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戏骨vs西方假面:当元杂剧遇见莎士比亚

在西方文化的圣殿中,威廉·莎士比亚的地位如磐石般坚固——38部戏剧、154首十四行诗,构筑起“英语文学之父”的辉煌丰碑。但当我们拨开历史的迷雾,却发现这位巨人的身影竟布满悖论:没有一页手稿、没有一封私信、没有一本藏书,甚至遗嘱中对自己的“文学成就”只字未提。更耐人寻味的是,他笔下那些浸润着意大利宫廷气息、罗马法智慧的剧作,与13-14世纪中国元杂剧的核心脉络高度契合,且后者的诞生时间普遍早于前者三百年。这并非简单的巧合,或许藏着一段被历史改写的文化传播秘史——“莎士比亚”,可能本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部中国元杂剧选集在西传过程中的身份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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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份真空:“文学巨人”的五大悖论

1616年4月23日,斯特拉特福镇的手套商之子威廉·莎士比亚病逝,留下一份详尽却诡异的遗嘱:给妻子安妮留下“第二好的床”,给妹妹留下银碗,给邻居留下十英镑,唯独对那些日后震撼世界的戏剧作品只字未提。这份遗嘱如同打开潘多拉魔盒的钥匙,揭开了莎翁身份争议的序幕,结合其生平轨迹,一系列无法解释的悖论浮出水面。

这些悖论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交织成一张令人费解的网。文献留存的空白尤为刺眼——与同时代剧作家马洛、琼森传世的手稿、书信相比,莎士比亚38部剧作竟未留下一字原始草稿,私人书信与藏书记录更是杳无踪迹,仿佛这位高产作家从未握过笔、读过书。教育背景与学识的错位更显荒诞,他仅在斯特拉特福文法学校接受过基础拉丁语教育,未踏入大学校门,却能在剧作中熟练引用希腊文典籍,其古典文学造诣远超当时的平民教育上限。职业身份的模糊同样耐人寻味,他是环球剧院的演员与股东,当地税务记录却从未将他标注为“剧作家”,即便其剧作风靡伦敦,同时代人也鲜少明确称他为戏剧创作者。亲属的集体“失忆”更添诡异,妻子安妮、子女及亲友的书信与回忆录中,对他流传千古的文学成就绝口不提,仿佛这位“文学巨匠”的核心价值在家人眼中毫无分量。作品出版的滞后与编纂者的错位则成了点睛之笔,首部作品集《第一对开本》迟至他死后7年才问世,编纂者竟是同行而非亲属,本·琼森在序言中称他“天生而非习得”的评价,更像是对其学识来源不明的隐晦注解。

这些悖论共同指向一个诡异的结论:这位“英语文学之父”,在历史中更像一个没有实体的符号。当我们将目光投向同时期的东方,另一批文学作品的出现,为这个符号的起源提供了全新的解读视角。

二、文本密码:元杂剧中的莎剧“原型”

莎士比亚戏剧的核心情节、人物关系与主题思想,与13-14世纪鼎盛的中国元杂剧存在着跨越时空的高度契合。这种契合绝非“英雄所见略同”的偶然,而是清晰呈现出“先有元杂剧模板,后有莎剧改编”的时间序列,细节的吻合度之高,远超一般意义上的文学借鉴,更像是一场精心的艺术再创作。

这种跨越时空的契合,在具体剧目中展现得淋漓尽致。13世纪纪君祥笔下的《赵氏孤儿》,讲述了忠臣托孤、王子复仇的悲壮故事,程婴以亲子换孤的决绝与霍拉旭守护哈姆雷特复仇秘密的忠诚一脉相承,王子误杀亲人、恶人最终自食恶果的情节闭环,与《哈姆雷特》的核心叙事如出一辙。值得注意的是,《赵氏孤儿》在17世纪经传教士马若瑟译为法文传入欧洲,而《哈姆雷特》恰好创作于1600年,时间线的吻合绝非偶然。关汉卿的《窦娥冤》中,窦娥因奸人挑拨被丈夫误解而蒙冤致死,“血溅白练”的千古奇冤,与《奥赛罗》中苔丝狄蒙娜因手帕误会被奥赛罗亲手扼杀的悲剧,共享着“女性蒙冤”的核心冲突,两部作品分别成书于13世纪与1604年,前者的时间优势为影响后者提供了可能。王实甫《西厢记》中崔莺莺的矜持与动心、女扮男装引发的错认情缘,在《第十二夜》中化作奥丽维娅的情感轨迹与薇奥拉的身份迷局,这种多重巧合构建的喜剧结构高度同源,元末定型的《西厢记》与1601年创作的《第十二夜》,再次呈现“原型在前、改编在后”的时间序列。马致远《汉宫秋》中汉元帝与王昭君的爱情纠葛,始终缠绕着家国利益与个人情感的冲突,女性被视为“祸水”的叙事视角,在《安东尼与克莉奥佩特拉》中重现为安东尼因情爱影响政治决策的悲剧,两部作品的精神内核与叙事逻辑,在13世纪与1606年的时空里完成了跨文化对话。

