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已经结束了?NONONO,游戏才刚刚开始~

转自微博:卢诗翰

【前情提要:#男子开车出事故致女友截瘫后失联#。女方称:事发前,她与男友已谈婚论嫁,男友一家在照顾她两个月、垫付了十几万医疗费后就失联了。

(据说今后只会承担法律上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不会承担今后作为丈夫的供养责任)】

这个案件属于非常典型的共识还债期倒霉蛋简单来说就是前人破坏了共识,现在是还债的时候,谁遇到谁倒霉。 

这个案子在道德上没有任何讨论空间,注意,我说的甚至都不是对和错,而是压根连讨论空间都没有。

因为在这之前,有一件全国闻名的超级大案,那就是订婚强奸案,订婚强奸案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向所有人科普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哪怕你见了父母,订了婚,给了几十万彩礼,婚房都买完装修完了,甚至明天就结婚了,那也不叫结婚。差一天都不行!对,差一天都不行!

就是这么绝对,这不是我随口说的,是无数媒体,法律大V,女性博主们异口同声共同盖章认定的,差一天都不行,谁想混淆婚前婚后判定,谁就是无知的法盲!谁要是以为订了婚给了彩礼就有婚姻关系义务,谁就是落后的封建古董!

这个判定是如此绝对,以至于今天这个涉及男友责任的案件,根本就没有讨论空间了。比如很多人说女子事前全是个人自拍,出事了才拉出男友,之前单身人设等这些根本没有讨论意义,连开胃菜都算不上!你把力度拉大十倍,哪怕女方自拍有男友露面,哪怕女方之前发了一堆秀恩爱视频,甚至哪怕双方不但是男女朋友,还见了父母,甚至订了婚,给了彩礼,甚至甚至昨天晚上还一起去看了新装修完的婚房——那也不叫结婚!

双方也还是没有夫妻义务对不对?你还不能指责对方无情无义,因为原本的共识是你自己打破的!之前的判罚打破了传统道德中所有的默契和潜规则,从此以后只有最冰冷的法律条例……你要公平,我就给你公平,并且比你想的更公平!

所以不用发小作文,也不用打道德牌,男友是什么东西?结婚就是结婚,没结婚就是没结婚,差一天都不行!而且,因为之前的判罚被许多媒体认为是“铁证如山”“经得起历史的考验”的,导致你都不能说之前案子有局限性去打圆场和稀泥。经得起历史的考验,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你还想怎么圆?三个月前,义愤填膺,哪怕你订婚见父母,也不能要求女方什么。

三个月后,满腔愤慨,虽然没结婚,但男友应该负责?一个经得起历史考验的案子才几个月,你就发现话说太满了想往回拉,要讨论什么男朋友的责任,你不要面子的?别人也不要面子的吗?

所以我说很多人对于社会共识舆论思潮这些是没什么概念的,他们在呼喊各种口号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当时有人说什么迎来结局,我就觉得很困惑,难道你没意识到,这不叫结局,这才刚刚开始吗?甚至都不算开始,只是开始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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