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二十年,为啥东方六国宁愿灭亡也不学秦国?(下)
上一篇介绍了改革的前置条件。这一篇就来介绍改革的重头戏了:土地改革以及土地改革的防反噬机制。
土地改革
前置条件满足之后,就是时候开始土地改革了。土地的改革的目的是粮食。大道至简,最简单,最基本的往往是最难的,但是也是最有意义的。秦国从改革前期,仅仅拿出十万左右的凑数的杂兵,到战国末期拉出100万以上精壮猛男。这一切,不过是粮食充足的结果。
土地改革——全国土地国有化
解决了前面几个核心的前置条件。才轮到商鞅出场。为啥商鞅选择的是秦国?因为当时已经做完以上三个前置条件的只有魏国和秦国。其他国家没有这样的前置条件。去楚国和齐国等还得先想办法把中央兵搞出来先。
土地国有化,也叫国家粮战体系,跟国家资本主义是有很大区别的。很多的经济学家故意混淆这两者,来诋毁社会主义,商鞅变法,计划经济等。国家粮战体系是社会主义,商鞅变法,计划经济的核心。
国家粮战体系的核心是粮食,生产天量的粮食为核心,所以铁器,水利,化肥,种子等所有生产资料都不能用来赚钱,是用来配合粮食大幅增产的关键因子。所有的人按分工来获得粮食和其他的产品,而不是按利润。所以,在国家粮战体系里面,水利建设是最丰富的,铁器价格也是最为低廉的(秦国的铁器价格只有魏国的1/5)。并且,在粮战体系里面,人民的食物是最为足量和丰富的。这里就不展开论证了。
但是,国家资本主义的核心是利润。例如小胡子和明治,他们只不过是为了把粮食收集起来去战争,但是对于粮食增产的动作,他们往往是不怎么感兴趣的。也因此,对于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水利,铁器等,他们是不怎么建设的。战国里面的齐国,也是搞的国家资本主义。
土地改革必然是一个血腥的过程,但是依靠秦献公的中央兵力,商鞅可以推行自己的法令,但过程还是惨烈:
第一个是“渭水刑七百”。这个故事有一定的争议,因为是司马光写的,他老人家喜欢把野史和真实的情况混编。
但第二条是真实的了。商鞅直接对最高王族动手。秦献公次子公子虔被割了鼻子,另外一个贵族公孙贾被在面上刺字。最高级别的两个贵族都动手了,其他的要不做了但是史书没有详细写,要不怕了直接放弃挣扎。
商鞅比吴起更狠,因为他的兵力足够,直接对着全体贵族AOE了。这个动作是非常关键的,后期的齐泯王,赵武灵王其实也希望学商鞅,但是太迟了。他们的故事不细说了。商鞅这么全面积搞了之后,土地被国有化了。这个是最关键的动作之一。
土地国有化,是最为关键的动作。之所以叫国有化,是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所有的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并且最为关键的是,土地是国家的,种的产物是由国家指定,农民只有使用权。但是相对的,国家会给予水利,铁器,农业指导员等尽可能多的扶持动作。税收会固定,不会收取租金。土地禁止买卖,不用可以退回给国家。
从条款就知道,这么干会得罪多少的贵族了。商鞅甚至是有条例要求贵族也去种田的,但是文献丢失,现存的《商君书》是后人编写的,中间加入了大量的私货。
土地国有化之后,大型水利才能够被搞出来,接着就是粮食的天量暴增了。与之对比,齐国,楚国,魏国的河流比秦国多,水资源更为丰富,但是后期一直没有大型水利。
其中,楚国在楚庄王的时候做了两条大型水利,芍陂和期思陂。但是被几个贵族玩没了,几个贵族在争谁出维护费,最后都不愿意,期思陂就没了。至于芍陂,景氏说大家不要争了,水都流我这边不就不用争了吗?景氏把水利改道,截取了水资源,芍陂也没了。
