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为何要暗讽赖清德?

   陈水扁本月十九日受凯达格兰学校邀请,出席并担任「黄信介先生纪念讲座」主讲人。他在以《台湾民主的韧性与转型》为题发表演说时表示,民主时代不可能有一言堂,不能因意见不同就给对方戴帽子。尊重不同的意见、听进少数的声音,才是民主真正的内涵,不能说意见不同就是「XX同路人」,对于民主公投也不能剥夺、没收。谈及朝野对立严重,陈水扁说,清算绝对不是对付在野势力最好办法,什么人有权力和官位,就要先让步,跟在野对话。

     陈水扁的这番话,被台湾地区政媒两界认知为「暗讽赖清德」。但真正讽刺的是,陈水扁这番主张尊重不同意见的谈话,却偏就是遭到「一言堂」式的出征,﹀「青鸟」们灌爆了陈水扁的脸书专页,呛声「后悔从台北市长到『总统』都投你」、「该回去关了」。陈水扁前昨两日两度发文,在再次强调「不能说意见不同就是XX同路人」的同时,也哀叹「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但却又不得不顺着「青鸟」们的话语,改口称「大罢免大成功」。

      其实,陈水扁这次公开发表演讲,本身就是在「试法」。正如他在演讲时劈头就说,他已经十七年没发表公开演讲,比当「总统」还紧张,担心这是十七年来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这是因为,陈水扁目前仍然在服刑中,但却是「保外就医」。而按照台湾地区《保外医治受刑人管理规则》明定「受刑人在保外就医期间,除维持日常生活及职业所必需外,未经监狱许可不得从事与治疗显然无关之活动」的规定,及台中监狱批准陈水扁保外就医时,明确规定不得参与政治活动及进行演讲等的限制条件,陈水扁此次公开发表演讲,是违法违规行为。在加上其演讲内容,等于是公然挑战赖清德。而「青鸟」们「该回去关了」的反呛,可能正是陈水扁所「要」的效果:就看赖清德究竟是要遵守诺言「特赦陈水扁」,还是反其道而行之,将陈水扁关回台中监狱。

     实际上,「特赦陈水扁」是「独派」元老们的重大诉求之一,而被「独派」元老们视为「台独金孙」的赖清德,无论是从个人政治立场出发,还是为了迎合「独派」元老们的诉求并争取其进一步的支持,都宣称支持「特赦陈水扁」。尤其是在二零一九年,赖清德执意要参选「二零二零」,在民进党内初选挑战蔡英文,赖清德就专程跑到高雄市与陈水扁合影,并承诺如果他当选台湾地区领导人,就会特赦陈水扁。而在赖清德赢得「二零二四」大选后,盛传赖清德曾经与蔡英文密谈特赦陈水扁的议题,提出了三个方案:蔡英文卸任前先「特赦」、赖清德就任后「特赦」、三位前「总统」所涉案件一并处理等,就等赖清德做最后决定。但在赖清德正式就任的前后,都未见付诸实施。现在,马上就是「五二零」一周年了,陈水扁可能以及等到不耐烦了,因而就以刻意违反保外就医条件,进行公开演讲,并暗讽赖清德的方式,刺激赖清德,要其兑现「特赦陈水扁」的诺言,并展示「谅你赖清德也不敢把我抓回台中监狱」的挑战勇气。

     其实,从赖清德的其它行为表现看,「赦扁」议题可能已经「冻过水」。因为赖清德以民进党主席的身份,对民进党制定了更严格的党规,禁止坐过牢的人以民进党的名义参选任何公职,直接断绝了陈水扁儿子陈致中的从政之路。

     另外,在赖清德当选后,一直施加「特赦陈水扁」压力的「独派」元老们,可能一方面是扶持「台独金孙」上台的夙愿已经完成,另一方面因为「老卖年糕」,体力和精力都不支,因而逐渐减少公开活动,连带对赖清德的「赦扁」压力也顿时减轻。

     赖清德为何从坚决主张「赦扁」,到现在却没有兑现「赦扁」的承诺?看来,这是「唔当家唔知柴米贵」的体现。实际上,根据台湾地区「宪法」和《赦免法》的规定,宣布「特赦」「大赦」是「总统」的专有职权。因而赖清德在当台南市长及「行政院长」时,因为没有下达「特赦令」的权力,就可以「口轻轻」地作出「赦扁」的承诺和诉求。而一旦在掌有「特赦」的权力时,就不得不考虑「依法行政」的问题了。

     实际上,按照《赦免法》规定,陈水扁并不符合「特赦」的要件。这是因为,其一、「特赦」必须是针对已判决定谳的案件实施。而陈水扁被控涉嫌犯下十多宗贪污案,至今有龙潭洗钱案等四案三审定谳确定有罪,辜仲谅等两案无罪,另外有「国务机要费」等六案正在审理中。即使是赖清德有意「特赦」陈水扁,也只能是先行特赦其已被法院三审定谳的龙潭案等四案;至于其它正在审理的六个案件,只能是每逢有罪定谳一案才能特赦陈水扁一次,直到「扁案」全部结束为止。但问题是,现在陈水扁正「保外就医」,按规定倘被告患有重病(这是获批准「保外就医」的最基本依据),法院不得开庭审讯。因此,除非是陈水扁返回台中监狱服刑,法院才具有条件开庭审讯。因此,陈水扁的申请「保外就医」,其实是弄巧反拙。

  其二、「特赦」只是免其刑,并没有免其罪,因而即使是陈水扁获得「特赦」,但其贪污罪名仍然「背」在身上。而按台湾地区法律规定,凡犯贪污罪者不得参加各种政治公职选举,也是等于被判处政治死刑。当然,「大赦」是既免其刑更免其罪,这是陈水扁最希望能够得到的司法救济方式。但「大赦」是针对不特定多数的人和事,「特赦」则针对特定的人和事;「大赦」的程序比较复杂,「特赦」的实施则相对简单得多。倘是为了陈水扁一人而实行「大赦」,全台湾地区正在服刑的各式犯人,都将立即获得释放,而且不留「案底」,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极大。

    相信,这正是赖清德现在闭口不提「特赦陈水扁」的法律死结所在。是不能为也,非不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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