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错过军事革命,是因为仗打得太少吗?
文:维舟
中国是发明火药和枪炮的国度,但在明清时代的数百年里却渐渐落后,到鸦片战争时面对西方的坚船利炮,清军已不堪一击。到19世纪末,列强无一不是工业化国家,世界军事力量格局的不均衡性前所未有,直至1950年代初朝鲜战争和越南独立战争,这一局面才宣告终结。回顾这段历史时,一个很难回避、也最让人感兴趣的大谜团是:中国是什么时候开始落后的?更进一步说,中西方走上不同道路的“军事大分流”(great divergence)背后,其决定性因素是什么?
军事大分流
和经济史上的“大分流”一样,军事史上这同样是一个大问题,因为这实际上涉及到的是“中国为什么没能自发实现现代化”的问题,又或者说,“西方究竟做对了什么”。
从一系列标志看,中国原本在很长时间里都领先于西方:不仅率先发明了火药,而且也最先应用于军事技术,学界公认枪炮是中国发明的;现存最早的金属原型铳是西夏晚期(13世纪初)制造的,而西方使用枪炮的最早记载只能追溯到1320年代中期,晚了一百多年;1363年的鄱阳湖之战,是历史记载中第一次明确使用火器的水战;1370年中国就出现了铁制炮弹,而欧洲晚至15世纪末;明朝初年,中国军队已有10%的士兵装备火铳,1466年更高达30%,这相当于欧洲16世纪中期的水平。不仅如此,中国的军事思想也同样领先:1550-1664年间中国出版了多达1127种军事手册,对练兵新技术的热衷不亚于欧洲,戚继光的明军是当时除西欧之外唯一严格运用步兵操练的军队,且率先发明了火枪轮射技术。孙来臣等史学家甚至认为,近代军事革命源于中国而非欧洲,明代中国是第一个“火药帝国”。
既然这样,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以往的解释大多倾向于从文化特征、政治结构等深层次的因素入手,认为这是由于中国社会重文轻武,儒家不鼓励军事研究;长期的闭关自守阻碍了交流学习和技术发展,导致孤立与停滞;甚或是保守的文化“天生拒绝改变”。但研究军事史的美国学者欧阳泰(Tonio Andrade)在《从丹药到枪炮》一书中一一反驳了上述观点,因为这很难解释中国直至晚明所表现出来的技术创新与军事表现。在他的前一本书《决战热兰遮》中,他就已经提出了这样的看法:1661年郑成功率军击败盘踞台湾的荷兰殖民军,证明西方当时在亚洲的强制性权力有限,欧洲人扩张依靠的优势与其说是科技或经济组织,不如说是政治意志;虽然他承认文艺复兴堡垒与舷侧炮战舰是当时荷兰人的两大优势,但郑成功的获胜表明东亚社会与欧洲一样沿着类似的现代化道路进化。
如果说东西方之间的差距在16-17世纪还难以察觉,那么到1800年左右已经扩大成为鸿沟,这意味着,欧洲在此期间迅速拉大差距,是得益于其迥然不同于中国的内在动力,这种动力究竟是什么?欧阳泰在分析历史之后认为,原因之一是欧洲当时长期的分裂局面,导致各国都必须拼命革新军事技术,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这种“战争驱动的军事革新”在中国历史上并非没有过,然而在1450年之后,中国的战争越来越少,烈度越来越低,到1693年清军击败噶尔丹之后更迎来“康乾盛世”这一长期和平,战事频率、军事革新都大幅减缓,仅有的盗匪叛乱与骚动,则无须作出重大改革便能轻松应对,而这段时间却恰好是欧洲军事革新大加速的时期。不仅如此,还有一些学者认为,明清时代的中国参加了太多“错误的战争”,诸如抵御游牧民族、镇压叛乱之类差不多只是警察行动,不能像西欧列强的对外征服那样可以获得发展的动能。
但他并不仅仅满足于用一些宽泛的理由去解释这一现象,在比较中西战争形象、军事思想和战法细节之后,他发现一个值得注意的有趣现象:14世纪末期以后,当欧洲的火炮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频繁地用于轰击堡垒时,中国的火器却仍然都是小型武器。这不仅是因为战争烈度的问题,还意味着中国火药武器的发展受限于某些特定的原因:中国的城墙不像欧洲那样是石砌的,而是黄土实心的高墙,比欧洲的堡垒厚十倍,墙体还是斜的,这三大特点(厚度、泥心、坡度)使得它特别抗炮击。在这种状况下,中国在军事革新的方向不是费力研发出可以摧毁城墙的火炮,而是杀伤士兵。的确,这一点在中国军事思想上也可以得到验证,因为自《孙子兵法》起,中国的战略思想一直强调“上兵伐谋”,直接攻城是下下策,即便要开战,最要紧的也是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不仅如此,中国最早的火药武器,最重要的用途也不是轰炸城墙,而是为了破坏敌军阵型。欧阳泰甚至质问道:“如果欧洲人遭遇的是中国那样的城墙,他们还会想方设法研发出以击碎城墙为目的的火炮吗?”