魏国在西门豹的时期,做了漳水十二渠。但是魏文侯死了之后,西门豹被诬陷杀了,贵族又继续玩河神娶亲了。土地继续分封。魏国的土地国有化搞了一半,然后就废了。
大型水利,是一个国家中央集权的产物。如果土地不是全部国有,必然会因为利益分割问题争论不止。现在加装个电梯都一堆争论,更何况这么大的项目。谁出钱,谁收益,收益如何核算,维护成本谁应该出多少。
商鞅的土地国有化之后是第二个其他人做不到的问题。赵国有尝试,他们绕开了原有的土地(原有土地不搞了,原有土地例如晋阳,邯郸,甚至河套以南这么大一片没法搞国有化。只能让贵族自己玩),在代地和河套地区实现了土地国有化。代地在今天河北省,北京的北面到阴山南边。这个区域里面,一部分是赵国的代地,另外一部分是燕国的国土。河套在阴山和阳山以南的黄河几字型的上部。今天鄂尔多斯,乌海,呼和浩特,包头这一带。
但是由于只有这个区域实现了国有化。造成粮食增产,但是依然不足,最终在长平之战坚持不下去,不得不换了廉颇而上了赵括。不过也算是战国里面第二成功的大改革了。这场50万兵VS 45万兵的大仗坚持了三年,换另外的五国,他们连20万兵都养不起。更不用说这么大规模的了。
魏国,在初期改革的时候实现了土地国有化。但是只是两个试点,河西郡和邺城。这两个试点由于王子争夺上位,依赖军功贵族。所以把试点废了,其他的城市也没大幅铺开;
赵国也是一样。最有为的赵武灵王和法家肥义搞了一次大改革,对代地(河北省),河套地区(内蒙)等搞了土地国有化。兵力大幅上升,去到长平之战的40万。但是赵武灵王被两个儿子争王位搞死了。改革中止了;
楚国呢?吴起只对付了中小贵族,没来得及对付最核心的三大贵族。后面的楚王犹豫半天,戍边问题,关键职位问题都没法解决,又走回了旧路。粮食不足的问题持续到战国结束;
齐国,根本没搞。因为技击士的忠诚度问题,国君也没法对戍边贵族下手。
不搞土改的后果,就是粮食不足。贵族不只是截留问题,而且在破坏生产力,例如上面提及的楚庄王的两条水利。被后代废了。楚国在临近亡国了,最高只有20万兵,这个时候的国土面积还是三倍赵国的大小。而赵国在长平之战,就能够拉出40万兵。
其余的呢?号称东帝的齐国,最高峰的时候在灭燕,垂沙之战也只有10-12万兵;魏国,韩国这些在最高峰,伊厥之战,信陵君组队伐秦也不过10-12万兵左右。剩下的更弱就不说了。
建立粮食经济的核心地位
前面几步都做完之后。更重要的来了,粮食是秦国经济的核心。在列国里面,只有秦国重农抑商,并且多余粮食只能卖给国家,禁止买卖。这个是关键了。
以粮食为经济核心,就意味着放弃市场原则,搞纯公有制的耕战一体。
什么叫做放弃市场原则?市场最大的原则是越稀有,越值钱。粮食减少20%,价格上涨一倍是常态。战国最有钱的四大商人是谁?他们靠什么赚钱?最有钱的几个人分别是范蠡,吕不韦,白圭,子贡等。这几个人暴富都是因为粮食。简单的操作是收购粮食,并且跑到干旱,洪水,蝗虫多的地方去卖,这不就是暴利了吗?
范蠡活动范围是齐国和越国之间。齐国的盐碱地严重,并且齐国把最膏腴的20%~30%的土地用来种桑麻了。能不缺粮吗?缺粮了损失的是谁呢?不就是国家和人民吗。齐国的税收是列国最高,去到2/3。作为对比,其他国家是1/2,或者1/3。秦国是1/10,甚至还不到这个数,现存的数据是根据当时的一些残留资料统计的。
另外,齐国的高利贷去到了100%。这丰厚的利润能不赚钱吗?
这么高的利润农民是不是很有钱?首先,地不是农民的,是封君的。农民上交了2/3的粮食后,能吃半饱就不错了。其次,农民即使有多余的粮食,他们能拿到缺粮的地方去卖吗?他们从农村跑到市中心已经是上限了,还指望能跑去缺粮的地方?
齐国的技击士,用命换来的刀币。最终可能因为一场天灾,又全部花出去了,这种军队能有战斗力?
