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法治观察特辑 | 2025十大法律案件

编者按

2026.01.28

2026年1月8日,《纽约时报》刊发了对美国前总统特朗普长达近两个小时的深度专访。在被直接问及“美国政府是否应当遵守国际法”时,特朗普给出了极具冲击力的回答:“我不承认国际法,我只接受我自己的道德约束。”这一表态并非一时失言,而是近年来西方政治实践中愈发清晰的一种趋势缩影——当国家利益与政治意志被置于优先位置时,法律,尤其是国际法,往往被工具化、选择性适用,甚至被公开否定。

在这样的背景下,本篇推文系统梳理并呈现了2025年内发生、却对2026年全球政治与法治秩序产生深远影响的十大法律事件。这些案件横跨国际法、宪政秩序、贸易与制裁、人权与主权等多个关键领域,其共同特征在于:法律并未如教科书所描绘的那样成为中立的裁判者,而是在现实政治博弈中被不断拉扯、重塑甚至牺牲。

回顾2025年的一系列标志性案件可以清楚看到一种“政法关系”的现实图景:政治议程往往走在前面,法律解释与司法裁决被迫随后跟进;权力先行,规范补位。这种现象不仅存在于国际层面——如国际刑事司法、制裁合法性、战争与人权责任的争议之中,也同样体现在各国国内的宪法、行政与司法实践当中。这些案例共同揭示出一个并不陌生却愈发赤裸的事实:法律并非天然高于政治,而是在很大程度上服务、回应并塑造政治权力的运行方式。当全球秩序进入高度不确定、强权政治回潮的阶段,法律的独立性、普遍性与权威性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挑战。理解这些案件,正是理解当下世界如何运作、以及未来法治将走向何处的关键切入口。

01

特朗普全球关税的合宪问题

“关涉美国宪法框架下权力划分的结构性冲突。”

2025年4月14日,五家美国中小型企业联合向设于纽约的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提起诉讼,主张特朗普政府推行的“互惠关税政策”(Reciprocal Tariff)突破宪法授权边界,构成对国会专属征税权的非法侵夺。原告认为,该政策并非基于明确、具体的立法授权,而是总统对既有法律条款的过度扩张性解释,其实施方式和适用范围已明显超出宪法所允许的行政裁量空间。随后在2025年4月23日,以俄勒冈州为首的十二个州的总检察长亦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起联合诉讼,直指特朗普政府的关税措施属于“即兴决策”,而非基于国会明确授权的合法行政行为。各州请求法院发布禁令,立即阻止相关关税政策继续实施,理由在于该政策不仅损害州内企业与消费者利益,也破坏了联邦宪制结构中既定的权力分配秩序。上述两起诉讼从不同主体出发,但共同指向特朗普政府关税政策的合法性基础问题,构成对其全球性关税战略的系统性法律挑战。鉴于案件所涉法律问题高度重合,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决定将两案合并审理,以统一处理其背后的宪法与行政法争议。

从根本上看,特朗普实施的全球性关税政策所引发的核心宪法问题,并不局限于贸易政策本身,而是关涉美国宪法框架下权力划分的结构性冲突。具体而言,争议集中在:一方面,宪法明确将“征税与设定关税”的权力赋予国会;另一方面,总统则试图援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以及若干措辞宽泛的贸易与国家安全相关法条,单方面对多国商品征收高额关税。此种做法被批评为打破了长期形成的立法和行政权力平衡,并可能触及“不授权原则”(nondelegation doctrine)的宪法红线,即国会不得在缺乏明确标准的情况下,将核心立法权力概括性地让渡给行政部门。反对者普遍认为,国会在制定相关法律时,从未意图授予总统针对全球范围、普遍适用的关税设定权;而特朗普政府则坚持认为,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与应对国际贸易风险的背景下,总统享有高度灵活且广泛的行政裁量权。正是这一根本分歧,使得案件逐步演变为对总统是否越权,以及国会授权边界何在的合宪性审查。

