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禁摩、限电与民生需求的解决之道

城市禁摩、限电与民生需求的解决之道

省、地级城市禁摩由来已久,自80年代中一直延续至今已40来年没有变化,利弊得失已不必多说,毕竟过去的事已经过去无法改变;

随着快速城市化,各种用途的短途交通成为刚需,然而摩托车又在禁之列,定义为非机动车、不需要任何手续证件的电动两轮成为绝佳替代已是必然,电驴从此大行其道;

然而市场刚需就在那里摆着,对于很多用途来说,譬如外卖快递、小生意行业,当然不止这些场景,非机动车定义的两轮完全不能满足需求,那市场当然就会出现性能满足需求的两轮,此时非机动车就跨越界线成为灰色的机动车,很多问题随之而来,政府当然就是出规则来规范,现在来看之前的法规谈不上成功,接下来就现在新版。

新标关于安全方面的规定值得肯定,但最关键的25公里时速及与之相关的限制,如果真正落地对于很多行业来说等于宣判死刑,有没有解决办法?答案当然是有。

要解决电动两轮问题我们需要站在更高层面才行,法律法规也好标准也罢,其终极目的是民生,是为民生服务的,而不能成为障碍,这是前提。

既然时速25公里定义为非机动车如果不能改变也不是问题,也能满足很大一部分需求,但不能满足全部,那不能满足的怎么办?

全面解禁摩托车吗?说心里话,作为摩托车驾驶里程曾经超30万公里的我是完全支持的,但从现实看,燃油摩托车受空间限制,先天存在高规格的排放标准达标困难、噪音控制困难,到处汽油味、满街突突声对于今天的城市来说确实难以接受,是个大问题,但今天的我们有很好的解决办法,那就是“放开电摩”。

小结一下:

办法就是:将“禁摩”限定为“禁燃油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则放开,即使禁摩的大城市也放开,这样的话,时速25的新标照样实行,不能满足需求的则选择“电摩”,作为机动车管理,考证、上牌、上保险,城市也没有燃油两轮的烦恼,电摩还能催生壮大新的产业链,多全齐美,也算是一个新标法规的配套政策。

但这最大的阻力来自于ZF,权力与权利谁该为谁让路?我想只要将“法律法规标准最终是为民生服务的”放在首位,不难做出决定,我们今天的城市已与几十年前的情况有很大的不同,65%以上的城市化率,仍然一刀切的“禁摩”已严重脱离实际,政策需要与时俱进。

很多人可能担心哪怕即使是“解禁电摩”也会导致城市交通如何如何,这其实大可不必担心,由于汽车开始全面普及,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已经被边缘化,现在即使是不禁摩的县城级小城市甚至农村摩托车都不多见,西方的情况我们其实也可以参照,他们是没有禁摩的,然而路上的摩托车很少,再说,两轮比四轮可以肯定是有利于缓解交通压力的,如果有担心,不妨先小范围试试就是了,老这样一刀切地禁着制造对立不是办法,真心希望在此事上能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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