秦国呢?粮食为核心,粮食增产没有上限。有剩余就养兵,建水利,搞铁器。水利越来越多,铁器越来越密集,农民吃的越来越饱。再然后呢?养马。
一匹战马的粮食是人的10倍。秦国的战马是列国最高,并且最强壮。战马的肩高平均1.33米,最高的1.47米(考古发掘的马骨)。其他国家呢?马的肩高能够有1.15米已经是很优秀的马了。秦国和赵国的战马能够背200斤的人长途奔袭。其他国家呢,勉强能够短途冲锋。除了秦和赵外,其他国家是用车兵为主,4匹马拉两个兵。看看这差距。
按照养马的专家估计,秦国的战马高峰期应该是2万-3万匹;赵国大概是1.5万匹。秦国的战马有这个数,那么种马,田马等应该是20万匹左右。
秦军的兵马俑是按照实物1:1来制作的。秦军的身高是1.7米~1.9米,马高是1.35米左右。真正的人高马大。
粮食足,经济自然是最好的。人吃得好,马高大,其他的牛羊自然就多。还有鸡鸭鱼鹅猪这些,不都是靠粮食养的吗?粮食足了,还会怕没有衣服,其他的手工业品?
对比其他的国家,除了赵国外都没建立真正的粮食经济体系。例如魏国。前期搞了国有化建设,也是以粮为中心。但是后期荒废了,最大的特点,盐铁专卖又回来了,又得靠盐铁赚钱了。
铁器这种产品。在秦国是国有的,因为粮食体系是中心,铁器是配套。秦国的铁器价格大概是魏国的1/5,基本上是属于送给农民的。并且,每把铁器上面有标号,坏了可以给回国家或者便宜再买,但是铁器不准买卖。
不以粮食经济为核心。那么他就只能是赚钱的工具了,最终的结果必然是粮食的不足,国力不断的衰退。
这么好的制度,为啥魏国没有坚持呢?
防止反噬机制
防反噬机制是复杂的,复杂的原因在于土地的所有制问题。土地的所有制在当时没法得到根治,所以商鞅设定的防止反噬措施,更多是依赖当时的环境实现的机制。防止反噬的措施能够实现,首先是土地私有化的杜绝。这个是最为核心的宪法组成部分。
虽然当时不叫宪法,例如李悝的《法经》和商鞅的法律,其实已经包含了类似于宪法的内容。要修改宪法,就必须先把王干掉,或者王的实力不足,自己改动宪法里面的内容。只有这些条件不具备的话,那么宪法就依然有效的。
贵族,王族亲属往往有一百种方式改宪法,这里把其中最常见的方式列一下,看看为啥王族不得不改动宪法,或者说为啥秦国可以避免改动宪法。
设立继承机制
商鞅的耕战,收益的是农民,国家。国君其实也是被限制的,史书记载秦国的宫殿是战国末期,差不多统一的时候才去修的。前面列位国王都没去修。
同理,贵族的权限,利益被大幅压缩。例如吴起的法令,就要求贵族的土地,最多三世就必须回收,不能世袭。商鞅更狠,直接回收。贵族没有了世袭特权。最多可以有继承制度。但是继承制度会降级。例如父亲的十级军功,儿子继承只能是八级。并且在一定期限没有军功的话,继续下跌。(务农的话可以算军功,但是计算方式已经丢失,按上交的农作物计算。)
秦国是唯一没有世袭贵族的,全部被清除掉了。因此,贵族必然会想办法反对法令。这里就要说说法家的漏洞了。
法家的法令里面有一个非常大的漏洞。法家把所有的权力都集中到国君哪里,但是法家很少考虑怎么把权力过渡到继位身上。而法家又是一班有理想的人,一般不会有巴结王子这种行为。他们都没参加过王子的夺位问题,甚至国君问他们意见,他们都会避嫌而不回答。例如李悝,魏文侯问过他类似的问题,但是李悝都没回答,说是王室内部问题,不便作答就离开了。
法家不管这个问题,自然有人管。管的人就是贵族,贵族联合非优势的王子,趁国君去世的时候就造反。例如魏惠候。上位的时候就被挑战了。不得不依赖贵族公叔痤保住皇位,最终在公叔痤没立什么大功的情况下,给了100万亩封地。
100万亩什么概念?战国一户可以耕的地是100亩,100万亩就是万户侯。在秦国,谁有这个资格?要二十级军功。白起都没资格,白起灭杀九十万人,第一屠夫,最终大概是十八级;王翦,三代累积军功,灭三国到二十级;王贲,王翦儿子,四代军功,灭两国继承二十级;蒙恬,也是三代累计军功二十级;李斯,文官重大贡献二十级。除了以上几个外,其他都没拿到万户侯。但是公叔痤轻松万户侯。
