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披露处罚的反差:容百闪电重罚与闪电退市中银5迟迟不查公平性何在?
“1200亿元大单”牛皮吹破,容百科技(688005)火速领罚!2026年2月6日晚,宁波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容百科技及董事长、董秘等核心高管合计罚款950万元,从立案调查到处罚告知仅间隔14个交易日,监管“零容忍”的利剑尽显锋芒。与此同时,2025年1月24日公布的另一桩相似的虚假信息披露案却呈现出截然不同的走向——中银绒业(000982)2021年披露的8万吨磷酸铁锂项目涉嫌虚假披露,仅收到一纸警示函便无下文,最终却因李健严琳利用该虚假信息导致的股价暴涨清仓减持一个月内拍买的4亿股原第一大股东股份,造成市场流通盘暴增,最终于2024年6月非ST一元退市黯然离场,留下一批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15万多无辜投资者承受巨额损失。同样是磷酸铁锂相关的虚假披露,为何处罚力度、后续影响天差地别?中银绒业的退市背后,8万吨虚假项目是否应被追溯查处,为投资者讨回公道?
先看两起案例的核心脉络,其相似性足以让市场感到困惑。容百科技的违规源于一份“画大饼”式的合同公告:1月13日,公司披露与宁德时代签署协议,称2026年至2031年将供应305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总金额超1200亿元。然而监管查明,这份协议既未约定总销售金额,供货量也仅为不低于预测值的70%,有效期、履约前置条件等关键信息均被隐瞒,1200亿元金额实为公司自行估算,属于典型的误导性陈述,目的无非是通过虚假利好提振股价。案发后,容百科技股价出现短期波动,但并未触及退市红线,其核心高管却迅速遭遇重罚,彰显了监管对上市公司“造假式吹牛皮”的严厉态度。
再看中银绒业的案例,其违规情节同样触及信息披露的底线,影响却更为深远。2021年11月,中银绒业披露子公司将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磷酸铁锂项目(与李健严琳拍买获得4亿股同时,操纵股价内幕交易嫌疑昭然若揭),2022年6月进一步公告该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相关前期工作正在推进。但事实上,公司不晚于2022年9月便已知悉,项目用地合宗未完成导致项目停滞,这一关键进展却迟至2023年4月披露年度报告时才予以告知,属于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进展的违规行为,本质上也是通过虚假的项目进展误导投资者判断。与容百科技不同的是,中银绒业的虚假披露并未换来重罚,仅在退市后的2025年1月收到宁夏证监局的警示函,未被处以罚款,也未对相关高管进一步追责。但就是这份看似“轻微”的违规,叠加公司自身经营问题,直接导致股价持续低迷,最终触发一元退市条款,2024年8月正式摘牌,投资者手中的股票瞬间大幅贬值,损失难以估量。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两相对比,其中的失衡感愈发突出:容百科技虚假披露仅造成股价波动,未触及退市,高管却闪电被罚重金;中银绒业虚假披露直接助推公司退市,给投资者带来毁灭性损失,却仅以警示函草草收场,后续处罚迟迟未至,似乎已经尘埃落定。为何会出现这种“罚与过不匹配”的局面?两者违规后果的巨大差距,难以平息投资者的质疑。根据退市新规,一元退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核心触发条件是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中银绒业之所以会陷入股价持续低迷的困境,其2022年虚假披露的8万吨磷酸铁锂项目难辞其咎——在新能源赛道火热的背景下,该项目成为公司转型的核心噱头,吸引了大量投资者入场,而项目停滞的信息被隐瞒,导致投资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长期持有,最终随着真相逐渐曝光、公司经营恶化,股价一路跌破1元,走向退市。可以说,中银绒业的虚假披露,是推动其退市的重要推手,其造成的危害,远超容百科技单纯的股价波动。
更值得关注的是,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仅仅依靠投资者自行索赔远远不够,监管层面的追溯查处尤为关键。容百科技的快速处罚,传递出“造假必被查、查则必严惩”的明确信号,而中银绒业的警示函处罚,显然与其中违规行为的后果不相匹配,也未能充分体现“过罚相当”的监管原则。参照证监会指导性案例中“严惩首恶、突出关键少数责任”的执法理念,中银绒业的相关高管作为违规行为的主要责任人,理应被进一步追责,而非仅以警示函了事。
更进一步说,对中银绒业8万吨磷酸铁锂虚假项目进行追溯查处,不仅是维护监管公平性的必然要求,更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关键举措。在资本市场中,中小投资者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上市公司的虚假披露行为,本质上是对投资者知情权的侵犯,更是对资本市场诚信基础的破坏。容百科技与中银绒业的处罚反差,若不能得到合理修正,不仅会挫伤投资者的信心,也可能引发部分上市公司的侥幸心理,认为“虚假披露只要不触及重大违法退市,就可以轻罚过关”,进而破坏资本市场的健康生态。
监管层一直强调“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的基石”,而“零容忍”不仅体现在对当下违规行为的快速查处,更体现在对过往违规行为的追溯问责,让所有造假者都付出应有的代价,让受损投资者都能获得合理赔偿。中银绒业已黯然退市,但这并不意味着其虚假披露行为可以“一笔勾销”。
我们期待监管层能够正视两起案例的处罚失衡问题,对中银绒业8万吨磷酸铁锂项目的虚假披露行为启动追溯查处,严惩相关责任人员,督促公司履行民事赔偿义务,为那些因虚假披露而承受退市损失的无辜投资者讨回公道。同时,也希望监管层能够借着对荣百科技处罚案例的指引,进一步追究中银绒业作为信息披露违法违法复合体的法律责任,不将处罚止步于一纸警示函,细化信息披露违规的处罚梯度,明确消极违规与主动造假的处罚边界,完善退市与信息披露监管的衔接机制,让“过罚相当”真正落地生根,让资本市场的诚信之基更加牢固,让每一位投资者都能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中安心投资。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月10日消息,十四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易炼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易炼红曾先后担任江西省委书记和浙江省委书记。今次易炼红被查后,近两周来已有3名正部级官员“落马”,另外两个分别是曾任国土资源部党组书记、副部长,退役军人事务部党组书记、部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等职的孙绍骋和曾任国家能源集团董事长,2022年调任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部长,后在任上被查的王祥喜。揭开中银绒业非ST一元退市的黑幕难道比这些高官的连续被查还有难度?
益智 2026年2月11日



浙大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