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就是要让香港不再成为避罪天堂让望北楼消失
逃犯条例就是要让香港不再成为避罪天堂让望北楼消失
——非恒道看全面解读现在香港问题第一篇
非恒道
2019年7月24日
关于香港的问题,我之前写过文章和做过相关的解读,对于现在出现这样的事情,我毫不意外。
我准备写三篇文章深度解读这件事,第一篇就解读说明引发支持事情的直接原因逃犯条例,第二篇全面分析现在香港出现乱局的原因,第三,就是个人认为解决现在香港问题的方法。
希望大家看过文章之后,可以全面的看清楚香港现在出现的事情。
之前网上很多人已经写过不少文章,相信很多读者和网友已经了解到,现在香港出现这样的乱局,直接原因就是因为香港政府要修订逃犯条例,然后引发了抗议,之后有了现在的乱局。
很多文章也都提到这次逃犯条例被加速修订,跟一个杀人案件有关。就是一个香港人陈同佳在2018年跟已经怀孕的妻子在台湾旅游期间,陈同佳杀了女友并弃尸,之后逃回香港。陈同佳在香港被抓后虽承认杀人,却并没有被追究杀人刑事责任,而是被以“洗黑钱”罪判刑29个月。
很多文章只是简单的把没有追求杀人的刑事责任归咎于香港和台湾之间没有引渡协议,这种说法是片面的。
那为什么陈同佳都承认自己杀人,香港却还是没法追究其杀人的刑事责任呢?
想要完全了解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要了解一个法律概念,就是司法管辖权。
简单来说有四种,通俗来说就是是属人、属地、被害者原则和国际性原则。
下边分别来进行简单说明下,属人原则。很简单,就是只要一个国家的公民,那么这个公民无论是在什么地方犯罪,这个国家都对这个公民具有司法管辖权。
打比方来说,就是只要你是中国人,你哪怕在境外犯罪了,中国依然对你有司法管辖权,依然可以抓你,并起诉进行审判。
属地原则,也比较简单。就是说一个人如果在一个国家进行犯罪,那么这个国家就有对这个人的司法管辖权。
所以,上边这个案件中,罪犯是在台湾旅游时杀人的,根据属地原则台湾是对其有司法管辖权的。
被害者原则,就是说即便罪犯不是中国人,犯罪的地方也不在中国,但是被害者是在中国,那么中国依然对其有司法管辖权。
最典型的例子这两年我们从欧洲、非洲和东南亚很多地方抓回很多台湾的电信诈骗犯。
我们当然对这些电信诈骗犯有司法管辖权,这个其实跟一个中国原则没有啥关系,也就是说真的即便电信诈骗犯不是台湾人,而是加入了美国等外国的国籍,成为外国人了,我们中国依然对其有司法管辖权,就是因为犯罪的被害人是在中国。
国际性原则,就是像战争罪、灭绝种族罪等危害国际和平和全人类的某些罪,任何国家都有司法管辖权。
知道了这些司法管辖权的原则之后,我们再来看看这个香港人为什么在台湾杀人之后,香港无法追究其杀人罪,就是因为香港的刑事司法管辖权,是属地原则,而且是唯一原则。
就是说,即便是罪犯是香港人,被害者也是香港人,但是只要这个犯罪事件不是在香港发生的,那么香港就对其无法司法管辖权。
香港没有司法管辖权,自然也就无从对陈同佳进行起诉,追究其杀人罪了。
而按照属地原则,台湾对这个陈同佳杀人罪是有司法管辖权的,所以台湾可以起诉追究这个陈同佳,并且进行审判。
但是,香港和台湾之间没有司法协助和引渡条约之类的协定,所以香港无法把陈同佳交给台湾,让陈同佳的杀人罪接受法律的审判。
这就是为什么香港加速修订逃犯条例的原因。
同样的道理,为什么香港会有人民的名义中望北楼的这种存在?就是因为香港和内地之间,同样没有司法协助和引渡条约等类似协定,所以在内地犯罪的罪犯,只要跑到香港,内地的司法机关就没有办法了,所以香港就有了望北楼这样的大陆罪犯的庇护所的存在。
这也是为什么在香港还有很多民运分子等存在,因为内地对这些人没有办法。
所以,香港事实上就成为了大陆各种罪犯的避罪天堂。
请大家记住这一点,后边还会再说。
但是,相信大家也看到了一件事,那就是香港其实也可以不修订逃犯条例来解决这件事,那就是修订其相关法律规定,不再是唯一的属地原则,而加上属人原则和被害者原则。
加上这些原则之后,那么香港就对陈同佳的杀人罪有司法管辖权了,因为陈同佳是香港人,他被杀的女友也是香港人,所以无论从属人原则还是被害者原则来说,香港都有了对陈同佳的司法管辖权。
但是,大家要知道,香港回归之后,并没有进行去殖民化,并且完整的保留的原来香港的行政、司法等系统。而这些人对于原来英国在香港实行的那一套,不仅完全赞成和执行,并且已经到达了信仰的地步。
就像在97年亚洲金融风暴冲击到香港时,香港政府直接入市进行干预,并且在中央的支持下打退了索罗斯的进行。
但是,时任香港财政司司长的曾荫权虽然做出了政府入市的决定,但是他回到家之后,竟然大哭。为什么哭呢?因为他的信仰,政府完全不干预市场经济的原则被他自己打破了。
也就是说,想要香港自己修订刑法的相关的司法管辖权原则,其实难度更大,香港政府系统和法律系统自己都会很反对。
所以,修订逃犯条例是香港不再是避罪天堂的一个必要措施,所以香港很多即便是不亲香港政府和中央的大律师都赞成逃犯条例的修订。
那么既然香港是避罪天堂,那么为什么香港对其同样没有司法管辖权的斯诺登不一直在香港待着,而是跑到俄罗斯呢?
这是因为香港虽然对斯诺登没有司法管辖权,但是香港跟美国有引渡条约,美国可以向香港提出引渡斯诺登,所以斯诺登为了自己安全离开的了香港。
所以,香港并不是跟其他国家和地区完全没有引渡条约和司法协助等协定,事实上香港跟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在内的主要是原来是英国殖民地的二十多个国家有引渡条约和司法协助,但就是跟我们内地,台湾省,澳门特别行政区没有相关协定。
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还有明明是对香港打击罪犯,完全法治是好的修订逃犯条例,却会遭到一些人反对,继而引发现在的事情呢?
这些请看下篇文章,全面分析和解读香港出现现在这样事情的原因,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