一个穷凶极恶的马才光杀人团伙。

而这个杀人团伙,还有可能继续杀人。

而后,一群人冤枉谢金栋入狱,谢金栋肯定会喊冤,然后这些人再想尽办法压制谢金栋,不许谢金栋喊冤。

结果是这伙人就成为了比马才光杀人团伙更可怕的存在。

如果按无罪推定走,谢金栋肯定要放,但贪污犯甘子武,也不应该追究。

既然无罪推定,你凭什么查人家的账?

放过甘子武,等于放过了马才光杀人团伙,还是不妥当。

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实事求是。

实事求是,谢金栋没有抢夺,就不该让他入狱。

实事求是,会计甘子武账目不清,就应该核查。

实事求是,两个大活人失踪两年,就应该找一找。

唯有实事求是,才能够让我们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

唯有实事求是,才能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正常的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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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配图来自AI绘画及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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