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案入选“新时代推进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目前票数较落后
本活动由最高法、CCTV主办:

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对全国法院2024年底至2025年审理、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的各类案件进行筛选和初评后,我们将50件典型案件呈现给各位网友。参评案件将在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微信、人民法院报微博微信、中国法院网、天平阳光APP、《中国审判》微信公众号、央视新闻“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进行公示和投票。哪些是您心中的重大、典型并能推动我国新时代法治进程的十大案件?欢迎您参与投票!投票数据将作为最终结果的重要参考。让我们共同期待“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诞生!
大同案序号4:
席某某强奸案,目前651633票
基本案情:被告人席某某与被害人吴某某经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23年5月1日,双方举行订婚仪式,席某某通过婚介机构向吴某某交付彩礼10万元和7.2克金戒指,并承诺婚后一年在房产证上添加吴某某的名字。次日,席某某在家中违背吴某某明确反对婚前性行为的意愿,不顾反抗,使用暴力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吴某某在反抗过程中将窗帘扯下,事后立即冲洗并急欲回家,遭席某某控制手机并反锁于屋内。吴某某采取点燃物品等方式反抗,趁机逃出呼救时被席某某强行拖回。之后,席某某开车送吴某某回家途中,吴某某向其母亲电话哭诉其被席某某强暴。5月2日晚,吴某某与其母亲拨打电话报警。案发后,吴某某已将彩礼10万元和7.2克金戒指退还至婚介机构,但席某某一方推托未予领取。
推荐理由:
山西省阳高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1日作出(2023)晋0221刑初36号刑事判决:被告人席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被告人席某某提出上诉。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0日作出(2024)晋02刑终15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外,因涉及被害人隐私,本案不公开审理。但被告人席某某的母亲作为二审辩护人,多次擅自把涉及被害人个人隐私的信息发布到网上,侵犯被害人隐私权,影响案件审理,二审期间法院依法对其予以训诫。
1.该案明确了“订婚事实不影响强奸罪认定”的裁判规则,强调性自主权不容侵犯,明确否定“订婚就有性权利”的错误观念,对厘清社会认知、弘扬法治精神、破除陈旧观念、引导正确婚恋观具有积极意义。
2.该案强调对于审判程序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予以训诫或者给予其他处罚,有利于引导诉讼参与人遵守相应法律规范。
共同入选的还有未成年人向火锅内小便侵权案、缅北系列电诈案、初中生杀害同学埋尸案、“寻亲男孩刘某州”被网暴致死案、“Wi-Fi6”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案、余华英拐卖儿童案
目前大同案票数比较落后,还希望大家行动起来,推进中国法治进程。
投票地址:https://poll.chinacourt.cn/vote/sdaj2025/index.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