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贵不贵的事,而是救护车收费明码标价、发票和监管的事。国内一直存在着黑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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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且听夜唱
  • 合理收费是吧?国产高性能ecmo光开机费用就五万,进口的开机费用在7-10万。

所以,江西省卫健委是在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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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楼主说得很对——其实这件事的瑕疵,并不是贵不贵的事,而是救护车收费有没有明细,有没有发票的事。。。这一点我完全同意,哪怕是28万,只要明码标价(有文件为依据),那么该掏多少就一分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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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后半截——没有明码标价,没有发票如果官方(江西卫健委)不去认真调研,直接定性为黑救护车,那也是真的没辙。。。。简单一个“如果”就有这篇宏论,但我找了半天,还是没有看到ECMO救护(行车期间)的“定价”是多少。楼主的意思是“我没有明码标价,所以收多少且没发票都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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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同ECMO很贵也很少人会用,所以呢?——再贵也应该有一个“经过审核批准”的价格,不然呢?如果这次的ECMO设备是刚买的,救护人员也刚学会用,所以“来不及定价”,那么我支持楼主的观点。。。否则,为什么不能或者没有“明码标价”?是“官方不准定价”?还是救护车的所有方(医院)的责任?那么,到底是哪一种情况?楼主有没有去“认真调研”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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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问题都是“官方”的,医院都是救死扶伤医德高尚,患者好像也“应该”没问题,所以“医患关系”都是官方搞坏的,不是吗?相信莆田系一定会点赞。。。反正只要是官方没抓到的漏洞,当然可以理直气壮地“自己开价”,不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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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我个人认同在“规则模糊地带、紧急情况之下”出现权宜之法,这一点确实应该更宽容以及做出更“于情于理”的判定。。。但是何谓“规则模糊”?为什么会“规则模糊”?是不是确实无法做到“规则清晰”?这一点难道不该追究到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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