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欠债不还的老赖,是否应当比照盗窃罪、藐视法律相关罪行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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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刻在中国人骨子里的诚信准则,更是法治社会必须坚守的底线。然而当下,一批恶意欠债不还的 “老赖”,却将诚信弃如草纸,将法律视若无物,堂而皇之地侵占他人合法财产。这不仅让债权人陷入绝境,更践踏了司法权威、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对于这类恶性老赖,绝不能仅仅进行民事追责和简单惩戒,而应比照盗窃罪、藐视法律相关罪名依法严惩,坚决捍卫债权人权益、彰显法治威严、重塑社会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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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严惩老赖,首先必须明确什么是“老赖”?简单来说,老赖是指法院判决生效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仍无视法院生效判决,既不主动与债权人沟通,也不制定还款计划,甚至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履行法定义务的犯罪分子。如果债务人在法院判决后,能主动与债权人沟通,积极制定还款计划并取得债权人谅解,那么这类人就不属于老赖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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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性质上看,老赖行为与盗窃罪没有本质区别,甚至在主观恶性上比盗窃罪更甚。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盗窃犯尚且知晓自己的行为违法失德,只能偷偷摸摸进行,内心对法律还有一丝敬畏和忌惮。而老赖行为比盗贼更恶劣更嚣张,他们起初以各种名义和手段获取他人财物,承诺按时归还,到期后却以各种借口拖延推诿,甚至故意转移、隐匿财产,逃避还款义务。这样卑鄙无耻侵占他人财产,和明抢暗偷有什么区别?因此比照盗窃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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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老赖更严重的问题在于公然藐视法律、挑战司法权威。法院的生效判决是国家司法权力的终极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但老赖们对法院的庄严判决置若罔闻,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这是赤裸裸地公开挑衅和极度藐视法律权威、践踏司法公正。这种行为不仅让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落空,更严重冲击法律公信力,让公众对法治的信仰产生动摇。尽管我国法律中暂无单独的藐视法律罪,但对老赖除比照盗窃罪进行处罚外,完全可以依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等罪名从严惩处,以儆效尤,遏制这种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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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我们的立国之本,但老赖行为在社会上却屡禁不止。尤其让人不解的是,那些明明符合老赖定义,恶意逃避义务的犯罪分子,却很少被抓捕。深究背后原因,是现行法律存在诸多漏洞和问题造成的。首先是入罪标准过严。要抓捕老赖,必须认定其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这需要明确证明老赖“有能力执行却故意不执行”,且还要达到“情节严重”,但很多老赖会刻意隐匿财产、伪装无履行能力,从表面上难以核实,无法满足入罪条件。其次是取证难度极大。为了赖钱,老赖挖空心思藏匿财产逃避监管,要固定他们“故意逃避义务”的证据,需要调取大量交易记录、行踪轨迹等材料,耗时耗力,而司法资源有限难以全面覆盖,从而让很多老赖得以逃避追责。再者是程序门槛高。追究老赖刑事责任,主要靠法院执行局移送线索,而执行法官“案多人少”,难以腾出足够精力专门搜集老赖拒执的刑事证据,以至于多数案件因证据不足,无法启动抓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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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警惕的是,社会上有部分声音一味强调对老赖的人性关怀,却无视债权人的委屈与艰难。那些被老赖拖欠钱款的债权人,有的因这笔钱陷入生活困顿,有的因债务压力妻离子散,有的甚至被逼至自杀、自残的绝境,他们才是最需要被关怀、被保护的群体。对老赖的纵容,就是对债权人的二次伤害;对老赖的轻罚,就是对公平正义的亵渎。只有将老赖的恶意逃债行为与盗窃罪、藐视法律相关罪名挂钩,提高违法成本,才能让老赖不敢赖、不能赖、不想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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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老赖属于民事纠纷,这是法律规定。诚然,这是当前的法律定性,但笔者认为,法律应当立足司法实践、回应社会关切、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一部好的法律,既要坚守法理精神,更要贴合社会现实、顺应人民群众最朴素的公平正义诉求。目前,司法将恶意逃债、拒不执行判决的老赖简单归入民事纠纷,惩戒力度明显偏弱,既无法充分保护债权人,也难以震慑藐视法律、侵占财产的恶劣行为。面对愈演愈烈的老赖乱象,法律不能墨守成规,而应根据现实危害与社会共识补齐制度短板,真正实现法网更密、惩戒更严、正义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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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的落地,离不开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刚性执行,这既是国家司法权的直接彰显,更是守护社会公平、保障公民权益的最后屏障。老赖公然抗拒执行、视判决为儿戏,是在践踏法律尊严、摧毁司法公信。若任由老赖横行,必将形成 “守法者吃亏、违法者得利” 的恶性循环,让守法者寒心、社会秩序失稳。长此以往,国将不国,国家秩序会崩塌于信任危机;法将不法,法律条文会沦为一纸空文!唯有加大惩戒力度、完善法律保障,让老赖付出沉重代价,才能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捍卫法律权威,重塑 “欠债还钱、诚信做人” 的社会风尚,让法治阳光温暖每一个被伤害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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