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溯人类社会历史,我们发现了什么(2)

二、人类社会不变的现象

(1)人类社会的基本生存形式不变

人类进入奴隶社会,便进入了私有制文明社会。从那个时候起,人类的基本生存形式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从奴隶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几千来未曾改变过。即使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计划经济时代,也没能改变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性质(尽管各种物质是凭计划生产,凭票券供应,但还是要用货币购买。只要是用货币购买,其性质就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毛泽东晚年说过社会主义“仍然是商品生产,仍然是八级工资制,仍然保留资产阶级法权”,说明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也未能从根本上动摇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这一人类基本的生存形式。

人类社会的基本生存形式为什么不变?

我们来看看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形成的条件和原因——

第一个条件是生存的需要,人类生存必须要有生活的物资,如果不能完全从自然环境里获取,相当一部分就要靠人类自己劳动生产获取,比如种植植物,驯养家畜,制造器皿等;第二个条件是人类本性自私的需要,人的本性是自私的,不会为他人免费提供生活物资,不劳动者不得食,因为每一个人都是自私的,每一个人都有生存的需要,所以凭劳动生产获取生活物资成为每一个人的需要;第三个条件是人类劳动交换的需要,人类社会因为社会分工,每个人从事单一的产品生产,单一的产品不能满足人类对众多产品的需要,所以必须用自己生产的产品与他人生产的产品进行交换,才能满足人类生活的需要;第四个条件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保障的需要,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需要社会保障,需要和平的生产环境,需要自由的平等的交换商品的社会共识和社会环境,需要社会仲裁机构,需要国家机器,需要稳定的社会秩序,才能保障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顺利进行;第五个条件是人类个体尊严和个体平等,人类个体尊严和个体平等,是人类自由地平等地进行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需要,没有个体的尊严和平等,就没有自由的平等的商品交换,就没有人类社会的经济文明。个体的尊严和个体的平等是五个基本条件中最重要的条件,这也是为什么今天还在呼吁保护人权的原因。满足了这五个基本的条件,便可以保障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顺利进行,便可以保障人类社会的基本生存形式不变。

人类社会具备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五个前提条件之后,便有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本生存形式。只要有人群居住的地方,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会自发地发生,由此便形成了人类社会的自发秩序。

为了维护人类社会的基本生存形式和自发秩序,需要抑止邪恶,需要保护人权,需要社会共识,需要共同的精神支柱,由此产生了人类社会向善的原精神,这种向善的原精神可称之为原善,这种原善表现为——自由、平等、劳动、尊严等观念。如果没有自由、平等、劳动、尊严这些人类的原善,人类社会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是不可能进行的,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不可能的,人类社会的自发秩序也是不可能的。

因为人类社会的原善(原精神),维护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生存形式,所以人类社会的基本生存形式不变。

(2)家庭私有制基本生活方式不变

人类社会的基本生活方式是家庭私有制生活方式。人类社会自从脱离了母系氏族社会,便进入了父系氏族社会,在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过程中,家庭产生了,家庭私有制生活方式产生了。从奴隶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虽然社会政治制度改变了,但人类社会几千来的家庭私有制生活方式从未改变过。无论是渐变的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突变的社会主义社会,其基本生活方式都是家庭私有制生活方式。即使是在中国公有制计划经济时代,除了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和六十年代初那三年农村吃“公共食堂”外,没有改变过家庭私有制生活方式,没有改变过社会财富分配和占有的私有制形式。而且不能改变,改变了就要遭殃,就要发生象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和六十年代初那三年的状况,就会饿死人(大约饿死三千万人)。只要单个的家庭在,私有制生活方式就不会改变,除非家庭不复存在。如果家庭不复存在,私有制也将不复存在,国家也将不复存在,人类社会也将倒退回原始丛林社会。

家庭基本生活方式为什么不变?

