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媛应该接受法院的二审判决,从思想上彻底反思,在感情上与社会和解

杨某媛应该接受法院的二审判决,从思想上彻底反思,在感情上与社会和解。这对她个人有好处。社会没有理由求着她和解,延续目前的对抗,只会对她个人造成长期伤害。

她必须认识到自己做错了,虽然法律追究不了她,但是她应该为自己带来的诸多恶果感到歉意,它们包括肖某瑫遭到沉重的精神打击,她自己的导师和许多师长遭受了纪律处分,甚至武大的名誉也受到牵连。

这可不是她一个人“性格倔强”“坚守信念”的问题,她与肖某瑫的纠纷已经演变成巨大公共事件,而在每一个节点上,她都扮演了舆论热度的刺激者、推动者。最初她把事情推到互联网上,发布那个视频,通过片面解说引导网上舆论对肖某瑫实施网暴,就不是一种善良的举动。肖某瑫性格过于软弱,在她的诱恐之下,给她写了认错字条,他显然以为那样事情可以平息,但是杨某媛却把连同字条在内的所有素材都展示到互联网上,调动起互联网的戾气支持自己的要求,试图让学校对一个软弱的校友做出最狠的处分。这样的“狠劲”不是一个在校研究生应有的表现。

后来事情出现争议,她向肖某瑫发起诉讼,控告肖某对她性骚扰,这是她的权利,但是法院做出了不支持其诉求的判决,明确不认定肖某瑫构成性骚扰,这时她应当做的是接受判决并且配合,减少损害,但她做出的却是新的挑衅性姿态。即使她当时怀疑一审判决不公平,现在二审判决下来了,她应该醒悟,纠正自己的认知,结束在感情上与法院判决和社会主流认知的对抗。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认识,这样的多元性很难归一。但是在一个公共事件中,法院的判决应当是大家重构态度的根本依据。杨某媛如果继续与法院判决对抗,对社会来说就是不可接受的,她只会因此招来社会方面的反作用力。

杨某媛的错误不是被舆论揪住某个癖好或者做了某种炫耀,它是要求社会严惩一个她认为有错但实际上无辜的人。如果一开始她也搞不清楚的话,那么坚持错误就已经是在“害一个人”,她的论文研究方向与法律有关系,她应当非常懂得“疑罪从无”这个基本原则。她怀疑肖某瑫性骚扰,但法院说了那不是性骚扰,她仍坚持自己的执念,我认为她身边的人如果不是劝她接受判决自我反思,而是鼓励她继续对抗下去,都是在害她。

杨某媛给母校制造了这么大麻烦,但是学校顶着舆论压力维持了其论文的通过,并因此承受了新一波舆情。杨某媛更应该对母校深感愧疚,她不应该把自己变成武大的一个长期负面符号,在互联网上不时冒头。

最后老胡想说,法律驳回了杨某媛对肖某瑫性骚扰的指控,但没有对杨某媛做涉罪的认定,说明这件事属于生活中的一起摩擦。减少事情朝着任何方向延伸伤害,应是社会处理此事的总态度。杨某媛应当认识到是她错了,如果她继续坚持错误,在其未来生活中遭到作为反作用力的某种惩罚,那么将是她自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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