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立法院」搬迁新址选择多面观
在台湾地区第十一届「立法院」第五会期昨日开议前夕,已经沉寂了一段时间的「立法院」迁址议题再次冒起。媒体报导,「立法院长」韩国瑜认为,现行「立法院」院区空间狭小,使用不便,且部分设施涉及违建问题,长期并非理想办公与议政环境,故抛出两种方案,前者为征收圆山饭店,将其整体规划为新的「立法院」院区,作为主要开会与办公空间,现有院区则转型为图书馆或议政博物馆,形成双院区模式。由于圆山饭店本就是「国有财产」,在行政作业上相对简便,且大约两年就能完成搬迁。其次则是在空总旧址兴建全新「立法院」大楼,但从设计朝施工到验收,新建方案恐耗时十八年、经费高达一千亿元。
「立法院」现址位于台北市中山南路一号,前身为日治时期的「台北州立台北第二高等女学校」。「国民政府」迁台后,该址一度由台湾省政府农林厅借用;一九五八年台湾省政府疏迁至南投中兴新村后,「立法院」迁入并沿用至今。由于建筑物已被台北市政府公告为直辖市定古迹,维修整建受限,加上土地原属台北市政府,「立法院」每年需向台北市政府缴交五千万元租金,直到前「院长」游锡堃任内,双方改采「互相拨用、无偿使用」,以「立法院」用地换取南港瓶盖工厂等土地,才解决租金问题;但仍因「立法院」现有空间已难以满足议事、行政及维安需求,历经多次增建与改建后,管线重迭、动线混乱,公共安全亦引发疑虑,不仅影响议事效率,也衍生结构安全与观感问题,每年仍须投入庞大修缮经费,迁建或改建的讨论因此延续三十余年。
一九九四年,台湾当局总预算首度编列一百亿元,作为「立法院」兴建新址经费。但当时国民党内部陷入路线之争,迁建案最终告吹。一九九八年「精省」后,「立委」增至二百二十五席,空间不足问题浮上台面,「行政院」再编列二百四十一点四亿元特别预算,分三年推动,但规划内容包括宽敞院长室、「立委」休憩会馆与游泳池等设施,遭质疑太过豪奢,最后预算未执行。
自前「院长」王金平时期起,「立法院」迁建便屡次被提出讨论,后续民进党籍「院长」苏嘉全与游锡堃亦皆表态支持,却始终未能定案,主因在于所需经费庞大,「立法院」也顾虑社会观感,迟迟不敢拍板。其中在苏嘉全任内,曾力推「立法院」迁往台中,并指示成立筹备委员会评估可行性,但即便仅是整体搬迁,经费规模仍高达约三百亿元,财源问题始终无解,相关构想未能推进。其后,游锡堃于二零二零年上任后,改以制度化方式处理迁建议题,邀集跨领域专家全面盘点全台潜在基地,经多轮评估后,最终选定中正纪念堂、空军总部旧址、土城看守所现址、成功岭营区、中兴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及高铁彰化车站特定区等六处作为优先选址。不过,随着游锡堃于二零二四年连任「院长」失利,整体规划也再度停摆,迁建蓝图再次画下休止符。
值得注意的是,时任台南市长的赖清德,曾经主张「行政院」、「立法院」迁往中部,「总统府」迁台南,以缓解台北过度集中问题。现在他已经「贵」为台湾地区领导人,有权践行这项主张,但因为「立法院」是自治机关,赖清德无权染指,只能是动「总统府」、「行政院」的脑筋,不过可能会引发「挪火为自己煮食」质疑,而且也将会为政治版图「蓝大于绿」的台中市「锦上添花」,因而赖清德在走马上任后,反而绝口不再提此项主张。
而传闻中的韩国瑜两项规划之一的空军总部旧址,位于台北市建国南路一段及仁爱路三段,基地面积约七点一五公顷,属军事机关用地,土地权属为公有。距捷运忠孝复兴站约三百五十公尺,交通便利,目前由「经济部」、「文化部」接管,作为文化创意与社会创新场域使用。从各种需要看,这是最佳的「立法院」新址地点,但需全新兴建,所需时间及经费较多。而所谓「一千亿元」之说,更是远高于此前规划的上百亿元。
至于圆山饭店方案,有利的是几乎只需稍作修葺便可使用,尤其是现酒店客房可以改为「立委」办公室及中南部「立委」的过夜休息公寓。但争议点是在于圆山饭店的土地产权复杂,因属「交通部」观光署资产,并具历史地标意义,征收与再利用面临较高社会争议。
应当说,「立法院」规划中的选址标准,必须兼顾功能性、交通便利性、未来发展弹性及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综合参考现有政策导向与公共建筑选址逻辑。首先是选址优先考虑人口密集、公共服务需求较高的区域,便于「立委」与民众互动,提升议事机构的贴近性与可及性。因而选址宜位于交通网络发达区域,方便「立委」、工作人员及公众进出,但需设有独立进出通道,避免与住宅或其它功能区相互干扰,确保议事安全与秩序。其次是复合功能与公共服务协同,与政府机关、文化场馆、医疗或文体设施相邻布局,促进资源共享与功能互用,增强公共服务的整体效能,及便利于官员前往备询。而且还应有较大的回旋空间,以方便民众聚集陈情抗议,及警方维护秩序。就此而言,空总旧址确实是最理想的选址。
但毕竟「立法院」迁往空总旧址是属于新建,时间和财力耗费较多。因而有人主张「废物利用」,「立法院」迁往阳明山的中山楼。因为中山楼本来就是「国民大会」召开的场所,亦即是议会用途。但却缺乏「立委」办公室及住宿设施,而且其地处阳明山,空间封闭、交通不便,无论是官员前往备询还是民众前往陈情,都很不方便,甚至可能因为回旋空间狭窄,而在警民冲突时发生重大事故。
如是从「废物利用」着想,台湾省议会旧址也是一个理想的场所。因为它本来就是原台湾省议会的所在地,是台湾省在「精省」前的最高民意机关,因而拥有议场及完备的官舍设施,部分空间具备改造为「立委」办公室或档案馆的潜力,若合理规划,可节省新建工程的部分投入。而且该园区位于台中市雾峰区,地处台湾地区中部,相较台北市现有院区更有利于中南部「立委」往返,减少「区域立委」的通勤负担,提升议事参与便利性。更重要的是,在「精省」后,原议会建筑群随后被规划为纪念园区,及「立法院」中部办公室,是「立法院」的自有物业,迁建于此无需「牵动」较多的行政机关。
但其交通可达性相对不足,尽管有台中客运、统联等公交车线路经过,但相较于台北市中心或高铁沿线站点,对外交通便利性仍较弱,尤其对北部「立委」及工作人员而言,往返效率较低。而且远离行政中枢,不利跨机关协作,可能会影响与其它「中央」机关的实时沟通与档传递效率。而且更严峻的是,可能会存在法理与象征层面的矛盾,易引发蓝营与「反独」阵营的强烈反弹与「宪政」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