我们来看家庭私有制形成的条件和原因——

原始社会前期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实行群婚制的母系氏族社会,是没有家庭的,人们只知道自己的母亲,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到了原始社会末期,氏族部落之间发生战争以后,不再将俘虏杀死,而是将俘虏变成奴隶,为奴隶主(氏族部落族长和骨干成员成为了奴隶主)从事商品生产,因此促进了生产力发展,使劳动产品有了剩余。劳动产品有了剩余,便有了继承财产的需要。为了确定财产的继承人,群婚制便逐渐退出,有了固定的一夫一妻制度,有了两人组成的家庭,有了两人的家庭生活。尔后通过繁衍,又增加了家庭新的成员,家庭成员长大了,也要分家,也要分别组建自己的家庭。即使是四代同堂的大家庭,到了第二代,大家庭里边也要分成许多小家庭。由此,人类社会逐渐形成了以夫妻为单元的家庭私有制生活方式。

家庭私有制生活方式还可以看成是天作之合。首先,我们可以将家庭私有制生活方式的诞生归于大自然的赐予,大自然的生成,上天将人分为两半,一半是男人,一半是女人,无论是谁,缺了另一半,家庭便不复存在,家庭一定是两个人的,一定是两个人私有的;其次,家庭因爱生成,男人和女人因相互爱慕结为夫妻,夫妻之间的爱情是专一的,爱情是自私的,包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是自私的,因此,家庭私有制生活方式不容破坏;其三,人的本性是自私的,人的本性自私,决定家庭生活方式一定是私有的。

家庭私有制生活方式,建立在财产私有,爱情专一,人性自私的基础上,因此,家庭私有制生活方式成为人类社会不变的生活方式。

家庭私有制生活方式,产生了人类社会的原善——仁爱、忠贞、孝悌、和谐等。

因为人性的原欲的需要,自私的需要,人类社会产生了家庭私有制基本生活方式,为了维护家庭私有制生活方式,产生了人类社会的原善,正是人类社会的原善,维护了家庭私有制生活方式,所以家庭私有制生活方式不变。

(3)生产资料所有者主导生产和分配的生产关系不变

从奴隶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几千年来,生产资料所有者主导生产和分配的生产关系不变。

从奴隶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是私有制社会。私有制社会的产权是明晰的,产权指的是生产资料所有者拥有的权力和权利,生产资料所有者拥有生产和分配的权,也拥有生产和分配带来的利,一个是权带来的力量,一个是权带来的利益,生产资料所有者都拥有这两种权所带来的好处,即主导生产和分配的权力和权利。产权明晰,生产资料所有者主导生产和分配的生产关系也是清清楚楚的,各方的权力和利益都有清晰的界定。

到了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成了公有制,产权在理论上是明晰的,即产权归国家所有,归全社会所有,主导生产和分配的权力(权利)理所当然归国家和全民,但实际上产权是不明晰的,因为国家和全民概念是抽象的,产权没有落实到具体的人,在实际操作方面便遇到了难题,造成了产权不明晰。产权不明晰的负作用却是明显的——生产资料既然归国家和全民所有,那么个人就没有主导生产和分配的权利;个人没有主导生产和分配的权利,当然,个人也就无须对生产和分配负责,个人无需对企业运营的赢亏负责,个人也因此无需承担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个人无需承担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经济实体便缺乏内生的动力,因此造成经济实体的管理水平低下,效率低下。所谓社会主义国家让普通劳动者当家作主,就是扯谈,我做了一辈子的工人,从来就没有当家作主过。这就是公有制企业产权不明晰造成的不治之症。

理论上,生产资料所有者主导生产和分配的生产关系是成立的,而且是不可改变的,实践也证明了生产资料所有者主导生产和分配的生产关系是不可改变的,改变了,就会出大问题。

实践证明了生产资料所有者主导生产和分配的生产关系不变的理论成立,也从另一面证明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理论不成立。事实上,生产资料所有者主导生产和分配的生产关系是不可动摇的。生产力决定不了生产关系,改变不了生产关系,动摇不了生产关系,恰恰相反,生产关系能够改变生产力,能够发展生产力。因为在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所有者(通过资本购买)拥有全部生产要素,只有生产资料所有者才能决定生产对象和生产过程,只有生产资料所有者才能主导财富分配,只有生产资料所有者才能决定是否扩大再生产,只有生产资料所有者才能决定生产力的发展,只有生产资料所有者才能承担起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比如在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在城市,工业生产力发展很快,工业生产力发展之所以快,是得益于市场经济,得益于引进外资,得益于允许私有经济的发展,得益于经济实体可以通过市场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得益于私有资本愿意投入,得益于生产资料所有者能够主导生产和分配。但在农村,许多地方还停留在牛耕田的地步,是因为农村的土地产权不明晰,私有资本不愿意投入农业生产。为什么中国的工业生产力发展很快,农业生产力却发展很慢呢?这就是生产关系作祟,因为在农村的生产关系中的生产资料主导者是国家和集体,国家和集体是一个抽象概念,不是一个具体的个人的概念,其生产和分配制度都不像资本主义私有制产权那样清晰,生产资料经营者不能主导生产和分配,不能通过市场进行资源优化配置,土地不能集中到少数种地能手的手上,还是分散的小块的土地经营,不能进行规模化、机械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所以农业生产力长期处于低水平,几乎停止在一百年前,还是牛耕田。中国的农业生产,其实早已具备了现代农业生产所需要的科学知识、生产技术,生产力已经不是问题,问题就在生产关系,问题就在产权不明晰。产权不明晰,就不能通过市场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就不能对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就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中国不缺资本,大量的资本无法投资于农业生产,就是因为农业土地资源的产权不明晰,导致由谁主导生产和分配不明晰,导致不能通过市场进行资源的优化配制,最终导致生产力水平低下。综上所述,中国农业生产,问题不是出在生产力,而是出在生产关系。由此,可以证明只有生产关系才能决定生产力,而不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所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理论是不成立的。

