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诚用“两版广告”,表达了几个意思?
8月16日,李嘉诚在香港多家媒体刊登落款为“一个香港市民李嘉诚”的头版整版广告。刊登李嘉诚广告的香港报纸包括《文汇报》、《大公报》、《成报》、《香港商报》、《星岛日报》、《明报》。这是6月以来香港反对派和一些激进势力以“反对修例”的名义,借“和平集会”之名,进行各种激进抗争以来,李嘉诚首次就香港局势公开表态。
香港报纸头版(图源:文汇网)
这次李嘉诚虽然在多家香港报纸刊登头版整版广告,但实际上广告一共只有两种:一个是“禁止暴力”版,另一个是“黄台之瓜”版。除了在大公报刊登了“黄台之瓜”版广告外,其余报纸均刊登的是“禁止暴力”版广告。
“禁止暴力”版广告,通过超大字号的“暴力”二字与一个“禁止符号”,形象体现了李嘉诚反对使用暴力的态度。
“禁止暴力”左侧写着“爱自由·爱包容·爱法治”,右侧写着“爱中国·爱香港·爱自己”,上方写着“最好的因,可成最坏的果”,下方写着“以爱之义 止息怒愤”,署名为“一个香港市民 李嘉诚”。
《香港商报》头版(图源:环球网)
这版广告最为点题的一共有两个部分,一个是“禁止暴力”;另一个是“最好的因,可成最坏的果”。
在“禁止暴力”上方写“最好的因,可成最坏的果”是什么意思?“香港市民李嘉诚”认为,虽然暴徒们现在的行为充满暴力,但是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心中的正义,是为了反对“送中”,为了“捍卫香港法治”等。但是,现在暴徒们的所作所为已经朝着错误的方向发展了,结出了错误的果。
“最好的因”四个字,概括了李嘉诚认为暴徒们的主张是“好”的,是认可暴徒们。但是,现在暴徒们表达主张的方式,是一个“坏的果”,不应该用“暴力”的形式表达自己的主张与诉求,因此应该“禁止暴力”。
李嘉诚的这种态度有没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前几天暴徒们在香港国际机场进行暴力示威的时候,曾非法囚禁殴打一名内地人,当时有一位外国人试图保护这名被打内地游客。这名外国人是长居香港的英国籍自由撰稿人理查德·斯科特福德(Richard Scotford),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已经不是示威了,这是升级的暴力,已经超越了所有的示威行为了。我们不能再说它是示威了。”
理查德·斯科特福德不认可的只是暴徒们用“暴力”的方式示威,他在接受采访时提到,“理解暴力示威,你看我的脸书就知道了。大家都知道我支持(support)暴力示威者。”
我们将李嘉诚这句“最好的因,可成最坏的果”用在这名英国人身上,同样适用。
李嘉诚不可能不知道在香港发生的这一系列事情,背后有美国和台湾省的黑手;也不可能不知道这些暴力行为的头目与美国领馆官员接触一事。难道李嘉诚要用“最好的因”概括这些事情?
香港发生的这一系列事情,本源是为了给在台湾惨死的香港女生潘晓颖一个交代,修订《逃犯条例》,填补法律漏洞,维护香港法治。
2019年2月12日,潘晓颖的母亲召开记者会恳请香港政府尽快修订《逃犯条例》
然而,香港的这群示威者们,完全背离了这件事的初衷。无论是最初的“反送中”还是现在的暴力行为,都是在破坏香港的法治。难道这在李嘉诚眼里,是“最好的因”?