这些解释看起来的确能给人很多启发,特别是他通过对郑成功收复台湾的热兰遮之战、清军击败俄国殖民者的雅克萨之战这两场战役的研究,证明那种“传统儒家文化导致中国现代化失败”的正统观点并不可信。因为近代史已经表明,军事技术是跨文化交流中传播最为迅速的——无论是什么样的文化,没有人希望自己在战争中失败,因而只要冲突维持一定的频率与烈度,这种地缘政治的不安全感迟早都会迫使人们响应挑战,采纳并革新军事技术。就像晚清时在列强所施加的持续外部威胁之下,据说是“顽固抵触变革”的中国人也很快醒悟过来,改革者才有机会获得推动变革的持续动能。从17世纪与欧洲军队遭遇时的表现看,当时中国人的调适能力并不差。
变革的内驱力
照这么说来,中国之所以没能实现军事现代化,只是因为打的仗太少了?曾率军击败拿破仑的英国威灵顿公爵曾说:“胜利是仅次于失败的最大悲剧。”其意无非是说,胜利常带来骄傲轻敌和松懈的情绪,军队在和平时期疏于操练,很可能就为下一次失败埋下了伏笔。在东西方的这一“军事大分流”中,如果明清时的中国“天下大乱”,是否反而“形势大好”?在我看来,问题恐怕并非如此。
乍一看,欧洲的军事革新乃至现代化事业,的确在某种程度上得益于频繁的战争催生的动能,但必须看到的一点是:在很多地方(以及历史上的大多数时期),频繁的战争带来的不是技术变革,而是社会的彻底破坏。对中国这样的农业文明来说,大量壮劳力脱离农业生产去打仗,本身就是对经济繁荣的巨大破坏,更不必说战争带来的杀戮、掠夺和干扰了,这并不必然催生军事技术革新。因为相比起同时期欧洲那种“资本密集型”的战争,中国打的却是“人力密集型”的战争——自先秦以来,中国战场上打赢一场战争,靠的就往往不是更先进的军事技术,而是组织更严密、纪律更严格、人力总动员化的军队,考古发现已经证明,最早统一天下的秦帝国军队,其实论武器还远不如山东六国先进。
欧洲近代的军事革新,有一个基本前提,即财政-军事国家的兴起,使得激烈竞争的国家不仅能充分利用境内的税收资源,而且枪炮的装备运用确实能带来好处,这样才能激发各国不断去优化它。与中国相比,同时期欧洲冲突双方的军队规模大多较小,因而新式枪炮的威力更有可能带来决定性影响。在1700年之前,除了法国之外,没有一个欧洲国家的军队规模超过10万人;直到拿破仑战争时期,欧洲一场战争中一支军队在交战时的平均规模才超过5万人。因此,欧洲的战争模式更多取决于专业化军事人员、技术和资本的投入。须知,巨型炮的制造、运输、开炮,都靡费巨大,16世纪的加农炮每射一发,相当于一个步兵一个月的军饷——所谓“大炮一响,黄金万两”,决非无根之谈。军事革命所带来的好处,起初并不明显,却需要投入大量资源,那说到底自然还是因为火炮能迫使敌军投降,带来巨大的“投资回报”。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1776年著成的《国富论》中也提到,火炮是昂贵的,防御火炮的城堡也一样花费巨大,所以战争艺术的革命倾向于在富国发生;照此推论,最终只有高效、中央集权的现代政体才能在高度竞争的战争环境下胜出。
然而,正如赵鼎新对东周儒法国家的竞争模型所证明的,中国走上的却是另一条道路:依靠对人力的彻底组织和绩效激励。中国的战略思维对“赢得战争”的界定、如何赢得战争,都有着截然不同的路径。欧洲的军事革命模型,正如欧阳泰所概括的,是“修建城堡以及集结军队开销巨大,所以政治领袖通过更加普遍的课税,以及财政、金融创新,创设了吸纳税收的新办法。不能完成这一任务的国家消失了,成功的国家留存下来”,但中国所投入的最主要资源却不是资金,而是人力。
人类学者约瑟夫·泰恩特在《复杂社会的崩溃》一书中说:“技术革新,特别是我们今天所熟知的制度化的各类革新,是人类发展史上一个非同寻常的现象。它需要某种程度的研发投资。这种投资在人均生产几乎没有剩余的农业社会是很难实现的。技术革新通常因劳力短缺而起,而古代社会几乎不存在这种情况。”中国正是一个劳动力不仅没有短缺、且常有剩余的社会。半个世纪前,约翰·罗林森曾根据传统观点认为,“中国不是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试验开支,也不是缺少技术条件”,实现现代化的最大阻碍是儒家思维“对试验的抵触”;但实际上,中国传统社会的剩余资本是很少的,也缺乏像欧洲那样活跃的竞争机制投入到军事技术的研发上去。与同时期西欧、日本那种兵农分离的军队职业化方向不同的是,明清时期中国向往的是兵农合一的体制,其最大好处是低成本维护社会稳定,而非高投入研发军事技术,锻造专业军队。