生产资料所有者主导生产和分配的生产关系不变,明晰了产权,发育了资本,使社会生产有了具体的组织者,有了生存共同体,有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便有了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因为生产关系不变,所以有了不变的经济基础。因为有了不变的经济基础,所以有了政治上层建筑。有了政治上层建筑,便有了上层建筑为经济基础服务,有了法律对私有财产和基本人权的保护,有了法律对生产秩序的维护,使人类的和平劳动有了保障。

生产资料所有者主导生产和分配的生产关系不变,由此界定了每个人在生产关系中的责任和义务,由此界定了彼此协作的关系,由此界定了财富分配中对弱者的救济,由此产生了人类社会原善——责任、义务、协作、博爱等。

生产资料所有者主导生产和分配的生产关系为什么不变?

因为产权明晰,便有了责任、义务、协作、博爱的原善的产生,有了责任、义务、协作、博爱,便能使各阶层的人们安分守己,和平劳动,和谐相处,所以生产资料所有者主导生产和分配的生产关系不变。

(4)市场经济形式不变

人类社会的生存形式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人类社会的生活方式是家庭私有制,人类社会的生产关系是生产资料所有者主导生产和分配,它们依赖的平台便是市场经济形式

市场经济形式是人类社会自发秩序的结果。

人类社会自从有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有了家庭私有制生活方式,有了生产资料者主导生产和分配的生产关系,就有了市场经济形式。市场经济形式是人们自发的经济交往形式,是人类社会自发秩序的结果,是通过几千年的发展逐渐发育成熟的。人们在自由的自愿的平等的交换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交换机制(规则、价格、支付、计量)、管理机制(工商、税务、质检)、仲裁机制(法院仲裁、安保),并通过商品价格这只无形之手,自动调节商品生产,自动调节市场供应,以满足市场需求。是市场经济机制,保障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保障了正常的流通和消费秩序,从而也保障了私有制生活方式。

市场经济形式具有劳动产品的自由公平交换功能,资源的公平占有功能,市场的公平竞争功能,资源的优化配置功能,劳动成果的优化分配功能(比如资本家获取的社会平均利润率和劳动者获取的社会平均工资,都是在市场充分竞争的条件下形成的,优于社会主义统一的分配方式),自动增殖财富的功能等。市场经济形式具有六大市场功能,每一功能,都是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

市场经济形式建立在契约形式基础上。

市场经济形式建立在契约形式基础上。人与人的劳动交换,商品交换,资源交换,货币交换,都必须以契约形式固定下来;人与人之间,族群与族群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所有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交往都必须以契约形式固定下来。因此,契约形式可以看成是市场经济形式的基础形式和信用形式,是市场经济形式须臾不可离开的。

市场经济形式为什么不变?

