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民企私企是生产资料的不同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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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生平等
你想过没有?民企,还是家族企业能与国企相提并论吗?前面的是损失个人或少部分人的利益,而国企损失的是国家的钱,而国家的钱是哪里来的就不用再说了吧?
人们往往有种“迷思”,觉得所谓国企是属于每个国民的,所谓私企是属于某个私人的,所谓民企是属于某群民众的…纯属“望文生义”。
国企,民企,私企是生产资料的不同组织形式。所谓“国企”说是“公有制”,但目前全世界范围看,只要存在私有制,那私有制必然就要在公有制中“嵌入自己”。而自从“改开”以来,国企早就向“混合制”转变。现在的国企更多的是国家机器保障生产秩序的直接“工具”。只要国家这种“阶级统治工具”还有存在的必要,那“国企”作为“统治工具的工具”的属性就不会“消亡”。“国企”的生产经营也必须首先在国家统治维护生产秩序的框架下来理解。
国家的钱来自于“纳税人”这种叙事逻辑是资本主义兴起后“构建出来的”,它是为创造近现代民族国家“打基础”,但它不是“从来就有” 而现在已经开始“背离”。国家财政确实非常依赖“税收”,但广义的“税收”并不是全部来自“纳税人”,比如“铸币税”,比如“各种经营收入”,比如“主权基金”……创造“纳税人荣耀”光环确实有利于生产秩序的稳定,但纳税人仅仅只是社会生产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看得出你对于“国企”有种特别的感觉 ,你觉得国企也有你“一份” 。但可惜,在现在的政治框架下,你只能“主张”你能够“私有”的那一部分,而不是“公域”,“公域”你可以“参与”,但不能“拥有”。你的纳税和国企建立之间的距离相当于你和马斯克的资产差距。
你可以批评“国企”的各种弊端,可以建议各种改进措施,但批不批评在你,接不接受在“相关方” ,就如同你批评私企,只要对方是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你的批评也就只是“批评”。有违法行为你当然可以“举报”“起诉”。不怀疑你的好意,但“好意”仅仅只是“好意” ,好意不代表“可行”,更不代表“正确”。