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香港问题的几点建议

1、请梁振英选举特首;
2、重回香港行政主导的政府体制,特首及行政机关地位高于立法会,不需要事事都要通过立法会,拒绝立法会追责特首及行政人员,行政人员的法律问题必须通过廉政公署处理。
3、开展董特首提出的八万五计划和林郑特首提出的填海造房计划,如果有通过司法途径反对的,官司打到终审法院,还不行的,以特首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的方式处理,必须强行通过。
4、通过23条立法,如果不行,强行通过,否则提请全国人大修改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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