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律师你真会营销”,是夸奖还是讽刺?

作者 | 疑惑的

来源 | 法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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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祸,找祖哥」。

洛杉矶的高速公路上,各种餐厅餐盘上,食品包装上,王祖泽律师的广告四处可见,就连顶流王嘉尔都要跟他的广告合影。

对于许多行业来说,会营销无疑是一种夸奖,但对学法之人来说,信奉的是专业。

只要专业能力足够好,就一定不会缺业务,可真的如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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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从一个简单的逻辑说起。

许多刚入行律师都希望能获得大律所工作机会,一方面是学习和锻炼,更重要的是大平台能够为职业生涯带来的品牌价值。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大平台」就是一个成功的营销案例,否则合伙人们为何愿意那笔数目不小的管理费,无非是这份难以替代的光环效应。

当然,律所也需要不断营销,才能吸引更多优秀的律师加入。

可以说,个人到团队,大型至律所,都需要从幕后走向台前,让更多潜在客户认识、认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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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过去20年来,是律师的黄金岁月。

大多数人的模式有明显的随机性,认识你的人多了,只要不太差劲互相介绍一下,业务大概率不会差。这同样意味着,案源的获取并没有确定性,看天吃饭。

在供需关系不平等的情况下,这个模式没有问题,可当市场发生极速变化时,而(专业)律师开始过剩,那这种随机性就很要命。

小型到个人,中型如团队,大型至律所,都需要从幕后走向台前,让更多潜在客户认识、认知、认可。

在追求流量的过程中,如何平衡好专业形象和曝光度,是每位律师都需要思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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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E人律师,恭喜你,可以像王祖泽一样,玩转营销,成为法律界红人;那I人律师呢?

其实,营销的核心不是戏精表演,而是客户知道你的专业价值。对于I人来说,深度写作、专业解读、案例分享,也能成为营销的一种方式。

毕竟,Better Call Saul 还是 Better Call You,终究得靠实力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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