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浙江13家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调价
背景: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浙江省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此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主要涉及13家在杭省级公立医院。以这13家医院2018年收入构成来看,医疗服务占比29%、药品36%、耗材17%、检查检验18%。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和专家技术价值的医疗服务收入只占三成。
这次改革原则按“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把握,要求医疗服务项目提价增加部分总额小于药品、耗材、检查、检验节省用量以及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收入等的总额。改革目标是:强化省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鼓励其开展高难度手术;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入占比;促进医院建立合理用药、合理诊疗。
浙江省目前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有6049项,这次改革,共涉及11类938项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其中90%是医保支付项目,价格提高879项,价格降低59项。要求医院按照提价增加部分的1.1倍确定承诺腾空间量,按项目、按时间制订出实实在在的腾空间计划。提价增加收入部分先上缴专户,完成腾空间量予以返还。
患者角度的评论:
对患者来说,6049项医疗服务项目中,有938项进行了价格调整,占比不到六分之一,且其中90%是医保支付项目。看调整以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我认为:尽管这些医疗服务价格有所上调,很难发挥促进分级诊疗的作用。
改革需要稳步推进,第一步小迈可以理解。938项调整数量占比虽有限,肯定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从这些项目对应的收入现状看,其医疗服务占比失衡应有代表性,其用药、耗材、检查检验等的费用“虚高”情形应最有办法整治。
我的疑惑是:看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和专家技术价值的医疗服务收费仍然实惠,与这13家以外的省级公立医院比,足可以竞争。如果绝对不考虑“药械耗材检查养医”,恐怕这13家中每家都会巨亏。
再细看,938项调整中不乏直接与检查检验相关的“高收费”项目,动辄几千元一次,这些收费标准与个体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技术价值关联相对小,但价格难降,恐与检验机器的高价值折旧有关,或与高利润、高耗材料有关。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向正确,但因各方面条件尚未成熟,毕竟不是DRG,改革目标提到“促进医院建立合理用药、合理诊疗”,但因不会按照患者个体去统计效率,仅按项目统计医院收入结构,留出“作弊”和“不作为”空间。
直白说,患者们担心看病的其他支出下降不力,而医疗服务价格“实打实”地涨了一些。担心不无道理,为什么不模拟DRG模型呢?患者宁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大涨,再倒逼看病其他支出大降,就怕开头不温不火、结论可有可无。
医务人员角度的观察: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该不该、有没有听取医务人员的意见?为谁谋福利,一定要听听这方面接地气、正能量的代表发言。从调整目录看,这段工作还可推敲。不同医疗服务对应的劳动价值、技术价值对比,少一套平衡评价体系。
如技术价值,科室不同,术业专攻,医院管理最后在利益分配时可以向某些科室倾斜,但首先在服务定价上应避免或消除不平衡、不合理定价。这样才能由正常服务价格反馈正常服务价值,新手医生不必先学习科室“收入规则”。
如劳动价值,其实和技术价值是一对矛盾体。在这13家医院,医务人员的技术价值尤其高,技术价值之间还有不平衡定价。技术价值离不开劳动价值辅助支持,劳动价值对应的收费很低,医护则不care,改革沦为“为调价而调价”。
科室建设一定有倾斜度,有的科室是现金牛、是国家和省部重点科室,有的科室是高投入、是寄予厚望的发展试点,有的科室依靠倾斜才能吸引人才乃至患者。除这些科室以外,改革希望能触及那些长久未被纳入视野的惯性毛病。
这13家医院中,从各科室对应的医疗服务综合收费看,有的算“大改”,幅度却没到位、不痛不痒,与之改革条件差不多的科室没改变、有抱怨。医院管理不能想象各科室分别创收、财务独立核算,但现实如此,这会干涉价值观。
对于一家综合医院,比如我们单拿出中医部,它与本院西医部实力比较,地位是不平衡的,它与本地区其他同级综合医院的中医部实力比较,水平也有差异。对它的医疗服务怎么调价?如果大调充满经营风险,只能小打小闹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