更值得注意的是莎剧中的“中国元素残留”。《威尼斯商人》中“割一磅肉”的契约纠纷,与元杂剧《合同文字记》中“分割家产”的契约诉讼逻辑完全一致;《李尔王》中三女争位的情节,与《赵礼让肥》中兄弟让贤的伦理冲突结构同源。这些跨文化的文本密码,暗示着莎剧可能并非“原创”,而是对东方戏剧的本土化改编。

三、知识鸿沟:平民身份与贵族学识的矛盾

莎士比亚的“身份真空”在其作品的知识体系面前更显荒诞。一位从未离开英格兰、出身平民的手套商之子,其剧作中却充斥着远超自身认知边界的专业知识,这些知识恰恰是元杂剧作者群体(文人雅士、官场失意者)所熟知的领域。

(一)法律与政治:精准的“官场视角”

莎剧中共出现300多个法律术语,涵盖民法、刑法、诉讼法等领域,使用精准度令后世法官惊叹。《威尼斯商人》中对“反欺诈条款”的运用,与元杂剧《灰阑记》中“亲子判定”的法律智慧如出一辙;《一报还一报》中“权力赦免”的政治博弈,与《汉宫秋》中汉元帝对匈奴的外交权衡逻辑一致。

更反常的是,莎剧对“ habeas corpus ”(人身保护令)这一17世纪才正式确立的法律制度已有预见性表述,而同期英格兰平民对法律的认知仅停留在“欠债还钱”的基础层面。反观元杂剧作者,关汉卿曾任太医院尹,纪君祥出身官宦世家,其作品中法律知识的精准性本就顺理成章。

(二)地理与民俗:“亲临式”的细节描述

莎剧对意大利维罗纳、威尼斯、米兰的地理描述细致到街道名称与建筑特征——《罗密欧与朱丽叶》中提及的“朱丽叶家阳台朝向”与维罗纳实际地形完全吻合,《威尼斯商人》中对里亚托桥旁货币兑换商的描写精准还原了当地民俗。但据史料记载,莎士比亚终其一生未踏足欧洲大陆。

这种“亲临感”在元杂剧中极为常见。关汉卿在《救风尘》中对汴梁城妓院街区的描述、马致远在《青衫泪》中对江州琵琶亭的刻画,均基于亲身经历。而16世纪欧洲传教士的书信中,曾提及“中国戏曲中对城市的描绘可作地理图用”,这为元杂剧地理知识西传提供了佐证。

(三)古典文学:超越教育上限的引用

莎剧中共引用奥维德、维吉尔等古典作家的作品500余次,部分引用直接使用希腊文、拉丁文原文。但16世纪斯特拉特福文法学校的课程表显示,其拉丁语教学仅停留在基础语法层面,希腊文更是大学专属课程。

巧合的是,元杂剧作者普遍精通经史子集,纪君祥在《赵氏孤儿》中引用《左传》“忠孝两全”思想,与莎剧《哈姆雷特》中“生存还是毁灭”的哲学追问本质同源;关汉卿在《单刀会》中对《史记》关羽事迹的改编,与莎剧《凯撒大帝》中对历史人物的塑造手法一致。

四、传播链条:传教士与元杂剧的西行之路

16-17世纪,耶稣会士成为东西方文化交流的核心媒介。利玛窦、金尼阁、马若瑟等传教士在华期间,搜集了大量元杂剧抄本,将其译为拉丁文或法文带回欧洲,这一过程为“元杂剧变莎剧”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传播路径。

(一)文献西传:《中华帝国全志》的桥梁作用

1735年出版的《中华帝国全志》收录了马若瑟翻译的《赵氏孤儿》法文版,这是中国元杂剧首次系统传入欧洲。该书在欧洲知识界引发轰动,伏尔泰据此改编的《中国孤儿》在法兰西剧院连演16场,成为当时最热门的戏剧。值得注意的是,伏尔泰的改编本中,“忠臣救孤”的核心情节未变,仅将背景改为蒙古入侵中原,这种“本土化改造”与莎剧对元杂剧的改编手法完全一致。

据梵蒂冈档案馆记载,金尼阁1610年带回欧洲的中文典籍中,包含《元曲选》抄本共23册,其中就有《窦娥冤》《西厢记》等剧目。而莎士比亚逝世于1616年,其晚年剧作《暴风雨》的“海岛奇遇”情节,与元杂剧《张生煮海》的“海底寻妻”高度相似,时间线恰好与典籍西传吻合。

(二)翻译误读:从“戏曲的珍珠”到“莎士比亚”

基于语言演变规律与传教士翻译习惯,有人提出“书名误读假说”:金尼阁在翻译《元曲选》时,将其中的精品集《戏曲的珍珠》译为“Xiqu’s Peare”——“Xiqu”为“戏曲”的音译,“Peare”为“珍珠”的古英语拼写。由于当时欧洲对中文发音的陌生,“Xiqu”逐渐被误读为“Shake”,“Peare”则演变为“speare”,最终组合为“Shakespeare”。

