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参加3人以上的聚餐,违不违规?
各地纵深推进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是正风肃纪的必然选择,彰显了从严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意志和动真碰硬解决问题的决心,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和热议。
但是,关于整治违规吃喝,近日流传一些不实消息和曲解误读,有人把工作日期间“禁酒”解读成“全面禁酒”,有的把“违规吃喝”与“吃喝都违规”划上等号,有的传言“公职人员3人以上不能聚餐”,有的宣称“整治违规吃喝损害餐饮消费”等,这些言论误导公众,也造成了不少困惑,带来了不良影响。
如何看待这些观点?哪些饭局必须远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如何确保社交生活与公权力行使的边界清晰?记者梳理了有关规定,采访纪检监察机关干部、有关专家,一起来厘清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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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网上和现实中流传的不实消息和曲解误读,有媒体刊发评论指出,整治违规吃喝的核心不是“吃喝”本身,而是其背后存在的权力越界与作风问题。实际上,从中央到地方的各项“禁酒令”,其核心始终是规范公务行为,严明纪律红线,而非“一刀切”阻绝正常人际交往。党员干部也同样享有节假日亲友小聚,以及正常的私人交往权利,关键在于守住“不影响公务”“不铺张浪费”“不利益输送”底线。
对于“3人以上的聚餐就是违规”一说,纪检监察干部对此表示,规定中没有这样明确的条款,但是什么情形属于违规都有明确指出,“总之,不要触碰明确规定的不能有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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