因为市场经济形式是人类社会基本生存形式、家庭私有制生活方式、生产资料所有者主导生产和分配的生产关系的实现形式,人类社会的基本生存形式、家庭私有制生活方式、生产资料所有者主导生产和分配的生产关系不变,所以市场经济形式也不变。

市场经济形式不变,市场经济博弈各方的公平竞争不变,各自利益分配不变,各自财产归属不变,应得的不应得的持有正义原则不变,彼此的诚信与合作不变,由此产生了人类社会原善——诚信、合作、公平、正义等。

因为人类社会的原善的产生,也从精神方面维护了市场经济形式,所以市场经济形式不变。

(5)社会契约形式不变

人类社会生存形式、家庭生活方式、生产资料所有者主导生产和分配形式、市场经济形式、国家管理形式全都是建立在社会契约形式基础上的。社会契约形式也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形式,也是自发秩序的基础形式。有了社会契约形式,市场经济和社会自发秩序就有了保障。

在两千多年前,人类社会的生存形式、生活方式、市场经济形式、生产资料所有者主导的生产关系就已经建立起来。从奴隶社会以来,就已建立国家管理形式,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个人和群体与国家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就已经形成了契约关系。比如土地资源属于皇帝所有,皇帝自己肯定是不耕种的,他就把土地分封给皇亲国戚,分封给各路诸侯。皇亲国戚和各路诸侯也不从事耕种,他们就把土地出租他人耕种,或请他人代耕。从奴隶社会起,除了允许自耕农的存在,还允许土地出租代耕,还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包括奴隶的自由买卖)。有了土地自由买卖,后来就有了无数的地主富农。有的地主富农自己也耕种部分土地,也雇佣长工协助自己耕种生产;有的地主富农自己不耕种土地,而是向无地的农民(佃户)出租土地,收取地租。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就分离了。几千年的皇权社会,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所有权拥有者与经营权拥有者之间便以契约形式确定两者之间的关系。国家管理形式,也是以契约形式确立的。今天,中国走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土地资源属于国家,国家又将土地资源无偿划给农村集体,农村集体又将土地资源划给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户承包经营,这种土地承包经营方式与两千年前的土地经营模式也有部分相同的地方,它们相同的地方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不同的地方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土地公有制所有权是不可以买卖的,而从奴隶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土地所有权是可以买卖的,是可以通过市场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的。但不管同与不同,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个人和群体与国家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都是通过契约形式建立起相互关系和社会秩序。无论社会如何发展变化,社会契约形式是不变的。

社会契约形式为什么不变?

首先,契约是不同主体之间发生关系的一种双方和多方的承诺,是一种信用凭证,是一种社会确认。俗话说:“人无信不立”,“口说无凭,立字为据”,人不讲信用便无法立足世界,人与人的交往重在信用。因为在交往中,担心有一方忘了双方的约定,而改变承诺,所以,需要契约形式,需要立字为据,需要将已经发生的事情和未来将要发生的事情固定下来,并得到社会的确认。比如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需要社会确认,医院产科医生与产妇夫妻双方签定出生证明,出生证明也是一种社会契约,一个人出生在哪里,什么时间出生,婴儿的性别,婴儿起什么名字,其父母姓甚名谁,都要写清楚,家长和接生医生要签字,并盖上医院的公章,就得到了社会的确认;比如结婚证,结婚证不仅是一种男女双方组织家庭相互承诺的见证,而且也是一种社会确认;离婚证也是,离婚契约的签订,表明双方婚姻关系和彼此承诺的解除,也需要社会确认;比如经济合同,也是甲方乙方对交易标的的承诺,这种承诺受到社会法律的监督和保护,双方必须履行,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信用凭证。其次,它是社会秩序的(自发秩序)基础,是市场经济的基础。社会秩序需要什么做基础?需要价值观,是非观,正义观,需要社会共识做基础。什么是应该的,什么是不应该的,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正义的,什么是非正义的,都必须清清楚楚。应该的,就是正义的,不应该的,就是非正义的。正义原则,包括了“取得正义”、“转移正义”、“矫正正义”等,正义原则就是社会秩序的基础。比如财富的取得和转移,权力的取得和转移,都是经双方或多方的认可或让渡的;比如法院的仲裁,被仲裁各方都是必须认可和接受的,各方都需要签字画押确认。凡签订契约的主体间的约定的行为,都是正义的,凡破坏契约约定的行为,凡撕毁契约的行为,都是非正义的。用一句通俗的话讲,凡是用契约形式确认并公之于众的事情,都是正常的合理的合法的正义的好的事情,反之,是不正常的不合理的不合法的不正义的不好的事情。比如偷盗财物,比如抢劫,比如强行没收私人财产,比如暴力革命,比如发动战争,都是不需要签订契约的,都是不正常的不合理的不合法的不正义的不好的事情,都是破坏原有契约的行为;比如结束战争,实现妥协,实现和平,是好事情,因此,需要签订协议,需要以契约的形式来确定,需要用契约形式约束双方对结束战争实现和平的承诺,需要用契约形式约束战争发起方对战争受害方的重建和赔偿的承诺,处理和善后战争造成的灾难,将之前的做坏事变成之后的做好事,这就是结束战争的契约的社会意义。所以,做好事需要契约形式,做坏事不需要契约形式。最后,人们看到,凡破坏社会契约形式的行为,都是非正义的不得人心的行为,今天破坏了契约,明天还得修复,还得重建。人类社会如果没有契约形式的约定,就没有社会正义,就没有相互信任,就没有人类社会的正常秩序,天下就会大乱,就会变回到原始丛林社会。有了社会契约,便有了社会正义,便有了相互信任,便有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便天下大治。我们以社会契约形式来对照社会主义的诞生过程,对照社会主义的突变,会得出什么结论?会得出社会主义的突变是建立在撕毁社会契约的非正义的行为(比如撕毁土地契约,撕毁房产契约,没收私人财产等)之上。今天的社会现实已经否定了当初的社会主义的暴力革命,从当初对私有财产的没收和否定,到现在对私有财产的肯定和保护,实际上,今天的社会主义已经进行了自我否定,自我扬弃,自我洗白。