2025年8月,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作出裁决,明确认定特朗普在对多国征收关税时所援引的相关法律,并未赋予其独立的征税权力。特朗普随后向美国最高法院提起上诉,并于2026年1月12日通过社交媒体公开表示,若最高法院“因任何原因”作出对美国不利的关税裁决,美国可能面临数亿美元规模的实际赔偿责任。与此同时,美国贸易代表格里尔(Jamieson Greer)亦公开表态称,即便法院就现行法律依据作出不利裁决,特朗普政府仍可能通过援引《贸易法》第301条、第232条、第122条以及第338条等其他法定工具,继续维系关税政策的实施空间。在此背景下,美国最高法院所面临的,并非单纯的贸易争端裁决,而是一项高度敏感的宪法抉择:其一方面需要维护宪法所确立的三权分立与权力制衡原则,防止行政权对立法权的结构性侵蚀;另一方面,又力图避免过度介入本质上具有强烈政治色彩与政策取向的贸易决策领域。

02

美国制裁国际刑事法院

“大国既是国际法的主要缔造者,也是其适用边界的最终裁量者。”

500

特朗普重返白宫当天的2025年2月6日,他签署了行政命令14203对国际刑事法院(ICC)实施了一系列的制裁,直接针对参与调查涉及美国及以色列国民案件的相关官员。制裁措施包括冻结个人资产、施加旅行禁令以及限制金融交易等,已在事实上严重干扰部分法院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与生活。此举迅速引发国际社会的广泛质疑与批评,许多声音认为,这不仅是对国际刑事法院机构独立性的直接打击,更是在削弱国际社会对涉嫌战争罪、反人类罪等严重国际罪行追责机制的正义基础。

从形式上看,美国并未签署《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因此长期主张自身不受该条约及ICC管辖,这一立场在法理上具有一定自洽性。然而,问题在于其对国际刑事司法体系的态度始终呈现出明显的工具化与选择性。2022年俄罗斯入侵乌克兰后,拜登政府迅速以“维护国际正义”和“捍卫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为名,高调支持对俄罗斯总统普京的追责与逮捕倡议,在国际舆论场中再度扮演起“世界警察”的角色。前后对比之下,美国对国际法的态度并非是否“承认”,而是是否“有利”。当然,这种立场差异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美国国内政治光谱中不同派别对国际秩序与国际法的理解分歧:民主党建制派更强调制度、规则与联盟体系,而共和党“美国优先”派则公开质疑多边机制对美国主权的约束。但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最为强调“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的民主党政治精英,也曾提出“餐桌—菜单”论,将国际规则视为由强者制定、弱者被动接受的工具。这恰恰暴露出所谓“规则秩序”背后隐含的权力逻辑。

这一现实再次印证了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本质:大国既是国际法的主要缔造者,也是其适用边界的最终裁量者。国际法在实践中更多体现为一种“依法统治”(rule by law)——即将法律作为权力运作的工具——而非真正意义上的“法治”(rule of law),即权力本身受法律普遍、平等约束。因此,只有当国际法规则与大国利益相契合,尤其是在主要大国之间形成最低限度共识时,国际法及其制度机制才能有效运转。回顾历史,二战后建立的联合国体系正是基于主要大国对全面战争灾难性后果的深刻反思,在共同恐惧与利益交汇中形成的制度妥协。然而,随着战争记忆的逐渐淡化以及大国战略竞争的加剧,这种制度共识正在被不断侵蚀。当规则被反复选择性适用、当制裁与豁免取决于力量而非法律本身,国际秩序便不可避免地显露出向“丛林法则”回摆的趋势。国际刑事法院所遭遇的困境,正是这一结构性危机的缩影。

03

菲律宾前总统杜特尔特被捕

“既是国际法框架下对严重人权犯罪的追责行动,也是菲律宾国内权力斗争外溢至国际法层面的集中体现。”

