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民众日本右派日本外交官的台湾认知

  1,日本民众90%以上希望台湾独立。虽然没有民意调查数据,但你有机会问一下日本人的话,应该不会得到否定的回答。老赵在日本讲演时,常开宗明义说:“知道你们日本人都希望台湾独立,起码是不被统一;但是中国当然是一定要统一台湾的。”与会者们从无一人表示自己是不希望台湾独立的。

    日本人的直观认知是,大陆是中国的,海岛,包括台湾,甚至南沙群岛,应该是日本的。如果中国统一了台湾,就包围了日本,日本就只好对大陆中国俯首称臣了。所以要争一把,关键是要拉住美国跟中国斗一把。所以,日本民众心理上是支持右派政客挺台湾的。

    而日本右派政客还为搏人气儿,时不时掌控日本政府做些跨红线挺台独的事儿。而在当然地受到中国反制时,普通日本人感到受损了,又会表现出下述中国人意想不到的反应:

    台湾那点事儿,你大陆到现在也没解决,自己没本事,别赖他人,别给日本添麻烦。有本事就快快去统一,自己了结这事儿呀。没胆子的话,也别拿日本撒气。

    2,日本右派精英,特别是日本国际关系学界主流的认知是:

    台湾,台独只做不说。

    日美,挺台独只做不说。

    而高市早苗首相是错在说出来了。

    统一,大陆,只说不做。

    堪比老蒋反攻大陆,只说不做。长此以往,会是统一大业老蒋化(东京大学教授松田康博)。

    3,日本外交官的台湾认知:大陆反正是只说不做,那么日本只做不说就最有利于维护日本利益。为此,需要设下政策及法律门槛,防止日本政客们凭各自好恶或搏人气儿所需,而炒作越线狠话。

    日本外交官们会借政客们不学无术,不甚懂外交过程及法律用词的弱点,在涉外文件及法律法规中写入关键词,设置门槛。仅举下述两例涉台关键词。

    第一,中日之间有四个政治文件,是中日两国政府正式签署的,是每年重申要遵守的,比之于首脑的单边讲话是具有国际法效力的:1972年邦交正常化声明,1978年和平友好条约,1998年和2008年联合宣言。

    1998年联合宣言是第三份,当中有一个关键句:“日本政府再次表明一个中国的立场”。

    此前,日本政府从未表明过“一个中国的立场”;此后日本也只是用一句话打发中国:“日本重申1972年的立场没有改变”。

    而1972年邦交正常化声明中的表述是,中国主张台湾是中国领土,日本表示“理解和尊重”,即日本政府不同于美国,美国表明了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日本没有表明。

    日本政府从未表明过“一个中国的立场”,那为什么在1998年联合宣言中却写入了“日本政府再次表明一个中国的立场”呢?

    高市早苗发言越线后的11月15日,老赵有机会见到了1998年时的日本外务省条约局长东乡和彦,他祖父是日本开打太平洋战争时和战败投降时的外长,父亲是岸信介首相制定新日美安全保障条约和佐藤荣作首相谈成再占琉球时的外交次长。

    东乡和彦听了提问之后,大吃一惊,说:“是的,日本政府从未表明过一个中国的立场。”他仍然以为日本政府至今也未表明过“一个中国的立场”。

    我当场查谷歌给他看,1998年联合宣言中确实写入了“日本政府再次表明一个中国的立场”。

    他回答说:自己当年虽是条约局长,但是没有参加中日联合宣言的起草。

    但是,东乡和彦没有否认我指出的行政官员们会利用起草等机会左右词语的使用。可以合理推断:1998年当时,行政官员起草了“再次表明”的文字;当时的小渕惠三首相读到草案中“再次表明”的文字时,便会认为以前别的首相时代已经表明过了,结果就无异议通过了。

    我问:当时媒体报道过阿南惟茂亚洲局长(后任驻华大使,父亲是阿南惟幾陆军大臣,战败时命令部下不许自杀,然后,自己自杀)和王毅外长助理进行事务会谈。可见日方是阿南局长主持起草宣言的吧?”

    东乡和彦回答:当然了。

    可惜的是阿南惟茂今年去世了,老赵没有机会见他,问他了。不过,他当年的下属们还在,如宫本雄二现日中友好会馆理事长。等以后的机会了。

    日本没有停在世界各国中最低水平的对中国的台湾主权仅表示理解和尊重上,而是在1998年进而表明了“一个中国的立场”,这就排除了中日关系中最危险的定时炸弹。特别是今日,据此,高市早苗的涉台言论,就无可辩驳的是日本首相明知故犯,干涉中国内政了。

    第二,从日本国内法看,所谓“存亡危机事态”的法理依据来自2015年安倍晋三首相搞的新安保法,相关定义为:“与我国有密切关系的他国遭到武力攻击,因此威胁到我国的生存,从根本上颠覆了我国国民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的明确的危险事态。”

    在这个法律定义中,“他国”

是关键词。可见,即使是意在解禁“集体自卫权”的新安保法,也明确规定在“他国”受到攻击时才有可能出现所谓“存亡危机事态”。台湾不是“国家”,日本官方也没有承认台湾是“国家”,因此新安保法的这一规定并不适用于台海局势。

    就关键词“他国”,老赵在11月15日,也问了東郷和彦原外務省条約局長。单刀直入地问他:安倍内阁立法时,为什么没使用已用惯了的“同盟国”(美国)、“周边有事”、“周边事态”等概念?而是使用了“他国”?是行政官员作文时的故意为之?而安倍等政客不懂?其结果是在法律文面上排除了台湾。

    东乡和彦仅说他已退休,不知当时的立法过程,没有否认行政官员们有可能搞手脚。

    当时日本媒体确实没有报道就限定于“他国”的这一法律适用范围发生了什么讨论。可以推测,有可能的是因安倍们心向往之,心里真把台湾当成了“国”,就不闻不问“他国”这一法律适用范围的界定了。

    今日,日本文人们在为安倍安保法释法圆场,说:“他国”说的是美国一定出兵,中国就会打冲绳美军基地,这就是打了“他国”,日本就可以出兵动武了。

    不管日本文人们如何圆故事,法律条文中并没写美国如何如何;更要知法懂法的是日本文人们亦无权释法。

    高市早苗实在是不知轻重深浅,声言中国战舰出动,日本就有可能出兵动武;此等武力威胁,美国都没敢明言,中国当然要求她必须撤回。高市早苗莫不是在同类的信息茧房里浸成老傻白了。

    最关键的是,日本已表明了承认一个中国,新安保法又只限用于“他国”,从而排除了非国的台湾有事和台湾事态;那么日本发话出兵动武,便是公然违反中日两国宣言在内的国际法规,及包括日本新安保法在内的国内法条款,是无可辩驳的干涉内政和侵略行为。

    中国外交部非常准确地定义道(11月13日):日本“武力介入台海局势,将构成侵略行为”。即便日本真的是只跟在美国后面,尽管日本军靴没踏上中国一寸领土,那也是公然的对华侵略行为,只不过是被中国军人拒止了而已。

    战败国再行侵略,再战败,将受如何处置?

    高市早苗,想好了再说,说错了就要撤回,况且你个首相连日本的法律都违反了,这是没有说错吗?而撤回是代价最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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