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议,雨雾暗夜交通安全条件差的时段,电动车应该禁行;非接送时段不载人

【本文来自《回到旧国标没有意义,大家要的是更快的电动两轮车。》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首先要说公路是公众使用的道路,有限的资源要优先照顾到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再次恢复前我专门站在路口人行天桥上观察过,在西安电动车的使用群体实际上非常小,每次路口绿灯放行时通过的汽车远比电瓶车多得多,这和三四十年前自行车王国时代比不了。其次是道路属性的问题,道路一方面是广大群众生活必须使用的公共设施,也是部分行业必须使用的生产场景,对于专业使用的生产场景最求高效率低成本是天然的想法,但我还是认为从事生产的使用者理应比大众负担更高的安全责任,毕竟公路上还是大众必需的生活场景,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最后针对电动车使用者的安全问题,我建议对于电功车应该限时通行,非接送时段路段不能带人,雨雾暗夜交通安全条件差的时段,电动车应该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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