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7岁女童失踪遇害案”最新进展:罪犯被执行死刑
备受关注的“长沙7岁女童失踪遇害案”近日有了新进展。6月22日,记者了解到,强奸并杀害7岁女童的安徽男子朱佳琦,已于6月6日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法院布告
法院布告称,故意杀人、强奸犯朱佳琦,男,1997年9月10日出生于安徽省砀山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砀山县权集乡。2021年10月30日上午,罪犯朱佳琦在湖南省长沙县一路口交汇处遇到被害人张某某(女,殁年7岁),将其骗至树林边,推倒在地,捂其口鼻并勒住脖子,将其抱入山沟下的树林中,对其实施奸淫后逃离。张某某因被扼、勒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2021年11月2日,朱佳琦在长沙市雨花区被民警抓获。
布告显示,“本院依法对罪犯朱佳琦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罪犯朱佳琦未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复核后,同意对朱佳琦的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核准罪犯朱佳琦死刑,并向本院下达执行死刑命令。本院遵令于2025年6月6日将罪犯朱佳琦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记者从家属处获取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21年8月,被告人朱佳琦跟随父亲来到长沙县星沙地铁站做水电安装工作。因欠网贷,心感烦闷,同年10月28日,朱佳琦从工地出走。2021年10月30日早上,朱佳琦游荡到长沙师范学院附近,在一路口交汇处遇到了被害人张某某。因张某某的自行车坏了,朱佳琦帮张某某修车,二人开始交谈。
判决文书称,此时,朱佳琦产生了将张某某杀害的想法,遂以看小兔子为名骗其来到树林边,以残忍手段致其死亡。最后,朱佳琦逃离现场,为避免被发现,将外套丢弃在马路旁的下水道井中,并从路边找了一辆自行车向湘阴、益阳等地逃窜。2021年11月2日凌晨,公安民警在长沙市雨花区一网吧将朱佳琦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佳琦因生活不顺,欠下一万元网货心生烦躁,在外游荡的过程中,偶遇不满8周岁的幼女被害人,见四下无人,为发泄自己烦躁的情绪,残害没有反抗能力的幼女被害人,并对幼女被害人实施奸淫,其罪行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大,本院决定对其不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朱佳琦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决定执行死刑;被告人朱佳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464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