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重申「敵國條款」嚴正警告 日外務省曲解事實招多方狠批

作者:毛拍手,自由撰稿人 。

500

日本外务省,麻烦你多读书,提高一下对敌国条款的理解。

500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公然發表涉「台灣有事」的挑釁言論,暗示武力介入台海的可能性,中國駐日大使館日前援引《聯合國憲章》中的「敵國條款」作出嚴正警告。

日本外務省竟揚言「敵國條款」已過時,但就連日本網民都睇唔過眼,提醒日本政府,「敵國條款」並無刪除,且即使該條款一度被認為「不合時宜」,高市早苗如今的所作所為也足以將其激活。

究竟「敵國條款」是什麼?簡單而言,就是日本等國若違反戰敗承諾,中國可以不經過安理會授權,直接採取軍事行動。

11月21日,中國駐日使館在X上發文稱:「《聯合國憲章》專門設立敵國條款,規定德意日等法西斯或軍國主義國家的任何一國有再次實施侵略政策的任何步驟,中法蘇英美等聯合國創始成員國有權對其直接實施軍事行動,無須安理會授權。」

500

「敵國條款」牽涉到《聯合國憲章》文本中的第53條、第77條、第107條的相關內容。當時,在憲章中設立這些條款是為防止二戰敵國(德國、義大利、日本等)再次復仇,這些條款為中法蘇英美等聯合國創始成員國,保留無須安理會授權,可以對敵國採取特定行動的法律依據。

其中,第53條是允許區域機制或組織(如當時的反法西斯同盟)在未經安理會授權的前提下,在「敵國」再次發動侵略時,直接採取執行措施,包括軍事行動;而第77條則將「從二戰敵國割離的領土」置於聯合國託管制度之下,以便戰勝國可處理敵國領土事務,比如託管或分割領土;第107條是本憲章並不取消或禁止負行動責任之政府對於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本憲章任何簽字國之敵國因該次戰爭而採取或受權執行之行動。

中方發出上述警告後兩天(11月23日),日本外務省發文表示:「關於《聯合國憲章》中所謂的『敵國條款』,1995年聯合國大會以壓倒性多數通過了一項決議,承認其已過時,中國也投了贊成票。

此外,在2005年聯合國各國首腦會議上,大會通過了一項決議,要求所有會員國領導人一致同意從《聯合國憲章》中刪除『敵對國家』的表述,中國也加入了這一共識。」日本外務省更宣稱「發布暗示過時條款仍然有效的訊息與聯合國已作出的決定不符」。

值得留意的是,日本用了一個法律上並不存在的名詞「過時」,法律上條文沒有所謂「過時」,衹有「有效」和「無效」。實際上「敵國條款」至今仍在聯合國憲章裡面,跟原始內容一致沒有變過。

事實上,上世紀60年代以來,日本不斷通過經濟和金錢外交四處活動,試圖將「敵國條款」刪除。但修改《聯合國憲章》難度極大,需由聯合國三分之二會員國表決通過,且所有常任理事國一致同意。因此截至2025年,這些條款仍未從憲章中刪除。

據觀察者網報道,日方試圖憑借這些聯合國大會決議拒絕承認「敵國條款」,卻迴避了關鍵問題,是其多年來一直試圖廢除該條款的真實寫照。對日本而言,自1945年10月《聯合國憲章》生效以來,「敵國條款」猶如一道緊箍咒,時刻敲打其不要有非分之想。日本一直對此耿耿於懷。

眾多網民對日本外務省的言論作出反駁,紛紛提醒日本政府,《聯合國憲章》並未刪除「敵國條款」。有網民說「『敵國條款』並未名存實亡,《聯合國憲章》條文仍未被修訂,請政府部門不要誤導公眾。」;又有網民指「即便名存實亡,條款沒有被刪除也是事實,『高市備戰內閣』到底想要幹什麽呢?」;有網民站在日方角度提醒:「即使『敵國條款』形同虛設,但也請接受它並未被廢除的事實,並在制定防務政策時,始終考慮有人會以此為理由行動。」

更有網民指出:「就算『敵國條款』在1995年被聯合國大會認為不合時宜,但該條款至今未被刪除,並且在2025年被高市政權『激活』了。」另一位網民補充,1995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有關決議之際,時任日本首相村山富市剛發表了「村山談話」,中國或許是認為日本在反思歷史,才支持有關決議。

500

另一方面,高市早苗的支持者也貼出當年的聯合國決議,稱「敵國條款」已死,但(決議)上面只是寫「我想刪除它」,「只要聯合國憲章第107條繼續存在,就是白費功夫……」。

但網民補充「只要你始終保持和平友好,這就是『死條款』,但如果你試圖再次發動戰爭,這些條款就會重新生效,發揮作用。」

還有日本網民認為,外務省的操作看起來像慌忙撲火,但高市早苗的輕率言論已導致日本的國際形象受損,指「高市點燃的火,應該由她自己來滅。」

11月21日,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傅聰致函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就日本首相高市早苗涉華錯誤言行闡明中方立場,致函中強調,「如日方膽敢武力介入台海局勢,將構成侵略行為,中方將堅決行使《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賦予的自衛權,堅定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據悉,該函將作為聯合國大會正式文件向全體會員國發出。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500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