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治疗不再“天价”,医保报销比例可达90%
一场大病,足以让一个家庭陷入经济困境。随着国家医保政策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癌症患者看到了希望。
“手术、放疗、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对于癌症患者而言,这些医学术语背后是沉重的经济负担。
随着国家医保局2018年组建以来,每年定期调整医保药品目录,目前国家医保药品总数量已达到3159种,涵盖绝大多数临床所需药品,其中抗癌药品超过230种。
医保覆盖,抗癌药不再遥不可及
临床针对癌症的治疗主要有手术、放疗、化疗、靶向治疗和免疫治疗等方式。
现行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既有化疗用药、也有靶向治疗用药、还有免疫治疗用药,共230余种抗癌药品,覆盖肺癌、乳腺癌、胃癌等20余种常见癌症。除了直接治疗癌症的药品,其他必要的辅助药物医保目录也都有覆盖。
比如肿瘤化疗药常会带来呕吐、白细胞和血小板降低等副作用,相应的强效止吐药、长效升白针等药物也都在医保目录内。
我国医保目录实行药品通用名管理,不区分进口还是国产。只要在医保目录内就能报销。
日间治疗,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见实见效,兰州市医保局将恶性肿瘤日间治疗纳入该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参保患者不用住院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政策出台后,参加兰州市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经医学诊断患恶性肿瘤并符合日间治疗准入条件的参保患者,可根据诊疗需要申请享受恶性肿瘤日间治疗医疗保障待遇。
参保患者在日间治疗期间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报销,出院结算时享受现行医保住院待遇政策。
起付标准按现行住院起付标准的50%结算,与住院起付标准不累计,不递减。
该政策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目前兰州市先行确定了具备日间治疗条件的12家三级医疗机构开展恶性肿瘤日间治疗。
门特保障,门诊治疗同样安心
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管理,保障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合理治疗需求,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对恶性肿瘤门诊化疗和放疗等21个门诊特殊病种用药和诊疗项目范围进行完善。
张掖市医保局也从2025年1月1日起,全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实行甘肃省统一病种目录、统一待遇标准、统一经办管理,执行新的待遇保障政策。
门诊慢特病报销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按全省规定标准执行。
职工、居民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5%、70%;血友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门诊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红斑狼疮伴并发症、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等10个医疗费用高、参保人员负担重的病种,职工和居民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0%、80%。
支付优化,靶向药限制取消
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部分药品支付限定的通知》,取消目录内74种抗肿瘤靶向药的医保支付限定范围。
这一政策突破意味着从2025年3月1日起,癌症患者使用这些靶向药时将不再受适应症、用药阶段等限制,只要符合药品说明书标注的用法,医保基金即可按规定比例支付。
政策调整与近年来国家医保谈判的降价效应形成叠加红利。公开数据显示,通过连续七轮国家药品集采,抗肿瘤药平均降价幅度达53%。
以PD-1抑制剂帕博利珠单抗为例,年治疗费用从原先的60万元降至约7万元,叠加医保报销后患者年自付部分不足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