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象中的“诬告反座”

之前法律博主都是按照所谓封建王法来解读诬告反座,但正如生产力在发展,生产关系在变化,诬告反座自然也应该与时俱进。

在今天的法律制度下,我的建议是:

1. 由于甲方诬告,导致乙方承担了包括但不限于误工、名誉受损等较轻损害的情况下,甲方应该以治安处罚法处置,拘留5天以上,罚款1000元-5000元;

2. 由于甲方诬告,导致乙方被采取刑事措施、拘押甚至入罪,则甲方应该按照刑法的相关条款承担后果,情节轻微的可以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00-50000元,严重的应该处以3-10年有期徒刑。

只有加重诬告的成本,才能刹住今天的这种诬告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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