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行政区划改革:28个省+6个直辖市,11省保持现状,县政府退出历史舞台

越共中央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全国省级行政单位从63个减少至34个,包括28个省和6个中央直辖市。

苏林(Tô Lâm)总书记在4月12日下午闭幕的越共第十三届十一中全会上强调,此次调整秉持"科学、突破、创新、紧贴实际且具有百年视野"的精神,旨在拓展国家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空间。

此次调整的目标是建设精简、高效、贴近民众的地方政府,满足现代治理要求,促进快速可持续增长,加强国防、安全、外交,发展经济(侧重私营经济)、科学技术、创新改革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许多同志对合并过程中的人事安排和党代会准备工作存在疑虑。中央机关将就标准和规范提供具体指导。我建议必须以工作需求为最高标准,其次才是其他标准。"苏林总书记表示。

他要求涉及合并的省级常委会必须就此问题深入讨论,确保执行高度统一,特别是合并后机关负责人的安排。对于尚未达成共识的问题,由分管该地区的政治局委员、书记处成员进行指导和指示。各省还需指派省委委员指导乡级党代会工作。

在中央达成共识后,政府和地方将制定详细的省、市合并方案,确定新名称和行政中心,提交国会于5-6月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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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闭幕式(4月12日下午)

县级政府将退出历史舞台

根据中央达成的高度共识,地方政府将按两级架构组织:省级(省、中央直辖市)和乡级(乡、坊、特别区)。在国会通过2013年宪法修正案和2025年地方政府组织法后,县级行政层级将终止运作。预计全国乡级行政单位数量将减少60-70%。

中央还同意建立与省级、乡级行政体系相对应的党组织架构,终止县级党委活动。

在这一新行政模式下,省级政府既要执行中央政策,又要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政策,并直接指导管理辖区内乡级单位活动。而乡级单位将集中执行中央和省级政策,同时被赋予更大自主权,可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决定本级权限范围内的法律实施和组织问题。

合并祖国阵线与政治社会组织

中央已统一安排精简合并越南祖国阵线、政治社会组织和由党和国家赋予任务的群众团体,涵盖中央、省级和乡级。同时,中央还决定终止公务员工会、武装力量工会活动,降低干部、公务员和劳动者的工会费缴纳标准。

越共中央委员会还一致同意修改补充宪法和关于地方政府、越南祖国阵线及政治社会组织的相关法律,以服务机构重组工作。这些法律文件需在6月30日前完成,并于7月1日生效。

新规定将设置过渡期以确保工作连续不中断,符合重组合并路线图。中央要求国会、政府和相关机构密切配合,有效推进制度完善工作。

根据由内务部主持起草的国会常务委员会决议草案,有11个省级行政单位保持现状,包括河内(Hà Nội)、顺化(Huế)、莱州(Lai Châu)、奠边(Điện Biên)、山萝(Sơn La)、高平(Cao Bằng)、谅山(Lạng Sơn)、广宁(Quảng Ninh)、清化(Thanh Hóa)、乂安(Nghệ An)和河静(Hà Tĩnh)。其余52个地区属于调整范围,其中包括胡志明市(TP HCM)、海防(Hải Phòng)、岘港(Đà Nẵng)和芹苴(Cần Thơ)4个中央直辖市。

部分合并方案正在研究中,如岘港(Đà Nẵng)与广南(Quảng Nam);北江(Bắc Giang)与北宁(Bắc Ninh);海防(Hải Phòng)与海阳(Hải Dương);老街(Lào Cai)与安沛(Yên Bái)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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