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最高检在对“远洋捕捞”案件进行梳理和整治,并研究起草工作意见,想说…
看到最高检在对“远洋捕捞”案件进行梳理和整治,并表示在研究起草规范办理跨区涉企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见,希望能加快。
“远洋捕捞”案件的核心是,法律条文的解释权和执法过程中执法权限的行使,是否能够得到合理使用和约束。
中国是大一统体制,内部缺乏有效制衡,需要公权机关自我约束。
中国经济要想获得长久持续的发展,需要民营企业有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
处于弱势方的企业,在这些案件承办过程中,没有对法律条文的解释权,也无法对抗公权机关的执法行动。有些地方的公权机关,为了获得想要的案件结果,会采用各种方式不断施压。
在这种不安全感的蔓延下,民营资本会用脚投票。
个人认为,这属于肥了个别区县地方政府,但是损害了中国的整体经济发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