继承人由于实力不足,所以继承的时候就不得不依赖贵族,从而废弃了原来的法律。
秦惠文王为啥能破解这个问题呢?老实说,我也没找到足够的资料论证。因为当年太多的资料被项羽烧了。按照逻辑,最合适的解释是。商鞅和秦献公加起来有40年的时间,贵族的势力被清除的够彻底,王子反而没必要依赖贵族继位。而秦孝公又提前立了王子,所以整个过程贵族都没起太大的作用。
但是秦昭襄王的时候这个继位的问题差点又被破了。因为秦昭襄王靠他舅舅和妈,以及赵武灵王上位。舅舅和妈在乱来,产生了四大贵族。秦昭襄王命够长,忍了他们乱搞40多年,把这四个贵族一网打尽,全部滚蛋,把妈妈也赶走了。其他的国家就没这么好运气了,一般能够做40年的已经算长命了。
防止血缘贵族反噬
最后的一点是比较有意思的了。贵族虽然失地,失势,但是他们大部分是王族血缘。人脉多,容易集结,并且也都是高层。所以他们是有机会联结在一起造反的。
为了防范这个问题,商鞅搞了连坐制。这个口诛笔伐的制度来了。
连坐制,是历代史官口诛笔伐的制度。讨伐的点是连坐造成父子反目,夫妻反目,人人自危,社会没有信任。还有宗族领袖与官员职责分离,破坏宗族信任等。
所以,连坐制到底是爱民的表现,还是奴役人民。我们从几个方面来论证一下,连坐执行的情况,人民的生活情况,人民对这个制度是接受还是抗拒。
在讨论之前,必须先介绍一下连坐的背景。抛开背景谈法律,是非常抽象的。法律是为了解决当时问题而存在,用今天的思维来讨论当时的法律,跟拿民国的银行欠款,来新中国兑现没有区别。
恶劣的治安
商鞅执政的时候,野人的生存环境是恶劣的。上有贵族压榨,下有盗窃,杀人等频繁发生。并且私斗严重。
“神农之世,男耕而食,妇织而衣,刑政不用而治。 今恃多官众吏,官立丞监……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商君书·画策》
“民不畏死何以死惧之”,这句话出自《商君书》。前面说过,《商君书》一部分是后人确实根据商鞅的情况来撰写,比如商鞅自己的法家后人。但是有一部分,是汉朝的时候由主编自己臆想加进去的。例如总编辑刘向。整体来说,可以作为一定的参考。例如当时的环境情况,这些比较客观的描述。
回到这句话的本身。这句话的本意是指民因为贫苦,所以用刑法难以解决治安问题。因为刑法对于民众意义不大。
因此,商鞅就把民,官员,贵族,宗族族长分散,然后编到一起。互相监督,有发现问题举报。这一段没有什么争议,《岳麓秦简·尉卒律》里面也明确,把官员,平民,贵族编入一个组别。
编组的效果很明显:
“行之十年,秦民大说(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史记·商君列传》
“古者,民各有乡俗……今法律令已具,而吏民莫用……凡良吏明法律令,事无不能也。”——睡虎地秦简《语书》
多个文献显示,效果非常好,大家不私斗了,盗窃减少了(根据秦简的统计,刑事案件盗窃从春秋时期50%以上的举报量,降到了17%左右。)
治安好了,那信任度是否下降呢?还是先来看看被举报的都是些什么内容。
受连坐的内容
《睡虎地秦简》,是秦国一个叫“喜”的官吏做的日常记录。里面记录的是这个官吏日常审理的案件,里面有大量的案件,可以很好的看出来当时会因为什么问题被同五的人举报。
另外,史记里面也有记载因为被举报而牵连的,我们有一并拿出来对照一下。
《睡虎地秦简》与《史记》关于举报较多描述
第四条和第九条,是《史记》里面的描述。属于今天所说的“因言获罪”,没有”言论自由“。但是我翻遍了《睡虎地秦简》,没有看到有相关的案例。没有人因为有言论自由,聚会自由而被惩罚。这个可能是司马迁大哥自己加进去的吧。
其余的八条罪名。除了第一条的逃避徭役,第七条不孝和第六条的通奸。其余的在今天的中国,依然属于重罪,并且包庇的也需要负法律责任。至于第一条,第六条和第七条,这三条,我就不做太多评论了,我个人还是赞成应该举报的。不存在说举报这些事件会增加不信任,好人会担心犯这些事情吗,大部分的市民会担心犯这些事情吗?
