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限速25公里/小时合理吗

新国标里,电动自行车限速为25公里/小时,引起很多人的反对。普遍的指责是:这是不骑电动自行车的人为骑电动自行车的人规定的。

谁制定的规则不重要,重要的是规则是干什么用的,目的是否合理,能否达到目的。

这是为了安全而设定的。

不管是骑自行车(不管是电动还是脚动)的人,还是街上的行人,或者是驾车人,安全是人人都关注的。要上路的话,驾车需要经过驾校、考过驾照,摩托车也是。自行车不需要,行人也不需要。

为了保护行人和自行车,很多街道有专用的自行车道,有的用划线隔开,有的用隔离栏隔开;更多的街道上有比街面抬高的人行道。为了更好的保护,按照交通规则,行人走人行道,自行车走自行车道。自行车不能上人行道,就和汽车不能开自行车道一样。

摩托车是和汽车一样管理的,服从相同的交通规则。

自行车没有25公里/小时的显性规定。普通骑行者在平坦道路上的典型速度在15-25公里/小时,现在街上最常见的共享单车的速度主要在下端。专业车手骑车可达45公里/小时以上,但常人不做超常努力、不是特别好的自行车要超过25公里/小时不容易。在公共道路上,尤其在狭窄居民区街道上,要是按照赛车速度骑车,被警察看到,应该也会按照危险驾驶抓下来的。因此,对于脚动自行车来说,超过25公里/小时属于特殊情况,25/公里/小时也作为默认的安全速度,延续到电动自行车了。

反对声音主要来自电动自行车貌似可以安全地超出25公里/小时的速度限制,但现在被新国标限制住了。很烦人。

但烦的是超速的人,不是行人,不是骑脚动自行车的人。

不知道有多少行人在人行道上为了躲闪悄悄而来的电动自行车而心里暗暗咒骂,不知道有多少骑脚动自行车的人在自行车道里被身边风驰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吓一跳、或者被“嘀”而躲闪时心里暗暗咒骂。

电动自行车开上人行道本来就是违规的,只是现在见怪不怪了。大部分开上人行道的电动自行车还有足够的理智,直到至少这里不能飙车。但自行车道里的电动自行车大大超过正常骑行速度的可太多了。

电动自行车的本意是为脚动自行车在上坡或者长途的时候加一把力,现在成了主要动力,实际上成为摩托车(更加准确地说是轻骑)的替代,情况就不痛了。限速在25公里/小时以下的是严格意义上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没有25公里/小时的限速,但也是按照机动车管理的,需要相应的驾照。

电动自行车的用户里,有很多是快递小哥和家政工作者。打工不易,能够理解。但是安全面前,如人人平等。需要继续享受不需要驾照便利的,必须接受25公里/小时的速度限制;工作需要更高日常速度的,必须把驾照当做职业资质一样对待。电工、厨子、护工需要资质,不是因为他们喜欢去考一大堆资质,而是职业要求。一样的道理。

电动自行车的限速与平等、小民尊严无关。很合理,需要实施,人人应该遵守。

自行车(不管电动还是脚动)不准在人行道上骑行,自行车道里不准行驶可以合法超过25公里/小时的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也应该严格执行,人人遵守。

后者可以合法地超过25公里/小时速度限制,但在规定只能25公里/小时的自行车道内行驶,他们不再与汽车争道,他们安全了,但骑自行车的人不安全了,这是不可以的。

至于25公里/小时的限速是否会突然减速乃至刹车而影响安全,这是对限速有误解。真有这样的车而造成交通事故,直接去告得厂家倾家荡产就是了,谁叫还有这么愚蠢的设计。有人说红绿灯时加把劲就能冲过去,限速了冲不过去反而影响安全,他竟然不知道红绿灯换灯时加速冲过去本身就是违反交规的不安全行为?至于下坡路上自然超速而限速不管用,这就和自行车一样,除非你刹车减速,否则天王老子也帮不了你,你需要考虑的不是警察抓不抓,而是你是否会因为自己的愚蠢而送命,更糟的是,你是否会因为自己的愚蠢而导致别人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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