欧阳泰的论述中一个潜藏的判断是:只要面对激烈而频繁的战争局面,不同社会迟早都会做出类似的反应。这或许可称为“趋同进化”,就像鲸鱼在海洋坏境中也会演化出流线型的身体,但即便如此,它的身体结构和鱼毕竟还是有着本质的差异——面对军事变革,不同社会恐怕也是如此,虽然它们会应变,但应变的结构性动力和方式还是不一样的。如果说中国没能自发催生军事革命是因为战争不够频繁,那么奥斯曼帝国可不缺,它也不缺资本和轰开欧洲式城墙的巨炮(事实上,1453年攻破君士坦丁堡城墙的巨炮,就是由匈牙利工匠乌尔班研发的,他是在基督教这一方找不到资助才投奔奥斯曼苏丹的),在16世纪也与西方“以相同步调”在向火药武器的支配性军事角色发展(见哈济生《伊斯兰文明》),为什么它这个火药帝国(Gunpowder Empires)也没能自发催生军事革命?
军事革命的发生是及其复杂的过程,需要有强大的内在驱动力才能产生变革所需要的临界规模。枪炮的确在欧洲引发了军备竞赛,为战争的资本投入带来重大变革,但到17世纪的三十年战争时,法军指挥官也已发现,围城战吞噬大量物资,但夺取的城堡无论战略价值还是经济价值都可能是有限的。为了同时确保行动的有效性和财政上不至于崩溃,国家在军事方面实行了转包,允许企业与个人参与供给、维护军队所需要的物资与人力。在英国有“女王的海盗”,国家不出钱就得到了一支海军;哈布斯堡王朝的地中海桨帆船队是由私人承包商建造、投资的,他们可以从财团募资,自己从事私掠或把船租给国家;更普遍、也是利润最丰厚的则是遍及西欧各国的军械、弹药补给,热那亚、汉堡和阿姆斯特丹都是供应中心,外包到什么程度则视情况而定。在这种情况下,军用和商用没有明确的界限,军事领域的创新,立刻回馈给了社会,触发了良性循环。《战争的果实:军事冲突如何加速科技创新》一书曾指出:在那个年代,军事需求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力量最强也最多样化”,“产业先驱和金融先驱敢于冒险兴建规模庞大的产业链,不过是因为他们拿到了政府的合同,向军队供给制造大炮的金属”。
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战争的频率才会催生军事变革,因为这说到底有赖于激发社会主动创新的活力——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让企业和个人切实感受到军事技术方面的创新有可预期的回报。西欧各国在“军事-财政”国家建立的近代化过程中,将国家本身变成了一个超级规模的企业,同时通过利润的分享、外包,使参与其中的企业和个人从中获益。由于社会资本并不像中国、奥斯曼帝国这样仅仅集中在政府或少数人手中,这就带动了社会整体的创造力,最终社会所有重要部分都必须专业化、制度化,并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市场扩张模式,资本得以系统性地再投资与增值。到17世纪初,这些金融-军事企业(financial-military enterprises)的人可以顶着国家的名号做生意,正是这样的社会活力使西欧能有效地应对多元技术专门化的需要,因为后来的变化证明,步枪、手枪之类机动性更强的小型武器,比仅仅依赖巨炮的国家力量更有能力进行小规模的灵活行动。在1617-1850年间,英国专利局录入的手枪技术专利不足300个,但在1850-1860年间的十年里,枪械技术得到爆发式发展,超过600个相关专利得到批准。哪怕英国军队上层的多数指挥官们也像中国人一样本能地抵触变革,但这样的社会活力却不可遏制。
被欧阳泰忽视的另一点是:他太多聚焦于陆战中的巨炮攻城,但事实上海战中使用枪炮的价值更为明显,因为不仅船只本身就能给笨重的大炮赋予机动性,而且海外征服的获益更为显著。如果说陆军还能依靠人力的密集投入获胜,那么海军却是一个相当耗钱的技术兵种。这方面欧洲远远走在中国前列,英国早在1340年的斯鲁伊斯海战中就已使用枪炮,葡萄牙人到1419年就已部署装备枪炮的舰队,最终发展出称霸海洋的侧舷炮。与陆战相比,建造、维持一支舰队更需要资金、技术的密集投入,却要不了多少人力——1588年号称规模空前的西班牙“无敌舰队”,也不过3万名士兵和水手。与此同时,一支海军的存在,也以海外贸易和市场作为依托,否则它也只是无用的摆设。工业革命出现在依赖海外贸易、掌握海权的英国手里,这并不是偶然的。
