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听保险公司朋友讲了一个外卖员相关的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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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听保险公司朋友讲了一个外卖员相关的惨剧,大致如下。

上周末中午,某甲驾驶只购买了交强险的十余年车龄小客车由机动车道转非机动车道欲向加油站方向行驶,该岔口已有一辆小客车在机非分隔处靠前顺向违停,某甲驾车以较大转向角切入非机动车道约一米后停车观察等待,车辆停稳后约3秒,一辆挂黄牌的九号电摩左前侧擦碰小客车右前侧后摔出,外卖员某乙随车倒地,头盔飞出十米开外,头部出血,送医抢救,生还希望不大。事后看监控录像,某乙头盔只是罩在头上,没有系扣,电摩时速约40,碰撞前某乙有左前倾向左车把支架手机接近的动作,碰撞时没有观察到其有明显的减速刹车迹象,碰撞前后有十余辆电瓶车经过,其它车辆均有减速避让动作。

这起事故有几个很典型的教训

1,驾车要谨慎变道,注意观察;

2,违停可能不止50块而是几万十几万;

3,只买交强险约等于裸奔;

4,开两轮头盔要戴,更要系紧扣好。今天下午我过路口特意观察,10辆电瓶车12个人,没戴头盔的一个驾驶员一个乘员,没系扣的5个驾驶员,一半以上不合规;

5,外卖员交通安全管理怎么严格都不为过,最好能建立交管和外卖联动联管,再发动群众拍外卖员违法有奖活动,顶格罚款,以罚代管应该最有效;

6,交通违法行为平台对送餐时间别控太紧,对外卖员别压太狠。

另外,还有个很现实的问题,两轮电轻摩和电摩究竟应该在机非哪条道路行驶,如何行驶。

不接地气的回答可以非常义正辞严简单粗暴,电轻摩和电摩是机动车,按道路交通法要求,就应该在机动车道右侧或者最右一条机动车道通行。

但是,这些低速“机动车”的性能绝大部分并不适应与常规意义上的机动车并行混行。如果混行,必然影响机动车道通行顺畅度,也很有可能因此发生更多交通事故。目前的现实情况是,大部分地区的电轻摩和电摩通常都在非机动车道骑行,个别地区有限制骑行或者限制时速的规定,但国家层面,跟电瓶车牌照有点像,严格立法,普遍违法,绝大部分时候,是事故发生才执法。希望能早点推出贴合实际有可执行性的电瓶车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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