500

2025年3月11日,菲律宾前总统罗德里戈·杜特尔特在菲律宾警方与国际刑警组织的配合下被逮捕,所依据的是国际刑事法院(ICC)对其提出的“危害人类罪”指控。相关指控主要集中于杜特尔特在担任达沃市市长及随后出任菲律宾总统期间,以“禁毒战争”为名实施的大规模法外处决行为,受害对象主要是被指控为贩毒者或吸毒者的平民。国际人权组织长期认为,这一系列行动构成系统性、广泛性的暴力犯罪。尽管菲律宾已于2019年正式退出《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杜特尔特及其支持者亦长期以“退出即丧失管辖权”为由否认国际刑事法院的合法性,但国际刑事法院坚持认为,其对2019年菲律宾退出之前发生的相关行为仍然享有追溯管辖权,因此,杜特尔特在总统任期早期及此前地方执政阶段的行为,仍处于国际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内。

从菲律宾国内政治结构来看,此案并不能仅被理解为一场单纯的国际刑事司法行动。菲律宾政治长期被少数政治家族所主导,家族政治根深蒂固,阿基诺家族、马科斯家族、阿罗约家族以及杜特尔特家族,构成了菲律宾权力版图中的核心力量。现任总统小费迪南德·马科斯,正是已故前总统、长期执政的独裁者费迪南德·马科斯与伊梅尔达·马科斯之子,其家族在1986年被“人民力量革命”推翻后,始终致力于重返国家权力中心。

在杜特尔特执政期间,杜特尔特家族与马科斯家族形成了高度策略性的政治联盟。由于杜特尔特本人受宪法限制无法参加2022年总统选举,其女儿、时任达沃市市长的萨拉·杜特尔特选择与小马科斯搭档,分别竞选副总统与总统。双方达成政治交易:由马科斯家族支持小马科斯赢得总统宝座,而杜特尔特家族则通过萨拉获得副总统职位,并为其在2028年大选中进一步争夺最高权力奠定基础。这一联盟在选举中取得显著成功,两人均以较大优势胜选。对杜特尔特而言,这一政治安排具有明确的“安全保障”意味。他显然寄希望于,在自己卸任总统、失去正式权力之后,由马科斯家族主导的新政府能够为其挡住国内外针对其“禁毒战争”的法律追责。小马科斯在就任初期亦多次公开表示,菲律宾政府无意与国际刑事法院合作,这一立场在当时被普遍视为对杜特尔特的政治庇护。

然而,这一脆弱的权力联盟很快出现裂痕。执政初期,双方围绕权力分配发生严重分歧,尤其是萨拉·杜特尔特要求掌控国防部这一关键权力部门,却遭到小马科斯的拒绝,最终仅被任命为教育部长。这一安排在杜特尔特家族看来,显然无法匹配其在选举中所提供的政治支持。随着时间推移,双方互信程度持续降低。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菲律宾政府对国际刑事法院态度的转变显得意味深长。随着马科斯—杜特尔特联盟的破裂,小马科斯政府不再坚持全面拒绝与国际刑事法院合作,为杜特尔特被捕创造了现实政治空间。因此,此次国际刑事法院对杜特尔特的逮捕,既是国际法框架下对严重人权犯罪的追责行动,也是菲律宾国内权力斗争外溢至国际法层面的集中体现。本质上,这是菲律宾政治精英利用国际司法机制重塑国内权力格局的一次典型案例,而非一场纯粹的法律审判。

04

法国马琳勒庞贪污定罪案

“国民联盟内部正在发生的代际更替与战略调整。”

