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现在的婚姻制度是大幅度利于男不利于女方的,适当给彩礼还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来自《我只有个女儿,将来我是一定要彩礼的,而且不低,但我也会加倍给回女儿》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首先有一点不同意,为什么觉得女儿结婚叫“给”对方?你女儿是什么物品吗?父母都不把自己女儿当一个有独立人格的成年人看待,还能指望别人善待你的女儿?

        但我也同意适当要彩礼,原因跟作者的意见一样,关键不是钱,是借此考验男方的结婚意愿和诚心,如果男方什么代价都不想付,只想占便宜,一点亏也不肯吃,在婚姻大事上还要扣扣缩缩、锱铢必较,要么是这人品行有问题,要么就是心理有问题,要么家庭本身就有问题,这种人绝对不能嫁。

       至于女方给不给嫁妆,到是可以宽限,为什么?因为鉴于男女双方生理的差异和最终的生育压力和痛苦及以后的子女养育和教育重担几乎都要由女方负担,所以无论女方愿不愿意承担这些,最终都要负付高昂的代价,所以目前普遍施行的男娶女嫁婚姻制度,男方无论给不给彩礼、给多少彩礼,最终占便宜的永远都是男方,而女方永远都是被动的那一方。

       所以,彩礼还有给女方的婚姻进行保底的保险作用。一旦婚姻失败,女方最少还有些财物傍身,不至于流落街头——因为现在的婚姻制度婚房等大件都是由男方婚前准备的,所以一旦婚姻失败,女方分不到一点财产。别跟我说可以加名,不加名还有很多男人嘲笑女方是拎B入住呢,再加名,女方更得不知被骂成什么样了。

      所以,鉴于现在的婚姻制度是大幅度利于男不利于女方的,适当给女方一些彩礼作为婚姻保证金,还是非常必要的——尤其是对于那些比较落后保守地区的女性来说,彩礼更是必须要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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