只有回顾这些历史,我们才能充分理解,为何中国错失了军事大分流的机会——这远远不只是一个军事层面的问题,而涉及到社会的整体变革。军事技术的创新与变革,有赖于整个社会提供强大的内驱力,正如《企鹅欧洲史》第六卷所言,当时欧洲国家在军事方面的转包,作为军事“放权”(devolution)和军事“革命”(revolution)同等重要,因为正是这才激发了全社会的企业家精神。保罗·肯尼迪在其名著《大国的兴衰》中曾指出:“欧洲的船长、船员和探险家们最重要的不同在于,他们拥有可以实现其野心的船只和枪炮,并且他们来自一个热衷竞争、冒险和创业的政治环境。”恐怕正是这些差异,而非单纯战争频率与烈度的高低,才真正决定了中国与西方在近代的命运。
*已刊2019-06-14《第一财经日报》,标题改作《中国错过武器革命,是因为仗打得太少吗?》,现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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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误:
p.19:人类学家查尔斯·洛林·布雷斯(Charles Loring Brace):此处恐应指“布雷斯四世”(1930-),他是人类学家,而Charles Loring Brace(1826-1890)是其曾祖父,慈善家
p.65:证据的缺乏绝不是缺乏火炮的证据:这句话很拗口,原意似指相关文献记载的缺乏不是欧洲早期没有火药武器的证据
p.73:勃艮第的第一任大公是勇敢者腓力(Philip the Bold, 1363-1404):勃艮第公国在9世纪末就已建立,第一任大公是Richard the Justiciar(921年去世),但勃艮第确实是欧洲第一个公国,此处应有误
p.80:学者伍子胥:伍子胥似很难被称作“学者”,宜作“谋士”为好
p.81:商朝城市郑州:商朝并没有一个城市叫“郑州”,这里确切的称呼应是“郑州商城”,即在郑州发现的商代城市遗址,有人认为这是隞邑
p.99:历史学家还用这个理论去解释欧洲以外的历史:北非伊斯兰国家、奥斯曼帝国、印度、日本、韩国。按,此处所指是15-17世纪的情形,朝鲜半岛正处于李氏朝鲜王朝,Korea宜译为“朝鲜”
p.120:历史学家迈克·罗伯茨:前文p.99译作“麦克”
p.138:世人多将(长筱之战)胜利:同页上文作“长篠”,是;p.141同改
p.139:一伙由许氏兄弟领头的海盗……徐氏兄弟和其他海盗群体均有往来:“徐氏”应为“许氏”,即当时的许栋四兄弟
p.209:江苏、江西和安徽总督:这是英文直译,但在中文应称作“两江总督”
p.217:[甲午战争中,中国]败于面积仅为自己十分之一的亚洲邻国:当时外蒙未独立,日本的面积仅为中国的1/30
p.238:崇祯年间(1627-1644):崇祯帝于天启七年(1627)年八月登基,但崇祯年号却是从次年开始,因此这里严格来说指的是崇祯帝执政期间,而非“崇祯年间”
p.256:约翰·海格(John Haeger)引用学者李驰的话,说在宋代,“和平的文化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这让中国人的体质日益虚弱,直到他们再也无法对敌北方的骑兵弓马”:按,这里的“李驰”,恐应为李济(Li Chi)
p.293:但不认为科学对大分流有特殊影响:应为“在大分流中”或“对大分流”
p.303:David Kang把中国在东亚的地位称为“位尊者”(hegemony),而不是“霸权者”(hegemony),他指出东亚的地缘政治历史提供了一种超级强权国的行为模式,区别于标准的新现实主义模式。按,这里两处英文完全一样,疑有误,第一处或是supreme?
p.304:Victoria Ter-bor Hui:这位学者是许田波,其所著《战争与国家形成》有中译本,但她名字的第二字拼作Tin而非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