500

2025年3月31日,法国极右翼保守主义政党国民联盟(Rassemblement National)包括党魁马琳·勒庞(Marine Le Pen)在内的27名党员,被法院认定在2004年至2016年期间,系统性滥用欧洲议会“议员助理”制度:名义上以欧洲议会助理身份雇佣工作人员,实质上却长期从事政党事务,其薪资却由欧盟公共财政承担,构成对公共资金的非法挪用。最终判决中,包括勒庞在内的9名前欧洲议会议员及12名助理被裁定有罪。勒庞本人被判处4年监禁,其中2年以佩戴电子脚环的方式执行缓刑,并被处以10万欧元罚金,同时附加5年禁止参选公职的处罚。这一“政治权利剥夺”条款具有高度象征性和现实影响,意味着勒庞将依法无法参加原定于2027年举行的法国总统选举,从制度层面切断了其连续三次参选总统的政治路径。

面对判决,勒庞始终否认全部指控,坚称案件并非单纯的司法问题,而是“带有明显政治动机的司法追诉”,并已正式提起上诉。随着近年来国民联盟在法国国民议会成为最大在野党,以及其所在的欧洲议会党团“认同与民主”拥有越来越多的席位,该案件也被国民联盟的支持者视为“司法猎巫”。2026年1月13日,该案二审程序在巴黎上诉法院开庭,庭审预计持续至2月11日,法院计划于2026年夏季作出最终裁决。案件走向不仅关乎勒庞个人政治命运,也被视为对法国司法独立性、反腐败机制与政治极化背景下法治边界的一次关键考验。

在司法不确定性持续发酵的背景下,国民联盟已开始为“后勒庞时代”做准备。勒庞本人明确表示,无论上诉结果如何,政党都将在2026年9月前正式确定总统候选人,以避免司法风险进一步拖累选举布局。事实上,党内权力重心的转移已初现端倪。此前,《世界报》(Le Monde)和《议会》(Le Journal du Dimanche)杂志委托民调机构 Verian 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49%的法国受访者认为现任国民联盟主席、象征年轻化的乔丹·巴尔德拉(Jordan Bardella)“更有可能赢得总统大选”,而勒庞本人的支持率仅为16%。这一显著差距,既反映出选民对勒庞长期政治形象的审美疲劳,也凸显出国民联盟内部正在发生的代际更替与战略调整。

05

TikTok“不卖就禁”案

“该法案规制的对象是围绕平台控制权及潜在国家安全风险所作出的结构性安排。”

500

2024年4月24日,时任美国总统拜登签署生效《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对手控制的应用程序侵害法案》。该法案以国家安全为核心立法理由,授权行政部门对“受外国敌对势力控制、且被总统认定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公司”所运营的应用程序采取限制措施。依照法案设计,相关应用只有在完成符合条件的剥离或出售、切断其与外国敌对势力之间的控制关系后,方可获得继续在美运营的许可。在具体适用层面,法案直接指向由中国企业字节跳动控制的短视频平台TikTok,要求其在270天内完成出售。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易,TikTok将被禁止进入美国应用程序商店及网络托管服务体系,新用户下载、内容分发和访问均将受到实质性限制。法案明确将2025年1月19日设定为最终生效与执行节点。

围绕该法案的合宪性争议迅速进入司法程序。2025年1月17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TikTok诉加兰案中作出一致裁决,认定《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对手控制的应用程序侵害法案》不违反美国宪法,从而驳回TikTok方面提出的违宪主张。这一裁决确认并维持了此前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结果,意味着相关法律条款将按既定时间表于1月19日正式生效。在判决理由中,最高法院指出,TikTok所质疑的核心条款并未侵害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言论自由权。法院强调,该法案规制的对象并非具体内容或表达本身,而是围绕平台控制权及潜在国家安全风险所作出的结构性安排。由此,该案在形式上被界定为国家安全与权利监管问题,而非传统意义上的言论审查。从制度层面观察,该案再次体现出美国司法在涉及国家安全与高度政治化议题时的审慎立场。面对行政部门与国会在国家安全领域形成的明确政策共识,法院倾向于给予较大裁量空间,避免通过司法审查对行政判断作出实质性否定。这一判决不仅为TikTok在美命运定调,也反映出美国司法体系在国家安全、政治决策与宪法权利之间所采取的权力边界与自我克制逻辑。

