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把英语单词念错时,我们往往会感到羞愧、尴尬或屈辱——但这不是正确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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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加拿大籍老挝裔女作家苏万康·塔玛冯萨的小说集,以同名故事《我不知道这该怎么念》作为开篇,讲述了一位名叫乔伊的老挝一年级学生学习“刀”(knife)的英文发音的故事。乔伊的父亲自信地说道:“Kah-nnn-eye-ffff。是 kahneyff。”第二天,当乔伊在学校被问及她的发音时,乔伊认同她的父亲道:“(k)它在前面!第一个!它应该有声音!”

塔玛冯萨在塑造书中人物时,利用语言及其困难作为载体,却并不是为了羞辱。在《不赶趟就捣蛋!》中,叙述者的父亲告诉孩子怎么对应门的人喊“不赶趟就捣蛋!”(Chick-A-Chee)第二天老师纠正发音的时候,孩子却说,我们玩的就是“不赶趟就捣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塔玛冯萨曾经说道:“每当把英语单词念错时,我们往往会感到羞愧、尴尬或屈辱——但这不是正确的感觉。我没有那种感觉,虽然我确实看到人们希望我这样。”这两篇小说中,年轻叙述者用他们的“错误”作为身份的主张。“‘不给糖就捣蛋’的正确发音根本不是问题,”塔玛冯萨说。“怎么说并不重要,因为糖果已经在袋子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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