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周岁不执行处罚是“福利”?老年人法律责任年龄该不该上调?
近日,发生多起高龄老人违法犯罪却因年龄过大躲过牢狱之灾的事件,引发关注。
据大象新闻、新黄河报道,2月19日,有网友爆料称,女友在江苏南通一出租房内遭到70岁房东猥亵,但因房东年龄超过70周岁,免于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70岁了,法律拿他没办法。他儿子还说,70周岁不执行处罚是‘福利’。”爆料的刘先生称女友身心受影响,“我对象现在状态也是不对劲,一想到这个就哭,也不敢一个人待在房间里。现在我们协商退房退租,但是违约金对方只愿意退一半,我们现在在找别的房子,想赶快搬走,同时带她去看心理医生。”
此前,网友张女士在网上发布视频实名举报上海华盛纺织品有限公司董事朱贤某。张女士称,自己在1月21日面试该公司的康复理疗师时,朱贤某以考察张女士按摩手法是否专业为由对张女士进行猥亵。
1月26日,张女士收到了对朱贤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中写道,朱贤某,73岁,于2025年1月21日17时许,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红西路实施了猥亵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朱贤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但由于朱贤某已满七十周岁,对其不执行行政拘留。
除了上述两起案件外,湖南邵阳一名93岁强奸犯在被判处了15年的重刑之后,因为“生活不能自理”,当地看守所拒绝对其收押,也引发了社会关注。
澎湃新闻21日发布评论认为,我国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制订于2005年,20年之后,对于70周岁以上的老人一律不适用行政拘留的规定有重新探讨的必要。
原因有三,分别为:20年来我国的人口预期寿命有着长足的进步;老年人口越来越多,据推算,70周岁以上依法不能执行行政拘留的人口基数是相当大的,可能会形成法治的敞口风险;随着经济社会条件的进步,70岁以上的老年人的健康状态、认知能力也有明显提升,不再是刻板印象当中的“风烛残年、耳聋眼花”。
评论指出,虽然不执行拘留,不意味着70周岁以上的老人不用承担《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的警告、罚款的处罚,但是治安拘留这种人身拘禁处罚的震慑违法、阻止侵害的效果是最突出的。
评论最后表示,立法是非常严肃的事情,法律不能朝令夕改,不能因为极个别的个案而随意修法,但是针对最近连续发生的“老人违法没法关”的案件,不妨展开探讨、集纳意见,这也是充分发挥“开门立法”优势的一种体现。
观网小伙伴,你认为老年人相关的法律责任年龄该不该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