06

荷兰接管安世半导体案

“表面上追求独立,实质上受制于美国长臂管辖与安全规则。”

500

2025年9月,荷兰政府以国家安全为由,援引《商品供应法》强制接管安世半导体荷兰总部,控制其股份并暂停中国高管职务。阿姆斯特丹上诉法院随后裁定政府行动“具有合理理由”,指出公司存在治理缺陷与关键技术外流风险。在荷兰政府行动前夕,安世半导体因其母公司闻泰科技被列入美国出口管制实体清单,于2025年9月29日自动受到美国出口管制限制。作为对荷兰接管行动的报复,中国商务部于10月4日发布出口管制禁令,禁止安世半导体的中国子公司将在华生产的特定成品和子组件出口到国外。该司法案件反映出欧洲在中美科技竞争下对美国政策的顺从,暴露了欧盟“战略自主”理念的现实困境,即表面上追求独立,实质上受制于美国长臂管辖与安全规则。

对中国而言,此案揭示“去风险化”政策已成为欧盟“战略自主”的一部分,带有强烈的对华防范色彩。面对危机,荷兰经济大臣文森特·卡雷曼斯与中国商务部长王文涛进行高级别通话,双方承诺将共同努力寻求“建设性的解决方案”。11月19日,卡雷曼斯宣布暂停接管安世半导体,将其控制权归还给中国母公司闻泰科技。同日闻泰科技公告称,因荷兰企业法庭裁决依旧处于生效状态,该公司对安世半导体的控制权仍处于受限状态。11月29日,安世半导体上诉荷兰最高法院,要求恢复对子公司安世半导体的控制权。

07

黎智英违反香港国安法三项罪名成立

“重塑法律秩序、确立国家安全底线方面的实际运作与制度意义。”

500

历经五年多的侦查、审前程序与审讯,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于2025年12月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后简称《香港国安法》)下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三项控罪全部成立,成为《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首名因“勾结外国势力”罪名被正式定罪的被告。法院认定,相关串谋行为并非孤立事件,而是具有持续性,其时间跨度横跨国安法生效前后,构成整体性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案件定于2026年1月12日进行求情及判刑程序,相关罪行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在宣读长达855页的判词时,主审法官杜丽冰指出,黎智英长期对中国中央政府怀有强烈敌意,并反复以“为香港争取自由”为名,实质上积极游说和邀请外国势力,尤其是美国,对中国采取对抗性行动,其“动摇中共管治根基的政治意图始终如一,未曾改变”。判词进一步指出,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黎智英并未收敛相关行为,而是转而采取更为间接、隐晦的方式,持续发表“反中国”立场,并请求外国对香港实施制裁、封锁或其他敌对措施。

法院同时认定,黎智英利用其控制的《苹果日报》平台以及个人在国际社会中的影响力,系统性地传播对立叙事,意图削弱中国中央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其机构的合法性与权威,并刻意破坏中央与特区政府同香港社会之间的关系,其行为明显超越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在法律上的合理边界。判词强调,此类行为对国家安全与香港社会稳定构成实质风险。从更宏观的政治与法治视角看,黎智英案不仅是一宗个案裁决,更被视为香港由“乱”转“治”进程中的标志性案件,反映出香港在修例事件后,《香港国安法》在重塑法律秩序、确立国家安全底线方面的实际运作与制度意义。

08

英国最高法院性别定义案

“裁决更多是为法律适用提供清晰框架,而非为深层次的价值分歧画上句号。”

