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应该是什么样子?

【本文由“永葆赤子之心”推荐,来自《同居生娃不领证,年轻人流行新型「裸婚」》评论区,标题为永葆赤子之心添加】

  • earthsound
  • 现在的《婚姻法》保护的是离婚权利,离婚如何分财产, 立意就错了,改名叫《离婚法》还差不多。 应该保护的是婚内的权利,是作为母亲和父亲的权利。

婚姻法上也有忠诚义务,但是没有相关保障条款,反而有很多破坏忠诚义务的条款,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 ,本来是依附于忠诚原则之下的,而现实法律却将财产权凌驾于忠诚之上,因此带来很多与民众传统认知相反的可奇怪案例,婚姻法成了某些人谋利的手段和本能,而另一方,要么认亏离场,要么远离婚姻,要么走极端,用生命向这部恶法呐喊,你们错了。婚姻法无法保障你们双方永远相爱,但应该警告你们永远忠诚,否则,就应该付出巨大的代价,婚姻法应该鼓励人们为爱而结婚,鼓励人们不爱而离婚,永远去追求爱而不是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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