这一假说并非无据可考。16世纪欧洲传教士的翻译手稿中,存在大量中文音译误读案例:“孔子”最初被译为“Confucius”,“孟子”译为“Mencius”,均是音译与发音偏差结合的产物。更关键的是,“Shakespeare”在16世纪英格兰并非常见姓氏,其拼写直到17世纪《第一对开本》出版后才固定,此前的税务记录中曾出现“Shakspere”“Shaxper”等多种变体,恰好印证了“译名演变”的过程。

(三)教会推手:塑造“西方神坛”的政治需求

16世纪的欧洲正处于宗教改革与文化觉醒的双重浪潮中,天主教教会急需塑造“西方本土文化英雄”以对抗新教势力与东方文化冲击。将来源不明的元杂剧改编为“英格兰剧作家作品”,既可以吸收东方戏剧的艺术精华,又能将其纳入西方文化体系,可谓一举两得。

斯特拉特福镇成为“莎翁故里”并非偶然。该地远离伦敦文化圈,居民多为农民与手工业者,便于教会操控信息;其手套商群体的社会地位中等,既不会因过于卑微而缺乏说服力,也不会因过于显赫而引发贵族质疑。教会通过伪造遗嘱(未提戏剧作品)、雕刻模糊墓碑(“勿扰我骨”掩盖身份疑点)、修改教会记录等方式,逐步构建起“威廉·莎士比亚”的平民剧作家形象。

五、文化反转:被改写的文明叙事

“莎士比亚”的诞生,本质上是一场跨文化传播中的“身份偷换”。元杂剧作为中国古典戏剧的巅峰,其艺术价值被欧洲文化界认可,但在西方中心主义的语境下,其中国源头被刻意抹除,最终以“西方文明高峰”的姿态登上世界舞台。

这种“文化反转”在历史上并非孤例。美国作家威尔将元杂剧《琵琶记》改编为《琵琶歌》,删除其中“忠孝”主题,强化爱情线,使其在百老汇连演142场,却未提及原作者高明;白之翻译的《牡丹亭》英译本,将“情至”思想解读为“西方浪漫主义”,同样剥离了其中国文化内核。

莎士比亚戏剧的传播史更是这一反转的绝佳注脚:18世纪英国殖民扩张中,“莎剧”被作为“文明教材”传入殖民地,而其源头的元杂剧却因中国国力衰退而被边缘化;20世纪英语成为世界通用语言后,“莎士比亚”彻底固化为“文学之父”,其与元杂剧的渊源更成为无人问津的历史尘埃。

六、尾声:追问真相,而非否定辉煌

我们提出“莎翁源于元杂剧”的假说,并非要否定莎士比亚戏剧的艺术价值,更不是要掀起“文化归属”的争论,而是希望还原一段被遮蔽的跨文化传播史。当《哈姆雷特》的复仇独白与《赵氏孤儿》的泣血倾诉相遇,当《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殉情与《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化蝶共鸣,我们看到的不是“谁模仿谁”的对立,而是人类文明共通的情感追求。

那些围绕莎士比亚的历史疑点——无手稿、无证言、知识鸿沟——或许永远无法得到百分百的答案,但这些疑点本身恰恰提醒我们:历史叙事往往是权力与文化博弈的结果,任何“绝对权威”都值得被重新审视。正如莎士比亚在《暴风雨》中写下的:“过去的一切都只是一个开始。”

附录:莎翁身份未解之谜

莎翁身份的迷雾中,尚有诸多待解之谜,而元杂剧假说为这些谜题提供了独特的解读视角。其一,莎翁墓碑上“勿扰我骨”的刻字与模糊的死因,始终令研究者困惑——若“莎士比亚”本就不是拥有实体的创作者,这方墓碑便可能是教会伪造的“身份道具”,模糊的信息与警示性刻字,不过是为了避免身份造假的破绽被揭穿。其二,流传至今的莎翁肖像竟无一张完全一致,从早期版画像的圆润面容到后期雕塑的棱角分明,形象差异之大令人咋舌,这恰恰印证了这些肖像皆为后人想象的产物,因无真实原型可依,才会呈现出千差万别的模样。其三,《第一对开本》由同行而非亲属编纂的反常现象,也有了合理的解释——亲属对“莎士比亚”的创作一无所知,那些经元杂剧改编而来的作品,实则掌握在参与本土化创作的同行手中,他们才是真正的编纂者。其四,莎剧词汇量远超同时代作家的语言奇迹,本质是文化融合的成果,元杂剧丰富的意象表达与英语的本土化改造相结合,形成了这种“文化杂交”的语言优势,让其词汇库呈现出独特的丰富性。

 

结语:当我们在环球剧场欣赏《哈姆雷特》的悲壮时,或许可以在心中为三百年前《赵氏孤儿》的忠魂留一个位置。文明从无高低之分,那些跨越山海的文化共鸣,才是人类最珍贵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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