500

英国最高法院于2025年4月16日作出一项具有标志性意义的裁决,明确指出在法律层面上,英国《2010年平等法》(《Equality Act 2010》)中“女性”的定义应当以生理性别为基础,即以出生时被指定为女性的个体为准,而不包括仅凭性别承认证书(Gender Recognition Certificate,GRC)取得法律性别身份的跨性别女性。该裁决支持了以“苏格兰妇女联盟”(For Women Scotland)为代表的女性权益倡导团体的主张,旨在澄清长期以来围绕性别法律定义所存在的模糊与争议。最高法院在判决中指出,《2010年平等法》在设立“单一性别保护”条款时,其立法初衷是回应基于生理性别而产生的结构性不平等,因此相关概念应当作生物学意义上的理解。这一解释直接关系到女性专属或单性别空间的法律适用边界,例如女性庇护所、医院病房、监狱设施以及体育竞赛分组等公共政策与社会治理领域。法院认为,若不加区分地将法律性别等同于生理性别,可能削弱这些制度在保障女性安全、隐私与公平方面的功能。与此同时,英国最高法院也在判决中作出重要限定,强调该裁决并不否认或剥夺跨性别者在《平等法》框架下所享有的其他反歧视保护。跨性别者仍然可以依据“性别重置”(gender reassignment)这一受保护特征,主张免于歧视、骚扰和不公平待遇。换言之,法院试图在维护女性基于生理性别的特定权利与保障跨性别群体的基本平等权利之间划定法律边界,而非简单地进行价值取舍。

近年来,性别议题在西方社会持续引发激烈争论,从跨性别运动员在竞技体育中的参赛资格,到中小学洗手间、更衣室的使用规则,再到公共政策中“性别中立”语言的推广,相关分歧不断外溢至法律、教育与政治领域。英国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因其对核心法律概念作出权威解释,被普遍视为对近年来性别争议在司法层面的一次“定锚”,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然而,这一判决并不意味着围绕性别问题的社会冲突将就此终结。相反,在当代西方社会中,强调传统生理性别差异与女性专属保护的保守价值,与强调性别认同、多元包容的进步价值之间的张力,仍将长期存在。最高法院的裁决更多是为法律适用提供清晰框架,而非为深层次的价值分歧画上句号。可以预见 ,围绕性别、权利与平等的政治与社会辩论,仍将以新的形式持续展开。

09

国际法院气候变化咨询案

“气候变化不再被视为抽象的环境风险,而是直接对人权的实现构成结构性威胁。”

500

2025年7月23日,国际法院正式发布《关于各国在气候变化方面所承担义务的咨询意见》,这是国际司法史上首次系统性回应气候变化这一全球性议题的咨询意见,也被广泛视为气候法与国际法发展中的里程碑事件。本案的起点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国家行为,而是源自太平洋岛国青年学生的草根倡议——他们直接面对海平面上升、生存空间缩减的现实威胁,并呼吁国际社会正视气候变化背后的法律责任。在此背景下,瓦努阿图政府采纳相关建议,并在联合国框架内积极推动该议题进入国际法的核心议程。该提案最终获得132个国家的联署支持,并于2023年3月29日在联合国大会上以协商一致的方式通过决议,请求国际法院就两个关键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一)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所承担的国际法义务;(二)国家违反上述义务时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此次咨询程序的参与广度前所未有,共有96个国家和11个国际组织向国际法院提交书面或口头陈述,成为国际法院历史上参与程度最高的一次咨询案件。这一高度参与现象本身即反映出气候变化问题已不再只是环境政策或技术治理的问题,而是被深度嵌入国际法秩序与全球治理结构之中。在实体法理上,国际法院明确以各国在环境法与人权法领域既有的条约承诺作为论证基础。法院首先指出,作为多项核心环境条约的缔约方,包括《巴黎协定》《京都议定书》《生物多样性公约》以及《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等,各国负有积极采取行动,防止气候系统遭受严重破坏的法律义务。这种义务不仅面向当代人类社会,也延伸至未来世代,体现了代际正义的法理要求。其次,国际法院进一步将气候义务与国际人权法相结合,强调“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的环境”已成为充分享有多项基本人权的前提条件。鉴于各成员国普遍加入了包括《世界人权宣言》及一系列国际人权公约在内的规范体系,国家有义务通过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切实保障居民生命权、健康权、适足生活水准权等基本权利的实现。气候变化不再被视为抽象的环境风险,而是直接对人权的实现构成结构性威胁。

