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7小时工作制的提案,很有必要

【本文来自《如何看待人大代表建议将8小时工作制缩短为7小时?》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实话说,这个提案很有必要。

他建议将每日8小时标准工时缩短至7小时,大幅提高加班工资标准并强化支付硬约束,同时建立加班报酬五年追溯机制,以制度刚性规范企业加班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休息权与劳动报酬权。

首先,这个 7 小时工作制,只是拨乱反正。原有的8小时工作制是九点上班到下午五点下班,包含午休在内所有在岗总时长是8小时。现在已经被资本家抽空内涵,减去午休,变成早九点上班到下午六点下班,不含午休一小时在内的净工作时长为8小时,而总在岗时长已经是9小时了。所以提出 7 小时工作制,只是在资本压榨,突破原有八小时工作制内涵,扭曲制度设计之后的拨乱反正而已。在被扭曲含义的现状下,恢复原有的制度设计。

其次,“大幅提高加班工资标准并强化支付硬约束,同时建立加班报酬五年追溯机制,以制度刚性规范企业加班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休息权与劳动报酬权”。不少加班名义上允许调休,但又因为“任务繁忙”不安排实际休假,造成1年能积攒1-2个月调休,却又不批准休息,最后调休过了半年/1年有效期,加班就彻底走空。五年追溯,保障了加班不被拖延后消失。大幅提高加班工资,提高公司违法成本,强化硬支付约束,有效严格管理。我参与过多次小微创业项目,创业公司、制造业公司和一些互联网企业,都是紧贴着法律下限执行的。只要不违法,或者不容易被抓到,在盈亏线上的企业什么都干得出来。

总体来说,这个提案,真的是拨乱反正,有理想且接地气的合理法案,不是有些人所描述的过度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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