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狗咬人事件,引发狗命等同人命了,这不值得社会好好反思吗?
2025年1月30日,申红良之子被郭勇刚家拴在路边的狗咬伤,申红良之子将狗摔死。双方协商未果后,郭勇刚家人于当日19时许闯入申红良家中,砸门、踹门并发生肢体冲突。申红良持刀反击,导致郭勇刚等多人受伤,郭勇刚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于2025年11月13日在山西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持续6小时,程序已走完,但未当庭宣判,将择期公布结果。
一只狗引发的人命悲剧,这不值社会反思吗?
狗只是动物,说不好听的就是畜生,喜欢养狗,这是个人的自由,只要不妨碍到他人,想怎么养就怎么养,你的地盘你做主。
但问题来了:因为你个人自由养的狗,为什么要去咬人呢?
如果把人咬伤了或致死了,又将如何?难道给狗判刑吗?或者给狗主人判刑吗?如果都把狗与狗主人一起判刑,又能挽回被狗伤害人的损失或死后回生吗?
以前,村里的人养的狗是为了护院防小人,如果狗不小心咬了无辜之人,狗主人不仅会上门道歉,且很多狗主人会把狗就地消失。因为,养狗之人会意识到这是会惹祸的东西,必须管制。
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随之狗的地位水涨船高,待遇不断的上升,甚至有的已经上升到家庭成员了味道,主人为狗伤心流泪的案例也不少,甚至为狗哭天喊地的现象也不在少数,狗权也开始盛行……狗伤人事件比比皆是。
这又是为什么呀?难道现在人们生活质量提升了,狗权也提升了吗?
这不值我们深思吗?
狗只是动物,动物应该回归动物,因为你个人自由养的狗,为什么要去咬人呢?且这种问题已经讨论多年?这又是为什么呢?
现在好了,山西长治狗咬了人,人摔死狗,接着又人与人开始相斗,最终人把人砍伤与砍死,有人进加号,有人进牢房,现在还因狗之事引起社会资源的投入,引起是防卫过当还是 正当防卫的讨论,如果是防卫过当,可能又一人命为狗陪葬,引发多家的悲剧。
无论案件最终判决防卫正当还是防卫过当。都给社会留下一地鸡毛,
如果判决防卫过当,那给社会留下很多负面的东西,那就是携众人持械入室打砸,也是“情有可原”,如果判决正当防卫,那杀人事实清晰,留下恐怖的后遗症。
人为什么要养狗?养的狗为什么要去咬人?是不是日子过得太好了吃饱撑的才去养狗?
结果人为了狗命而殉葬,狗命已经等同人命,在本案件中还大于人命,只是为了狗,值得吗?不觉得可悲吗?
爱狗到这种境界,护狗到如此地步,这不值我们社会好好反思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