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女子月薪过万, 却选择“啃老”, 父母花15万“买断”亲情!

长江晚报讯(记者陈玲通讯员华臻)

大家通常理解的“啃老族”,一般是指不愿意找工作,需要靠父母的钱来维持生计,有的还花费不菲的子女。

而武汉有一名40岁的女子,明明拿着过万的月薪,却依然要当“啃老族”,最终父母忍无可忍,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将亲生女儿扫地出门。这是什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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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武汉市妇联维权工作人员接待了前来咨询的夏华(化名)及他的父母。

夏华说,姐姐夏兰(化名)今年已经40多岁,一直未婚,十几年来都共同居住在他名下的一套房子里。“姐姐自己每月工资近万元,经常在国内外旅行,却不出生活费,吃住都是父母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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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的委屈

对父母和弟弟的指责,夏兰也觉得委屈。

她说,父母有很重的重男轻女思想,十几年前,他们为弟弟购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多年来,一家人住在一起,她也为家里做过贡献。

后来弟弟结婚后独住,她和父母的矛盾越来越多,心里也越来越觉得不平衡,“有钱也不想再给父母,他们对我不公平,我也需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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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女儿的举动,夏兰的父母希望她能搬走,但屡次要求都被夏兰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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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夏华以户主的身份,和父母一起到法院起诉,要求姐姐立刻搬离自己的房子。经过调解,最终,夏兰的父母同意给女儿15万元,而她也要在两个月内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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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认为,父母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自主分配的权利,子女不能干涉,父母也没有为成年子女提供经济支持的义务,夏兰的要求其实并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现在用钱“买断”了亲情,作为子女能否尊重父母,父母对子女是不是能尽量保证公平,是双方都需要反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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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父母花15万“买断”亲情。不过父母都年纪大了,有个女儿在身边挺好的。弟弟要赶走姐姐,试问,假如父母没钱,假如父母身体不好甚至不能自理的时候,弟弟会挺身而出吗?

网友对此吵翻了,对于这件事,网友们也纷纷开启了吐槽模式。

一些网友吐槽:“姐姐”明明有经济能力,却要“赖”在父母身边。

           李白爱喝酒:无论父母怎么偏心,那是他们的事,作为一个女人,4O岁了也没嫁,和父母住一起就更应该知道怎么孝敬父母了,竟然还不交生活费,自己还到处游玩,父母还拿钱买断,这女人注定人生失败,因为她不懂爱

  风中的承诺:我就想说交点生活费会死吗?40岁了还在计较父母不公平。难道要父母管你到80岁吗?不是钱多少的问题,她这样的行为肯定是让人看不惯的,你想想40年吃住要花多少钱,够买房子了吧,那些说女儿委屈的你们去养个这样的女儿试试。

  深圳老王:儿子可以无条件付出,女儿就不行,什么逻辑,一碗水没端平,女儿心里不服也正常,现在大多数都是有好处儿子得了,养老人儿女平摊,毛病。文中的女的不该怄气住父母家里白吃白喝,应该走远点,买房子,自己一个人舒舒服服的住多好。这样的报复会被唾弃的。

  爱国小青年:女人不结婚,除非是把一家大小都包了,不然父母兄弟都嫌弃,女人的悲哀!就算你全部钱都贴上也让他们不待见。

  清酒映孤灯:女人30岁没嫁就要着手买房了,大的买不起,买单身公寓,搬出来单过,想爸妈了常回家看看。爸妈看女儿年纪大还未出嫁,难免着急唠叨,住在一起容易起摩擦,分开住比较好。

  最初的爱:这家父母偏心的厉害,怎么会一点都不心疼自己的孩子呢,女儿没有结婚你们关心过没?没有后代女儿老了以后怎么办?一点都不为孩子张罗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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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网友却表示:父母重男轻女是主因,女儿这啃的不是老,是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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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双方应该都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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孰是孰非,这事儿你怎么看??

我只是觉得啊,大家不要喷我,如果这家人父母出点什么事情的话。我觉得这个弟弟啊,够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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