增加宗族族长和成员的不信任
这个罪名是挺有意思的。这要展开说说了。
商鞅时期的郡县制。郡指的是省,县指的是市。县下面是没有下一级行政单位的了。新中国分了三个行政级,分别是省市县,这跟当时是不大一样的。因此,战国的时候也是王权不下县。
既然没有县这个行政单位,那县的事情谁来管呢?宗族或者里长。宗族是指某个村或者县血脉较多的那个族,推荐一个人来当整个县的县长。例如陈氏家族,家族兴旺,有数百人口。村里面的其他族人口单薄,多的只有几十人,少的可能几个人。
看人口比例就应该很清楚。你觉得陈姓宗族长,在分配田地的时候,会平均按人口比例分给各个姓氏的人吗。在上面要求交税的时候,他会承担更多的税,让其他人口比例少的人承担少一点吗?历史上或许有一些比较公正的族长,但个例不代表泛例。没有更高一级的权力机构压制,绝对不可能出现民主的情况。
甚至,陈氏宗族也分公族和支族。跟王室一样,支族的地往往是更贫瘠的,公族的地肯定更富裕的。王室这么多人看着,都有偏向,又何况一个宗族呢。
有兴趣的,了解一下国民党管理时期的资料,就很清楚,宗族大概是个什么样的群体。这种宗族,有更高级的权力机构来管理,又何必需要一个宗族族长呢?宗族需要联结起来对抗王权的前提是,王权压迫过重,宗族不得不组织起来对抗。
商鞅来了之后,大家都吃饱饭了,为什么还需要组织起来对抗王权呢?而且这些宗族组织起来,也没看到有对抗王权啊。齐景公的时候,收了2/3的税,也没看到起义啊。各个贵族,高税,高利贷层出不穷,也没看到宗族有起来反抗啊。反而搞出了一大堆流民。
三晋移民
优越的环境,必然能够吸引更多的移民。因为基本只看到三晋有移民去秦,而秦很少移民去其他国家。
根据杨宽的《战国史》,《云梦秦简》等数据统计。截止公元前约280年间,三晋的移民占秦国人口高达15%左右。这个时候的秦国人口快速上升,整个国家的人口占到了500-600万人。这个数量的人口包括了后期占领的巴蜀,义渠等少数民族地盘,也包括了三晋跑过来的农民。
按照逻辑,必然是生活的环境更好,人民才会大幅的跑过去。秦国,在商鞅改革前是中原的落后地区,前面已经有大量的篇幅描写。造成了粮食不足,人口贫乏。但是在商鞅和历代君王的努力下,秦国的环境成为了宜居之地,并且律法也保护人民的财产不受侵害。因此大量的人口往秦国去了。
看来连坐制,并没有让人民觉得不适,反而是吸引人口的好制度。在这里,人民可以更富裕,并且更为公平,有上升的空间,有安稳的生活。相对于六国来说,这里也许就是天堂吧。
为啥六国都没去学商鞅呢?事实上,即使我已经写了这么多内容了,还是没办法讲的太清楚,并且还有很多遗留点我也没法完全理解。这些点在于史料的不足,也在于我看的书还不够多。很多细节在具体的事例里面,很多的案例在后期历朝历代依然出现。历史的有趣,就在于可以横向,纵向综合比较,才能勉强得出较为完整的结论。这里也只是一些浅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