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电诈分子是民族败类

针对海外电诈分子猖獗且多为华人华侨,在严厉打击之外,可以采取一些方法,从思想上去根。如

1、将海外电诈分子及其后台中的华人华侨定性为中华民族的民族败类,类比于历史上的汉奸,对其列名公示,让他们一旦进入名单,遗臭万年。

2、这类人员通知到原籍和华人华侨群体,不准入族谱、祖坟。

3、让他们在华人华侨群体中失去影响力,凡有此类经历者不能当选商会、协会会长。如商会、协会的会长是此类人员,则不与其发生官方关系。

4、相关人员及其家人进入回国严格审查,作为政审的重要否决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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