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小民尊严与劳动法相连是一种话术

一说到小民尊严,就会有人跳出来:“先把劳动法落实的问题解决吧”。

在某种层面上,大国崛起vs小民尊严与企业vs劳动者是相似的话术,都是在把两者对立起来,然后通过道德绑架,逼迫人们作出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二选一。

大国崛起与小民尊严不矛盾,企业与劳动者也不矛盾。

不管是什么人,遵纪守法是公民义务;不管是什么企业,遵纪守法是法人义务,这当然包括遵守劳动法。对于不遵守劳动法的企业,首先需要揭露,其次需要相信法律,第三是用脚投票。

肯定会有人跳出来:你怎么不知道官商一体、狼狈为奸?

如果“你”有证据,请出示。只有个别现象不说明问题,如果“你”在证明这是普遍现象,请出示普遍性的证据。否则,这种怀疑一切不代表清醒,代表的只是偏执和盲目。“你”怀疑一切,恰恰不怀疑“你”自己,这正是问题之所在。

肯定会有人跳出来:你知道找工作多难吗?用脚投票,你养我啊?

“你”肯定是要“你”自己养的,没人会来养“你”。如果“你”有可以啃一辈子的爹妈,估计“你”对劳动法也没那么在乎。没有的话,自己麻利地出门干活挣吃的去。

老板违反劳动法怎么办?在“你”的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和五斗米之间,你有选择。如果你选择朱自清的路,你获得了你的“小民尊严”;如果“你”放不下五斗米,那就去政府告老板,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影响。任何作用力都有反作用力,在自然界如此,在人类社会中也如此。告到法院如果只是为了法庭为“你”站台,那有50%的概率“你”会失望,因为不只“你”有对法律的解释权。法律本来就应该是“盲目”的,看不见“你”、“我”、“他”。

如果你选择不相信法庭,那也是你的选择,但把小民尊严与劳动法相连是不可取的话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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