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以罢制罢」马失前蹄

  台湾地区「中选会」前日举行委员会议,审议二月三日递交「罢免提议书」,其中民进党侧翼民间团体赴中选会递交的罢免第一阶段提议书,被提议罢免者包括国民党「立委」王鸿薇、李彦秀、叶元之、牛煦庭、涂权吉、鲁明哲、万美玲、吕玉玲、邱若华、郑正钤、游颢、马文君、颜宽恒、廖伟翔、黄健豪、罗廷玮、丁学忠、黄建宾、傅昆萁,以及遭停职的前民众党籍新竹市长高虹安,获得审议通过。由国民党发起针对民进党九名「立委」的罢免案,皆需补件;其余罢免案持续由地方选委会查对中。

  也就是说,民进党侧翼团体或是针对国民党「立委」自行发动罢免并征集第一阶段联署建议书,或是响应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大罢免」号召而对国民党「立委」启动征集罢免第一阶段联署建议书,在农历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而向「中选会」递交的十九案,全部获得「中选会」审议通过。而余下的针对国民党「立委」及县市议员的罢免第一阶段建议联署书,「中选会」依法必须在收件十五日内进行审议,看来也将会获得通过。

  反而是国民党发起的「以罢制罢」行动,在二月三日交件的针对民进党九名「立委」的罢免案,却均未能跨过百分之一的「门坎」,必须在十天内补件。虽然说,国民党可以在十天内集中兵力完成补件的征集联署书的作业,但却是「马失前蹄」,在「气势」上输给了民进党。

  其原因有多样。国民党首先就输在了「起跑线」上。依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的规定,「立委」需就职满一年后才可被提议罢免。第十一届「立委」是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上任的,因此提议罢免的第一阶段联署建议书在二零二五年二月一日即可送交「中选会」。而民进党侧翼团体早在去年夏秋之间,就已经「提前」开始进行针对国民党「立委」进行罢免建议书征集联署书的作业。但在当时,民进党侧翼团体还只是针对个别「看不顺眼」,或是「低空掠过」当选亦即较为容易罢免的国民党「立委」启动罢免。

  而在春节前夕,柯建铭号召对国民党全体「立委」及「立法院」正副主席韩国瑜、江启臣实行「全面大罢免」,民进党侧翼团体以至民进党「立委」,就将「战线」扩大至全体国民党「立委」。并激励了已经「提前」开展联署作业民团「火上加油」地加快作业,从而使得征集联署书能够在二月一日的法定可启动罢免期之时,就已经凑足可以跨过「门坎」的联署书,并在春节连假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二月三日,抢先向「中选会」送件。因而都基本上能够做到,所征集到的联署书,都含有「加大保险系数」的超额件数,获得审查通过的机率就较高。

  如果「中选会」是规定,必须在「立委」就职满一年的法定「适罢期」当日的二月一日,才能启动征集联署书的作业的话,民进党侧翼团体在短期内是无法征集到足够的联署书的。

  相比之下,国民党是在柯建铭号召「全面大罢免」之后,才发动「以罢制罢」的。此时距离二月一日/二月三日只有半个月不到的时间,因而要赶在「中选会」上班之日跨过「门坎」送件,确实是有一定的难度。并有可能因为送件的「水分」较大,亦即送件中含有重复联署、非选民联署、非该选区选民联署、冒名联署,甚至以已逝者的名义联署等而被「无效」剔除,而未能提高一定数额的「保险系数」,而被「中选会」要求补件。

  实际上,据消息透露,国民党送件的罢免个案,联署书的「不合格率」均达到四成左右。这固然是有着由民进党掌控的「中选会」,刻意要从中「鸡蛋挑骨头」的原因,但也与国民党仓促应战,准备不足有关。但也不排除国民党轻忽大意甚至是「出工不出力」。

  国民党即使是在十日内补件成功,也已经输了头阵,将原来由于曹兴诚、史书华的丢脸行径,导致民进党已经消退了的「罢免气势」,又再被谷起。

  而且令人气馁的是,国民党主席朱立伦在中常会亲自「点名」誓要罢免「原住民立委」伍丽华、陈莹,而全体中常委也都鼓掌说「点名」这两个人好,容易罢免,却是未能跨过第一阶段「门坎」。另外,连社会公认也是遭罢免机率较高的民进党「立委」吴沛忆、张宏陆,第一阶段联署却也未达标。这凸显了国民党的动员能力不足,因而气得赵少康批评,「没看过这么弱的在野党」,让支持者失望。

  另外一个可能会让国民党「丢架」的现象是,国民党推动修订《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其中一个提高「门坎」的要点是,联署书必须复检身份证影印本。而国民党针对民进党「立委」的罢免联署书未能跨过「门坎」,其中就出现了一些幽灵联署书,一些被冒名联署者是原国民党员,因而被质疑声「抄名单」,甚至包括已逝者也参与联署。这就在客观上是国民党「自打嘴巴」。

  还有一个令人感到莫名其妙的情形,就是「立法院」是于去年十二月二十日三读通过《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案的。如果「立法院」能够及时送出,经法定程序,由赖清德在十日内签署颁布后,就可以赶在今年二月一日「立委」就职一周年之前生效。但不知为何,韩国瑜却迟迟未有送出,直到一个月后的春节前夕的今年一月二十四日,才予送至「行政院」。「行政院」提出「复议案」,「立法院」在野党于二月十一日挟多数议席予以否决,赖清德「被迫」签署,并公布自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如果当时「立法院」是及时将「选罢法修正案」送出,即使是「行政院」提出「复议案」,也能赶及在二月一日之前生效。这样民进党针对国民党「立委」所发起的「罢免案」,就必须适用新制,亦即民进党侧翼团体在征集联署书时,必须复检联署人的身份证影印本,这也就不会让民进党侧翼团体的首波罢免国民党十九名「立委」的第一阶段联署建议书的送件,造成「首战皆捷」的声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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