契约形式是人与人相互信任的需要,是社会秩序(自发秩序)的需要,是市场经济的需要,是社会正义的需要。契约形式,构建了人类社会的共识,构建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的政治基础,构建了基本的法律制度,由此产生了人类社会的原善——承诺、秩序、民主、法治等。

因为人类社会的需要产生了社会契约形式,因为人类社会的原善从精神方面维护了社会契约形式,所以社会契约形式恒久不变。

(6)人性不变

人性是人的思想和行为的特征,是人的生命的本质。人性包括三个方面:原欲,原恶,原善。是人皆具有人性,而且人性是不变的。人性变了就不是人,或者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人,是“特殊材料制造”的人。大家从中国电影中经常可以看到,共产党员就是特殊材料制造的人,讲党性,讲阶级性,他可以六亲不认,也可以为战友挡子弹,这就脱离了普通的人性。中国现在的法律是有包庇罪的,而中国唐代的法律是“亲亲相隐不为罪”,根据唐代的法律,亲人包庇亲人是不犯法的,说明唐代的人是有人性的,现代中国人却呈现返祖(返动物)现象,鲜有人性。

人性的原欲是人类个体的需要,也是人类种群延续的需要,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因;人性的原恶是人在实现原欲过程的越界和侵权,是人性的骄狂;人性的原善是对人性原恶的抑止,是对人性骄狂的约束。人性的原善,产生道德,道德便是法理,法理便是法条的依据。人类社会对人性原恶的抑止,对人性原欲的平衡,最终是通过原善(道德)来辅助约束,通过法律法条来强制约束。原欲、原恶、原善,人性三分,与生俱来,伴随人类到地老天荒。

人性为什么不变?

因为人的本质是人性,人性是人的思想和行为特征,是由原欲、原恶、原善三者相互制约的,就如同锤子、剪刀、布,三者是相互制约的,也是相辅相成的,所以,只要是人,就具有人性,其人性就是不变的。

上述六种人类社会不变现象,为什么不变?

首先,人性是六种不变现象的基础,六种不变现象包括人性不变现象在内,人性不变是前五种不变现象的基础,人性不变,前五种现象也不变;其次,人性是由人的原欲、原恶、原善组成,人性的第一因是原欲,第二因是原恶,第三因是原善,原欲是人的生存需要,是动因,因此有了人类基本生存形式,有了家庭私有制生活方式,有了生产资料所有者主导生产和分配的生产关系,有了市场经济形式,有了社会契约形式,有了社会自发秩序,人性不变,社会自发秩序自然不变;再其次,人性三个组成部份是相辅相成的,是循环的,有原欲必有竞争,有竞争必有原恶,有原恶必有对原恶的矫正,对原恶的矫正就是原善,原善就是对原欲和原恶的调适和平衡,因此形成了人性的相生相克循环;再其次,人性与人类社会发展同步,人性总是在不断地克服消极的一面,发展积极的一面,向善的一面,欲、恶、善总是相伴而生,相辅相成,表现为恒定的循环的不变的现象。

(摘自笔者《通俗哲学》稿:3.2.1反思之一——回溯人类社会历史,我们发现了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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