与第前面一款广告相比,第二款广告所表达的意思就更加隐晦了。
第一版通过一个“禁止暴力”的呼号,形象明确的表达了李嘉诚对现在香港出现的暴力行为的态度。另外,“爱自由·爱包容·爱法治”,“爱中国·爱香港·爱自己”也能直观的表现李嘉诚的态度。
但是第二版,主要内容只有8个字——“黄台之瓜,何堪再摘。”并且只刊登在了一份报纸上——《大公报》。
(图源:文汇网)
这版广告李嘉诚不像另一版直接的表达出自己的态度,而是化用典故,用一个更加隐晦的方式去表达自己的想法。
这句话的出处,是唐代李贤的诗《黄台瓜辞》。这首诗的全文是:“种瓜黄台下,瓜熟子离离。一摘使瓜好,再摘令瓜稀。三摘尚自可,摘绝抱蔓归。”
这首诗的历史背景是这样的:本诗的作者李贤是武则天和唐高宗李治的次子。上元二年(675年),李贤的兄长,太子李弘猝死后,李贤被册立为皇太子。李贤此后三次监国,得到唐高宗称赞、朝野拥戴,却受到武后猜忌。
面对武后的猜忌,李贤不敢直言,于是便作了这首《黄台瓜辞》。在委婉地向武则天表达了自己的“哀求”后,面对想要称帝的武后,李贤还是受到了猜忌,后来即使被贬为了庶人,也还是被逼自杀。
这首诗的意思是:黄台下种着许多瓜,成熟的季节瓜蔓上长了很多瓜;摘去一个瓜,会使得其它瓜长得更好;再去摘瓜,瓜蔓上的瓜看上去就少了;多摘几次后,就只剩下瓜蔓了。这首诗以种瓜摘瓜作比喻,表达了希望武则天能够做事留有余地,不要赶尽杀绝,讽刺了武则天为了政治上的需要而残骸骨肉。
与这首诗类似的是曹植那首《七步诗》,但与《七步诗》相比,《黄台瓜辞》这首诗显得更加生僻一些。这首诗被李嘉诚用在这里,就更显得“黄台之瓜,何堪再摘”所表达含义的隐晦了。
在表达中用典,多有“借古喻今”的作用。李嘉诚在这里引用的是古代历史中一个“政治斗争”的典故,而且这个故事是一个“女政治家”,作为“母亲”残害自己的“儿子”,结束了“李家王朝”统治的故事。李嘉诚虽然在广告中署名为“一个香港市民 李嘉诚”,但是李嘉诚引用这个典故就没把自己看作是一个“普通市民”。
李嘉诚的这版广告,表达的含义十分隐晦,不仅在于他不用白话表达而用文言文,也不在于他引用一个并非人尽皆知的典故。说这版广告十分隐晦,还因为这句话“一语多关”。
除了前文分析到的含义外,这句话还可能是在说:与他一样香港商界人士、资本家们,大家剥削要有个度,不要把油水都榨干;也有可能在说:游行示威,可能会得到一定的好处,但是再这么闹下去,后面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现在,再来看这版广告上的第一句话:“正如我之前讲过”。这句话,给人一种一个饱经世事的长者不耐其烦地教育晚辈的感觉。
上一次李嘉诚引用这句话,是在2016年3月。当时李嘉诚出席长和业绩记者会时,就引用过这八个字,并呼吁“不要再伤害香港”。李嘉诚当时的这番表态,被认为是在回应当年大年初一旺角发生之警民冲突事件。
李嘉诚表示,国家一定是希望香港好,“若香港无内地支持,恒指最少跌一半”。他相信“一国两制”不会改变:“香港如果做得好,为什么要变呢?”
当时李嘉诚还说,所有从事政治的人都要研究这一课,到底为什么会出现这事情。但是当时,李嘉诚并没有回应谁是“摘瓜人”。
李嘉诚在香港报纸上刊登的这两款广告,可以说是既向内地表达了自己“反对暴力”的态度,也向暴徒们释放了认可他们主张、诉求的善意。所以说,这是一个多边讨好,八面玲珑的表态。李嘉诚表达了几个意思?李嘉诚表达了很多意思。
对于这两种广告,8月16日中午,李嘉诚通过发言人回应称,基于目前香港形势复杂,难以用单一语言或沟通方法回应,“应以何身得度者,即现何身而为之说法”。
而对于政府和年轻人,李嘉诚则说,现时年轻人给政府的声音和讯息震耳欲聋,政府已在绞尽脑汁。他投放资源在青年工作,永不后悔,因为投资青年,就是投资未来。不要让今天的激情,成为明天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