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担保“旧账”被翻出,威龙股份面临千万元索赔

作者 | 赵栀
编辑 | 趣解商业资讯组
10月9日,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威龙股份”)发布公告显示,公司近日收到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因一起担保纠纷被诉至法院,原告要求公司就一笔历史债务承担1017万元的补充赔偿责任。
根据公告,此案源于公司在2018至2019年期间发生的重大违规担保事件,原告宋林要求威龙股份对山东龙口酿酒有限公司(下称“龙口酿酒”)于2019年在兴业银行烟台分行的三笔合计3390万元的借款本金,在其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
该诉讼的依据是,威龙股份曾为龙口酿酒的上述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该笔担保属于公司此前披露的总额高达2.51亿元违规担保的一部分。
公告还提及,上述3390万元违规担保标的并非首次披露。2018-2019年威龙股份违规担保累计涉及借款本金25068万元,2021年公司已根据法院生效判决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当时对尚未进入诉讼程序的该3390万元违规担保已全额计提损失;截至本次公告披露,该未诉违规担保正式进入诉讼程序。
对于本次诉讼的潜在财务影响,威龙股份表示,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的生效判决为准。
图片来源:公告截图
公开资料显示,威龙股份始创于1982年,是中国A股主板上市公司、中国葡萄酒行业前三强,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承担国家科技部星火计划重点项目。
近年来威龙股份业绩呈现“亏多赚少”态势,2022年公司净利润暂结此前三年连亏,实现盈利1179万元,次年却再次亏损1.55亿元,2024年同比转亏为盈利1026万元。最新财报显示,今年上半年威龙股份营收净利双降,公司营业总收入1.87亿元,同比下降15.27%,归母净利润-240.18万元,同比下降125.42%。
与此同时,威龙股份内部也是风波不断。去年12月,威龙股份发布关于公司重大事项的公告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闫鹏飞家属的通知,闫鹏飞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桓台县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图片来源:公告截图
不过,威龙股份在公告中表示,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以及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闫鹏飞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今年2月,威龙股份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公司存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及时不充分、财务相关内部控制不完善的问题,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黄祖超、孙砚田、郑琳琳因未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威龙股份称,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将严格按要求整改并按时提交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