在法律后果层面,国际法院明确指出,若国家未能履行其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法义务,即构成国际不法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国家责任。这些责任形式可能包括:立即停止相关不当行为,提供不再重犯的保证,以及依据具体情形作出充分、有效的赔偿或补救。尽管咨询意见本身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其所确立的规范逻辑和责任框架,无疑为未来国家间争端解决、国际谈判乃至国内司法实践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参照。然而,法律的理性建构终究难以脱离现实政治的阴影。随着特朗普重返白宫,美国再次展现出对多边主义与国际法秩序的轻蔑态度,对他国随意实施经济制裁,甚至不排除单边军事打击的可能性。这种以强权逻辑为主导,近似“帝国主义瓜分世界”的国际政治图景,似乎正重新浮现。在这样的全球权力博弈背景下,又还有多少国家真正愿意为一种“并不构成立即威胁”的气候风险投入政治资本?又还有谁会在意违反气候义务后所可能承担的、看似“微不足道”的国际法律责任?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所勾勒的规范蓝图,究竟会成为未来国际秩序的基石,还是会被现实政治所边缘化,仍有待时间给出答案。

10

美国诉尼古拉斯·马杜罗等人案

“美国在事实上将本国法律置于国际法之上的典型案例。”

500

在特朗普首个总统任期内的2020年3月26日,美国司法部以“毒品恐怖主义”等罪名,对自2013年起担任委内瑞拉总统的尼古拉斯·马杜罗(Nicolás Maduro)、其妻子西莉亚·弗洛雷斯(Cilia Flores),以及另外14名委内瑞拉政府高层官员提起刑事起诉。起诉书指控称,马杜罗及其核心政治盟友长期与哥伦比亚跨国犯罪组织合作,系统性地策划并实施向美国大规模走私可卡因的活动。美国方面据此将相关行为定性为兼具毒品犯罪与恐怖主义性质的“毒品恐怖主义”(narco-terrorism)。这一指控在当时即引发国际社会高度争议,被普遍视为美国对拉美左翼政权施加政治与法律压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2026年1月3日,美军在委内瑞拉首都加拉加斯展开军事行动,并在行动中拘捕马杜罗及其妻子。随后,美国司法部公开了一份针对该案的追加起诉书,对指控内容作出进一步扩展。1月5日的首次庭审中,马杜罗的辩护律师明确主张,作为现任主权国家元首,马杜罗依法应享有国家元首的司法豁免权,并指出美国以军事力量在他国领土上实施抓捕,严重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包括国家主权不受侵犯原则与不干涉内政原则,因而相关程序本身具有非法性。

根据这份长达25页的起诉书,包括马杜罗在内的六名被告共面临四项主要指控,具体包括:与被美国列为“指定恐怖组织”的团体合谋实施毒品犯罪,共谋将大量可卡因走私进入美国境内,以及为执行上述阴谋而非法持有和使用机枪等军用武器。检方同时请求法院判令没收被告的涉案资产,以切断其所谓的“犯罪经济基础”。负责审理该案的美国联邦地方法院法官艾尔文·海勒斯坦(Alvin Hellerstein)已将下一次庭审日期定于3月17日。从更宏观的法律与政治层面看,“马杜罗案”被广泛视为美国再次通过国内刑事法律机制,对外国现任领导人行使高度扩张性的“长臂管辖”,并在事实上将本国法律置于国际法之上的典型案例。该案不仅涉及国家元首豁免、域外执法与武力拘捕的合法性问题,也进一步加剧了国际社会对美国单边主义做法以及国际法秩序被侵蚀的深层担忧。

本文作者

王希圣: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前海国际事务研究院研究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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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 | 李   征

排版 | 许梓烽

初审 | 王炳云

终审 | 冯箫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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